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董和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董和(生卒年不詳),字幼宰。南郡枝江縣(今湖北枝江)人。東漢末期蜀漢官員。

  • 東漢末年,董和率家族西遷。在劉璋手下相繼擔任牛鞞、江原縣長及成都縣令,任內以身作則,改善了崇尚奢華的風氣。後遷任益州太守,與少數民族相處融洽,深得他們的愛戴。
  • 建安十九年(214年),劉備攻取益州,命董和為掌軍中郎將,與諸葛亮共同主持自己府內的事務。

基本信息

姓名    董和  
生卒    不詳     
字號    字幼宰     
民族    漢族      
官職    掌軍中郎將  
出生地   南郡枝江縣(今湖北枝江)
所處時代   東漢  
主要成就   治理郡縣,政績卓然   

人物生平

治理郡縣

  • 董和字幼宰,是南郡枝江人。他的祖上本是巴郡江州(今重慶)人。東漢末年,董和率領家族西遷。
  • 後來,他先後被益州牧劉璋任命為為牛鞞(bǐng)、江原縣長及成都縣令。蜀地物產豐富,當時風氣盛行奢侈,經商之家,穿戴如同王侯,飲食玉液瓊漿,到婚娶喪葬時,幾乎傾盡家財來鋪張辦理。董和以自身的行為節儉來為眾人做出表率,粗衣素食,處處以符合禮制為行為準則,當地奢侈風氣於是大為改變,大家都對其心存存畏懼而不敢冒犯。
  • 縣裡的一些豪強因害怕董和的嚴厲,於是鼓動劉璋調任董和為巴東屬國都尉。但沒想到成都縣中的官吏百姓扶老攜幼挽留董和的有幾千人,劉璋只好讓董和留任兩年,再轉升為益州郡太守,他在太守任上仍與過去一樣清約節儉。他與周圍少數民族打交道時,總是以誠心相待,故此深受南方少數民族的信任和愛戴。[1]

清貧儉約

  • 公元214年(建安十九年),劉備平定益州後,徵召董和為掌軍中郎將,與軍師將軍諸葛亮共同主持管理左將軍、大司馬府的事務,他們出謀劃策,共事歡洽交情深厚。自從董和居官食祿以來,對外治理安撫邊疆少數民族,在內參與軍國大事,二十多年,臨終時家中竟然沒有一石糧食的私財。 [2]

深受追思

  • 公元221年(章武元年),諸葛亮擔任丞相時,告誡部下說:「參加國家的工作,就要集中眾人的智慧和忠心。如果計較區區小事,就會難以相互通報信息,給各項工作帶來損失。能夠互通情報,如同丟棄破鞋而獲得珠玉;然而人心苦於不能除盡這些小事,只有徐元直(徐庶)處理此類問題不糊塗。再是董幼宰(董和)在朝中任職七年,遇上不順之事不周之處,哪怕往返十次也來啟告。如能做到徐元直的十分之一,像董幼宰那樣勤懇職事,忠於國家,那麼我的過失就會少多了!」又說:「過去我與崔州平(崔鈞)初交,常常聽到他對我的得失發出評論;後來與徐元直相交,總是受到他的啟發誘導。之前與董幼宰共事,他總是言無不盡;後來與胡偉度(胡濟)在一起,常常聽到他進諫之言。我雖然資性鄙陋執拗,不能完全採納他們的意見,但與這四個人始終友好相處,這也足以證明他們不懷疑直言的益處。」諸葛亮就是如此地深切懷念着董和。 [3]

人物紀念

人物相關

  • 董和的卒年,《三國志·董和傳》上並未有明確的記載,但從本傳的內容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諸葛亮在擔任丞相後告誡屬下時便說「又董幼宰參署七年」,而董和是在建安十九年(214年)劉備攻下益州後才被徵召為掌軍中郎將,與諸葛亮共事。而諸葛亮於章武元年(221年)劉備稱帝時任丞相、錄尚書事,董和也應該在此前已經去世。所以,綜上所述,董和應該在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去世較為合理。[4] 

人物評價

  • 諸葛亮:「又董幼宰參署七年,事有不至,至於十反,來相啟告。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於國,則亮可少過矣。」[4]
  • 陳壽:「董和蹈羔羊之素。」[4] 

史書記載

  • 《三國志·卷三十九·蜀書九·董劉馬陳董呂傳第九》[4]

參考資料

  1. 《三國志·卷三十九·蜀書九·董劉馬陳董呂傳第九》:董和字幼宰,南郡枝江人也,其先本巴郡江州人。漢末,和率宗族西遷,益州牧劉璋以為牛鞞、江原長、成都令。蜀土富實,時俗奢侈,貨殖之家,侯服玉食,婚姻葬送,傾家竭產。和躬率以儉,惡衣蔬食,防遏逾僭,為之軌制,所在皆移風變善,畏而不犯。然縣界豪強憚和嚴法,說璋轉和為巴東屬國都尉。吏民老弱相攜乞留和者數千人,璋聽留二年,還遷益州太守,其清約如前。與蠻夷從事,務推誠心,南土愛而信之。
  2. 《三國志·卷三十九·蜀書九·董劉馬陳董呂傳第九》:先主定蜀,徵和為掌軍中郎將,與軍師將軍諸葛亮並署左將軍大司馬府事,獻可替否,共為歡交。自和居官食祿,外牧殊域,內干機衡,二十餘年,死之日家無儋石之財。
  3. 《三國志·卷三十九·蜀書九·董劉馬陳董呂傳第九》:亮後為丞相,教與群下曰:「夫參署者,集眾思廣忠益也。若遠小嫌,難相違覆,曠闕損矣。違覆而得中,猶棄弊蹻而獲珠玉。然人心苦不能盡,惟徐元直處茲不惑,又董幼宰參署七年,事有不至,至於十反,來相啟告。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於國,則亮可少過矣。」又曰:「昔初交州平,屢聞得失,後交元直,勤見啟誨,前參事於幼宰,每言則盡,後從事於偉度,數有諫止;雖姿性鄙暗,不能悉納,然與此四子終始好合,亦足以明其不疑於直言也。」其追思和如此。
  4. 4.0 4.1 4.2 4.3  《三國志·卷三十九·蜀書九·董劉馬陳董呂傳第九》.國學網.2014-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