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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俊山(1956年10月-),河南濮陽人,原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

曾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辦公室主任、營房土地管理局局長,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副部長。2007年6月任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部長,全軍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全軍房改辦公室主任等職。2009年12月至2012年任解放軍總後勤部副部長。2003年7月晉升為少將軍銜,2011年晉升為中將軍銜。2012年因涉貪被查。就谷俊山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犯罪一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於2014年3月31日向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提起公訴。2015年8月1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認定谷俊山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予以追繳,剝奪中將軍銜[1]

早年經歷

官方公開資料顯示谷俊山是1956年10月出生,但亦有媒體表示其為1954年10月出生。他是河南省濮陽市孟軻鄉東白倉村人。谷小時候就讀東白倉小學,初中在南里鄉中學就讀,初中畢業後不久,17歲的谷俊山入伍參軍。

他於瀋陽軍區航空兵16師48團機務大隊二中隊服役。最初谷俊山是儀表員,1974年前後提升至排長級的特設師,分管飛機儀表、電器。據軍中同事稱他熱衷於與上級打好關係。後來他認識了時任團副政委張龍海的女兒張素燕,展開愛情攻勢。二人的關係曾遭到張龍海反對,甚至將谷俊山調往16師位于吉林省海龍縣(現梅河口市)山城鎮機務教導隊當新兵訓練教員,但張素燕很快也跟着過去。最終二人的關係得到張龍海肯定而成婚。

2001年7月谷俊山調動到北京,擔任解放軍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副部長,兩年後晉升為少將軍銜。2007年6月谷俊山任解放軍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部長,全軍房改辦公室主任。兩年後任解放軍總後勤部副部長。2011年「八一」建軍節前夕,谷俊山晉升中將。在其任職於總後勤部期間,中國軍隊大幅提高各職級軍人住房標準,調整全軍住房租金標準,進行大規模軍營建設,全面推開土地競價轉讓方式改革,轉讓土地累計獲益300多億元。

涉貪被查

2011年12月25日至28日,中央軍事委員會在北京舉行軍委擴大會議,內容之一就是中共十八大的軍隊代表的人選問題。與會者達近百人,包括中央軍委全體成員,以及各總部、各兵種、各軍種、各大軍區、和各省軍區的主要負責人。到了討論階段,總後勤部政委劉源上將則向與會者展示一張軍方高級軍官在北京為自己建造「將軍府」的照片[2],將谷俊山問題直接當眾公布。隨後他稱「貪污軍產、倒賣軍火、賣官鬻爵、侵吞公款、私用公款、亂吃回扣等」問題普遍存在於軍方,並以陳賡之子陳知建少將被索賄之事為例,公然把矛頭指向徐才厚、郭伯雄和梁光烈三人。

2013年4月2日,解放軍軍事科學院軍隊建設研究部副主任公方彬大校在博客上披露了谷俊山案,指出時任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得知谷俊山的違紀行為後下令嚴懲。到了中共十八大以後,習近平出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和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上任以後十分重視谷俊山的貪腐案,指示要一查到底。

2014年3月15日,中央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決定對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涉嫌違紀問題進行組織調查。徐才厚是谷俊山的後台。2014年3月31日晚,新華社發布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案件的最新進展稱:當天,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向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提起公訴。這是谷俊山案沉寂兩年多後,官方首次發布的涉案信息。2015年8月1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認定谷俊山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予以追繳,剝奪中將軍銜。

視頻

谷俊山 相關視頻

國防部回應徐才厚和谷俊山案件進展
耿雁生回應徐才厚與谷俊山案件進展情況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