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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賜(?-1408年),字彥嘉,建寧府甌寧縣人(今福建省建甌市小橋鎮陽澤村人)。

洪武十八年間進士,被授予監察御史的職務,因善待囚犯、百姓等,使得湖廣等地的百姓得以安居樂業,苗、僚等少數民族也都歸服。

明成祖朱棣起兵時,鄭賜率軍抵擋。朱棣攻入京師後,將鄭賜赦免,並任命其為刑部尚書。

永樂六年(1408年)病死於任上。獲贈太子少保,諡「文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鄭賜                 出生時間         不詳
                字 號         彥嘉                 去世時間         1408年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建寧府甌寧縣(今建甌)
                諡 號         文安                 主要成就         刑部尚書

人物話題

人物生平

洪武時期

洪武十八年(1385年),鄭賜考進中進士,後被授予監察御史。當時天下郡縣官員多因犯罪被貶戍,鄭賜曾奉命在龍江編組行伍,當時天氣酷熱,囚犯們都很疲憊,鄭賜給他們脫去刑具,讓他們租房休息,給他們接濟飲食,有病便請醫療治,使他們大都活了下來。任滿應當升遷,湖廣布政司參議出缺,朝廷命鄭賜和檢討吳文擔任。兩人協力除弊,百姓得以安居,苗、僚民族也都歸服。母親去世,鄭賜回家守喪。守孝期滿後,鄭賜改任北平參議,侍奉朱棣非常恭謹。後來他又因犯罪被貶戍安東屯。到明惠帝即位後,朱棣和楚王朱楨都舉薦鄭賜為長史。皇上不許,把他召回任工部尚書。朱棣起兵時,他率領河南軍阻擋朱棣。朱棣攻入京師後,李景隆攻擊鄭賜,說他的罪僅次於齊泰和黃子澄。他被逮來時,皇上說:「我對你怎麼樣,為什麼要背棄我?」鄭賜說:」我只是盡做忠臣的職責而已。」皇上笑着放了他,授予他為刑部尚書。 [1]

永樂時期

  • 永樂元年(1403年),鄭賜彈劾都督孫岳擅自毀掉明太祖朱元璋所建的寺,詔令將孫岳安置于海南。孫岳在建文時期守衛鳳陽,曾毀掉寺廟取木材,用來造戰艦以抵禦燕軍,燕軍知道他有防備,便取別的路南下,所以鄭賜彈劾孫岳。 [2]
  • 永樂二年(1404年),鄭賜彈劾李景隆暗中蓄養亡命之徒,圖謀不軌。他還與陳瑛一同彈劾耿炳文超越本份,耿炳文上吊而死。這都是他揣測皇上所厭惡的人。祁陽縣教諭康孔高上京師朝見後回去,繞道回家探視母親,正值母親有病,他留下侍奉達九個多月還不動身。鄭賜請逮捕康孔高問罪,論罪當杖打。皇上說:「母子分別數年,一旦相見難以馬上分離,何況又有病,值得同情。」命給他復官。[3]
  • 永樂三年(1405年)秋,鄭賜取代李至剛任禮部尚書。
  • 永樂四年(1406年)正月,西域進貢佛舍利,鄭賜便請釋放囚犯。皇上說:「梁武帝、元順帝都因迷信佛教,對有罪者也不加刑,導致紀綱大壞,這豈可仿效?」同年六月初一,應有日食,但因陰雲看不見,鄭賜請祝賀,皇上不許。鄭賜說:「宋朝極盛時期曾這麼幹過。」皇上說:「天下大了,京師看不見日食,不能說天下都看不見。」皇上終於沒有答應。[4]
  • 永樂六年(1408年)六月,鄭賜憂懼而死。皇上懷疑他自盡。楊士奇說:「鄭賜病了幾天,心裡害怕而不敢要求辭職。昨天他站在左順門,因力不支而倒地,口鼻有出氣而無入氣。」話沒說完,皇上說:「沒有你的話,朕幾乎誤疑了鄭賜。鄭賜固然是好人,可惜才華不足。」命給予祭葬。[5]
  • 洪熙元年(1425年),朱高熾追贈鄭賜為太子少保,諡號文安。 [6]

歷史評價

  • 朱棣:賜固善人,才短耳。
  • 張廷玉:賜為人頗和厚,然不識大體;王鈍、鄭賜為方伯、監司,聲績頗著。至其晚節,皆不克自振,惜夫。[7]

史籍記載

  •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傳第三十九》

參考資料

  1. 《明史·鄭賜傳》:洪武十八年進士。授監察御史。時天下郡邑吏多坐罪謫戍,賜嘗奉命於龍江編次行伍。方暑,諸囚憊甚。賜脫其械,俾僦舍止息,周其飲食,病者與醫藥,多所全活。秩滿當遷,湖廣布政司參議闕,命賜與檢討吳文為之。二人協心劃弊,民以寧輯,苗獠畏懷。母喪,去。服除,改北平參議,事成祖甚謹。復坐累謫戍安東屯。及惠帝即位,成祖及楚王楨皆舉賜為長史。不許,召為工部尚書。燕兵起,督河南軍扼燕。成祖入京師,李景隆訐賜罪亞齊、黃。逮至,帝曰:「吾於汝何如,乃相背耶?」賜曰:「盡臣職耳。」帝笑釋之,授刑部尚書。
  2. 《明史·鄭賜傳》:永樂元年,劾都督孫岳擅毀太祖所建寺,詔安置海南。岳,建文時守鳳陽,嘗毀寺材,修戰艦以御燕軍,燕知其有備,取他道南下,故賜劾之。
  3. 《明史·鄭賜傳》:二年劾李景隆陰養亡命,謀不軌。又與陳瑛同劾耿炳文僭侈,炳文自經死。皆揣帝意所惡者。祁陽教諭康孔高朝京師還,枉道省母。會母疾,留侍九閱月不行。賜請逮問孔高,罪當杖。帝曰:「母子暌數年,一旦相見難遽舍,況有疾,可矜也。」命復其官。
  4. 《明史·鄭賜傳》:三年秋,代李至剛為禮部尚書。四年正月,西域貢佛舍利,賜因請釋囚。帝曰:「梁武、元順溺佛教,有罪者不刑,紀綱大壞,此豈可效!」是年六月朔,日當食,陰雲不見,賜請賀。不許。賜言「宋盛時嘗行之。」帝曰:「天下大矣,京師不見,如天下見之何?」卒不許。
  5. 《明史·鄭賜傳》:六年六月憂悸卒。帝疑其自盡。楊士奇曰:「賜有疾數日,惶懼不敢求退。昨立右順門,力不支仆地,口鼻有噓無吸。」語未竟,帝曰:「微汝言,幾誤疑賜。賜固善人,才短耳。」命予葬祭。
  6. 《明史·鄭賜傳》:洪熙元年贈太子少保,諡文安。
  7.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國學網.201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