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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兆愷

圖片來自香港大學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

母校    香港大學

出生    1948年10月21日

性質    法官

陳兆愷,大紫荊勳賢(英語:Patrick Chan Siu-oi,1948年10月21日),香港法官。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1]。1997年至2000年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簡介

陳兆愷法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庭三位常任法官之一。陳法官於香港大學肄業,獲頒法學士學位及法律專業證書。他於1987至1991年間擔任區域法院法官,1991至1992年任最高法院副經歷司,1992至1997年任高等法院法官;1997年他獲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是首位港大法學畢業生獲委任此職務,並於2000年擔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陳法官大力推動法庭雙語審訊,對本地雙語法律制度發展貢獻良多,他又熱心投入法律教育工作,曾協助港大法律學院開辦多項重要課程,培養法律人才;他亦是校內多個委員會的成員,包括於2000至2009年擔任校務委員會委員,並於2003年獲港大頒授名譽大學院士。2008年,他獲香港城市大學頒授榮譽法學博士。[2]

早年生活及教育

陳兆愷1948年出生於香港。中學時期就讀於耶穌會開辦的香港華仁書院。後就讀於香港大學,1974年取得法學士學位。

司法生涯

1987年至1991年,他獲出任地區法院法官。1992年出任高等法院法官。1997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為首位本地大學畢業生擔任此職。2000年獲推薦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2013年4月8日,港府宣佈行政長官梁振英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委任陳兆愷於同年10月21日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其空缺將由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霍兆剛出任。

三權分立相關文件被教育局刪除

教育局網站曾存取2011年法官陳兆愷所撰寫的簡報《基本法、法治與香港的優勢》,文件當中的「法治作為一種制度」章節,列出了「權力分立(或稱三權)」,解釋政府的職能可由立法、行政及司法機關執行各別的功能,又指機關的設置能避免權力集中和權力濫用。相關文件在2020年被刪除[3]

影片

【時事短評】老師應該點樣搞國安法?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點樣睇無罪假定同埋三權分立?(2021年2月4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