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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机构简介==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是2018年上海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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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是[[ 上海市人民政府]] 机构。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机构简介==
 
==机构简介==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是2018年上海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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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是2018年上海市机构[[ 改革]] 新组建的单位。
  
 
2018年12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成立。
 
2018年12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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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0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0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1年六五环境日前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0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即日起将陆续发送至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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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六五环境日前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 《2020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即日起将陆续发送至各相关单位。
  
 在2019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基础上,《2020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进一步增加了环境法制、疫情防控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描述了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结了主要工作进展、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和监督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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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9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基础上,《2020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进一步增加了[[ 环境]] 法制、疫情防控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描述了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 质量]] 状况,总结了主要工作进展、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和监督推进情况。
  
2020年,上海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质量呈持续改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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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深入贯彻[[ 习近平]] 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ref>[http://news.sohu.com/a/539347076_121106842 【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工作怎么做?总书记强调这三点] ,搜狐,2022-04-19 </ref> 、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 环境保护]] 工作,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质量呈持续改善态势。
  
 环境空气六项指标实测浓度首次全面达标。2020年,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319天,AQI优良率为87.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6、41、37微克/立方米,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值;臭氧浓度为15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六项指标实测浓度首次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SO2、CO持续达到一级标准,NO2首次达到二级标准)。2020年,全市道路扬尘移动监测平均浓度为109微克/立方米;各区道路扬尘移动监测平均浓度范围在100~123微克/立方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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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空气六项指标实测浓度首次全面达标。2020年,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319天,AQI优良率为87.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 (SO2)<ref>[https://www.sohu.com/a/328780367_120176575 SO2的危害及防范] ,搜狐,2019-07-23 </ref> 、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6、41、37微克/立方米,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值;臭氧浓度为15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六项指标实测浓度首次全面达到国家环境[[ 空气]] 质量二级标准(其中SO2、CO持续达到一级标准,NO2首次达到二级标准)。2020年,全市道路扬尘移动监测平均浓度为109微克/立方米;各区道路扬尘移动监测平均浓度范围在100~123微克/立方米之间。
  
 酸雨污染总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全市降水pH平均值为5.38,酸雨频率为40.2%,较2019年下降4.3个百分点。近5年的监测数据表明,上海市酸雨污染总体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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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酸雨污染总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全市降水pH平均值为5.38,酸雨频率为40.2%,较2019年下降4.3个百分点。近5年的监测数据表明,上海市[[ 酸雨]] 污染总体呈下降趋势。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2019年进一步改善。全市主要河流的259个考核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占74.1%,Ⅳ类断面占24.7%,Ⅴ类断面占1.2%,无劣Ⅴ类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均呈明显下降趋势,2020年分别为4.1毫克/升、0.51毫克/升、0.159毫克/升,较2019年分别下降6.8%、16.4%、16.8%。上海市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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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用集中式[[ 饮用水]] 水源水质状况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2019年进一步改善。全市主要河流的259个考核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占74.1%,Ⅳ类断面占24.7%,Ⅴ类断面占1.2%,无劣Ⅴ类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均呈明显下降趋势,2020年分别为4.1毫克/升、0.51毫克/升、0.159毫克/升,较2019年分别下降6.8%、16.4%、16.8%。上海市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13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中,水质为Ⅲ类、Ⅳ类、Ⅴ类的数量分别为6个、7个和2个,分别占46.1%、38.5%和15.4%。上海地区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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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水]]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13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中,水质为Ⅲ类、Ⅳ类、Ⅴ类的数量分别为6个、7个和2个,分别占46.1%、38.5%和15.4%。上海地区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海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39个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中,符合海水水质标准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监测点位占15.2%,符合第三类和第四类的监测点位占15.2%,劣于第四类的监测点位占69.6%,长江河口水域水质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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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39个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中,符合海水水质标准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监测点位占15.2%,符合第三类和第四类的监测点位占15.2%,劣于第四类的监测点位占69.6%,[[ 长江]] 河口水域水质总体稳定。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2017年至2020年上海市76个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础点位的例行监测结果表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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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用地[[ 土壤]] 环境质量总体较好。2017年至2020年上海市76个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础点位的例行监测结果表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249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和195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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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249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和195个道路[[ 交通]] 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基本保持稳定。
  
 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2020年,上海市辐射环境背景值和辐射设施周边的辐射强度均处于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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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2020年,上海市辐射环境背景值和辐射设施周边的辐射强度均处于[[ 正常]] 水平。
  
 生态环境状况良好。2019年* 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2.5,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等级为“良”,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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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状况良好。2019年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2.5,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等级为“良”,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
  
 截至本公报发布时,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数据尚在审核中,故采用2019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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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报发布时,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 数据]] 尚在审核中,故采用2019年数据。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2020年,上海市完善并依托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平台,圆满完成第七轮行动计划各项既定任务,全面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上海市继续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在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上海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方案》《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为各项污染防治任务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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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完善并依托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平台,圆满完成第七轮行动计划各项既定任务,全面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上海市继续以大气、水、[[ 土壤]] 污染治理和农业[[ 农村]] 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在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上海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方案》《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为各项污染防治任务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2020年,上海市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稳步推进近年来出台的各项改革任务,持续深化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创新。设立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修订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围绕8大体系共部署了58项主要任务和细化措施。印发《上海市各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启动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对31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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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稳步推进近年来出台的各项改革任务,持续深化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创新。设立市生态文明建设[[ 领导]] 小组。修订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围绕8大体系共部署了58项主要任务和细化措施。印发《上海市各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启动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对31名领导[[ 干部]] 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深入一线广泛开展企业走访,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举措更大力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27项稳就业促发展的工作举措;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目标,持续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超额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继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辐射安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监督管理、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应对气候变化、污染源普查以及长三角区域协作等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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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工作]] ,深入一线广泛开展企业走访,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举措更大力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27项稳就业促发展的工作举措;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目标,持续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超额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继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辐射安全管理、[[ 海洋]] 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监督管理、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应对气候变化、污染源普查以及长三角区域协作等各项重点工作。
  
 
====持续强化法制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持续强化法制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及调研工作,积极协调推进《上海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修法进度;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和依法执法,助力企业复产复工,指导守法企业守法经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自觉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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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及调研工作,积极协调推进《上海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修法进度;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和依法执法,助力企业复产复工,指导守法企业守法[[ 经营]]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自觉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与奉贤区人民政府签署《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集成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局区联动、合作共建上海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集成示范区;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绿色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加快绿色金融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与市工商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携手共同服务中小企业,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推进落实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正式印发全国首部《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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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与[[ 奉贤区]] 人民政府签署《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集成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局区联动、合作共建上海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集成示范区;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绿色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加快绿色金融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与市工商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携手共同服务中小企业,推进民营企业绿色[[ 发展]] ;推进落实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正式印发全国首部《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於 2022年12月8日 (四) 05:17 的最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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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態環境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

機構簡介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是2018年上海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2018年12月,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成立。

機構領導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程鵬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郭芳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朱石清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吳啟洲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湯臣棟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羅海林

相關資訊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發布2020年度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2021年六五環境日前夕,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發布《2020上海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即日起將陸續發送至各相關單位。

在2019年度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基礎上,《2020上海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進一步增加了環境法制、疫情防控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督管理等工作開展情況,描述了2020年上海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總結了主要工作進展、保障措施落實情況、公眾參與和監督推進情況。

2020年,上海市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和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自覺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統籌做好疫情防控[1]、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面落實「六穩」「六保」,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化區域污染聯防聯控,持續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生態環境質量呈持續改善態勢。

環境空氣六項指標實測濃度首次全面達標。2020年,上海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優良天數為319天,AQI優良率為87.2%。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2]、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年均濃度分別為6、41、37微克/立方米,均為有監測記錄以來最低值;臭氧濃度為15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濃度為1.1毫克/立方米。六項指標實測濃度首次全面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其中SO2、CO持續達到一級標準,NO2首次達到二級標準)。2020年,全市道路揚塵移動監測平均濃度為109微克/立方米;各區道路揚塵移動監測平均濃度範圍在100~123微克/立方米之間。

酸雨污染總體呈下降趨勢。2020年,全市降水pH平均值為5.38,酸雨頻率為40.2%,較2019年下降4.3個百分點。近5年的監測數據表明,上海市酸雨污染總體呈下降趨勢。

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保持穩定。2020年,上海市地表水環境質量較2019年進一步改善。全市主要河流的259個考核斷面中,Ⅱ~Ⅲ類水質斷面占74.1%,Ⅳ類斷面占24.7%,Ⅴ類斷面占1.2%,無劣Ⅴ類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平均濃度均呈明顯下降趨勢,2020年分別為4.1毫克/升、0.51毫克/升、0.159毫克/升,較2019年分別下降6.8%、16.4%、16.8%。上海市4個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標(達到或優於Ⅲ類標準)。

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2020年,上海市13個國家級地下水監測點中,水質為Ⅲ類、Ⅳ類、Ⅴ類的數量分別為6個、7個和2個,分別占46.1%、38.5%和15.4%。上海地區地下水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海洋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2020年,上海市39個海洋環境質量監測點位中,符合海水水質標準第一類和第二類的監測點位占15.2%,符合第三類和第四類的監測點位占15.2%,劣於第四類的監測點位占69.6%,長江河口水域水質總體穩定。

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較好。2017年至2020年上海市76個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網基礎點位的例行監測結果表明,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較好。

聲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2020年,上海市249個區域環境噪聲監測點位和195個道路交通噪聲監測點位監測結果表明,區域環境噪聲、道路交通噪聲基本保持穩定。

輻射環境質量總體情況良好。2020年,上海市輻射環境背景值和輻射設施周邊的輻射強度均處於正常水平。

生態環境狀況良好。2019年上海市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為62.5,生態環境狀況評價等級為「良」,植被覆蓋度較高,生物多樣性較豐富。

截至本公報發布時,2020年生態環境狀況數據尚在審核中,故採用2019年數據。

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順利完成各項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

2020年,上海市完善並依託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協調推進平台,圓滿完成第七輪行動計劃各項既定任務,全面實現各項工作目標。上海市繼續以大氣、水、土壤污染治理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在落實《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8-2022年)》《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上海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編制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動解決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實施方案》《上海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為各項污染防治任務的推進奠定了基礎。

2020年,上海市聚焦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穩步推進近年來出台的各項改革任務,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領域改革創新。設立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修訂印發《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印發《關於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和實施細則,圍繞8大體系共部署了58項主要任務和細化措施。印發《上海市各區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方案》,啟動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對31名領導幹部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2020年,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結合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深入一線廣泛開展企業走訪,印發《關於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進一步創新生態環保舉措更大力度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27項穩就業促發展的工作舉措;實現排污許可全覆蓋目標,持續加強排污許可證後監管;超額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繼續加強固體廢物管理、輻射安全管理、海洋環境保護、自然生態監督管理、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應對氣候變化、污染源普查以及長三角區域協作等各項重點工作。

持續強化法制建設,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2020年,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強化重點領域立法及調研工作,積極協調推進《上海市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修法進度;堅持精準執法、科學執法和依法執法,助力企業復產復工,指導守法企業守法經營,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自覺履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宣傳。

2020年,上海市生態環境局與奉賢區人民政府簽署《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集成示範區戰略合作協議》,局區聯動、合作共建上海市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集成示範區;與興業銀行上海分行簽訂《綠色金融戰略合作協議》,加快綠色金融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與市工商聯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攜手共同服務中小企業,推進民營企業綠色發展;推進落實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務,正式印發全國首部《第三方環保服務規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