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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

中文名称: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英文名称: The 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简       称 : 临时政府

政府驻地 : 南京

政府首脑 : 孙中山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英语: 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是中华民国于1912年1月1日成立,后不久由孙中山在南京成立之临时管治机构,也是中华民国建立以来第一个中央政府机构,又称南京临时政府,简称临政。

1911年12月29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表在南京召开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选举会,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并改用民国纪年,中华民国正式建国,其存在时间约三个月。同年1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表在南京召开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选举会,选举黎元洪为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

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中表示,一定要“能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普利民生,以达革命之宗旨,完国民之志愿”。“临时政府成立以后,当尽文明国应尽之义务,以期享文明国应享之权利”。临时政府对外要洗雪清朝反动政府的“辱国之举措”。

1912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3月11日公布实施[1],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按照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在中国建立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成立标志着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的结束。由于南京临时政府和各省都督府中立宪派、旧官僚、政客的篡权,以及些革命党人的妥协退让,致使南京临时政府权力被袁世凯所篡夺。

目录

南京临时政府

临时大总统

1911年12月29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表在南京召开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选举会,选举孙文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文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同年1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表在南京召开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选举会,选举黎元洪为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 。

1912年2月15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在南京召开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选举会,选举袁世凯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同年2月2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在南京召开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选举会,选举黎元洪为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4月1日,孙文在南京向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2]

以下列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府主要职官。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文(孙中山)(1911年12月29日当选,1912年1月1日就任)

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黎元洪(1912年1月3日当选)

秘书处:

  • 收发组:杨铨

参议院

  • 议长:林森
  • 副议长:王正廷

1912年1月2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开始代行参议院职权。1912年1月28日,临时参议院于南京劝业场正式开幕,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自行解散。4月2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至北京,4月4日议决该院迁至北京,4月8日休会。

行政各部

1912年1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表通过了各部总长名单。1月5日,临时大总统孙文举行了各部委任礼。各部成立日期先后不一,具体情况如下:

机关名称 成立日期 总长 次长 地点
陆军部 2019/1/9 黄兴 蒋作宾 督练公所
海军部 2019/1/17 黄钟瑛 汤芗铭 水师学堂
外交部 2019/1/11 王宠惠 魏宸组 原设总统府内,3月2日迁鼓楼前狮子桥
司法部 2019/1/12 伍廷芳 吕志伊 甲家巷
财政部 2019/1/17 陈锦涛 王鸿猷 旧藩署
内政部 2019/1/17 程德全 居正 江南政务厅
教育部 2019/1/19 蔡元培 景耀月 交涉署(碑亭巷外务司)
实业部 2019/1/23 张謇 马君武 劝业道署
交通部 2019/1/23 汤寿潜 于右任 粮道署

南京临时政府各部总长、次长未见明令免职,当属随南京临时政府结束而自行解职。

其他临时政府

武汉国民政府(1926年~1927年)

1926年10月国民革命军占领武汉三镇。11月8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迁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到武汉。12月5日,国民党中央正式宣布中央党部和政府停止在广州办公,各机关工作人员分批前往武汉,1927年2月21日武汉国民政府正式办公。在广州国民政府停止办公到武汉国民政府正式办公此段期间,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与国民政府委员临时联席会议”作为临时领导机构,徐谦为联席会议主席。武汉国民政府不设主席,以汪精卫谭延闿孙科徐谦宋子文五人为常务委员。 武汉国民政府运作至“宁汉合流”。

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1938年)

1927年4月18日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大会上﹐发布了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关于奠都南京的宣言以及《国民政府宣言》,提出国民革命方略四条﹕密切革命军与人民的配合﹔造成廉洁政府﹔提倡保护国内实业﹔保障农工团体利益并扶助其发展[3]

1928年6月,革命军进入北京,国民政府在15日发表全国统一的宣言,12月29日,东北的奉系将领张学良通电南京宣称接受国民政府管辖。蒋介石领导的革命军北伐成功后,南京国民政府正式获得国际承认为中华民国政府。

北平国民政府(1930年)

在国民政府在形式上统一全国之后不久,国民党内各军事实力旋又再次爆发武装冲突。1930年中爆发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等联合反对蒋介石南京政府的中原大战,战争其间汪精卫在北平召开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阎、冯、桂及汪系出席,议决在北平成立“国民政府”,选阎、冯、李、汪等七人为委员,阎锡山为主席,并于9月9日上午9时9分成立。不过张学良随即表示支持蒋介石,并于9月23日进驻北平。北平国民政府一度迁往太原,并在10月提出中华民国约法草案。11月随着阎、冯宣告下野而解散。

广州国民政府(1931年)

广州国民政府在1931年5月28日成立[4],汪精卫为主席。同年爆发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内谋求合作,最终粤、宁两派息争,于12月22日在南京再召开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广州政府取消,由林森为政府主席,孙科为行政院长。蒋介石则宣布下野。粤、宁合一以后,上海随即酝酿一二八事变。以孙科等粤系为首的政府无论财政、军事、外交皆无法指挥,经蒋介石及汪精卫面谈后,孙科于1月24日辞职,蒋介石复出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汪精卫任行政院长。此架构一直维持至抗日战争正式开始。

北平伪临时政府(1937年~1940年)

1937年12月14日,日本侵略者扶植汉奸王克敏、王揖唐等在北平成立伪政权。管辖山西河北河南山东4省及北平、天津两市。

1940年3月30日,汪精卫的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后,北平伪“临时政府”改称“华北政务委员会”,名义上隶属南京汪伪政权,实际上仍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重庆国民政府(1938年~1946年)

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国民政府于1938年迁都重庆,是为重庆国民政府。1940年,汪精卫在南京又另组一南京国民政府,并在上海发表和平建国宣言,然美国法国等国拒绝承认汪精卫政权,直到汪精卫逝世后,代主席陈公博于1945年日本投降后宣布解散南京国民政府。1943年8月﹐林森在重庆病逝。同年9月﹐蒋介石被推选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大元帅﹐并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行政院长。

汪伪国民政府(1940年~1945年)

汪伪国民政府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内部以汪精卫为首的反共亲日派,屈服于日本帝国主义的军事进攻和政治诱降,在日军卵翼下建立的傀儡政权。

汪伪政府的辖区包括苏、浙、皖等省大部﹐沪﹑宁两市和鄂、湘、赣、鲁、豫等省小部分。在政治上﹐他们收编国民党降日部队并收买流氓地痞建立"和平建国军"和特务组织﹐在其辖区内实行法西斯统治﹐捕杀抗日爱国人士。配合日本对重庆国民政府进行诱降,妄图瓦解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41年3月,成立清乡委员会,集结大批伪军伙同日军实行反共清乡,妄图消灭坚持敌后抗战的新四军和游击队。在经济上,滥发纸币,圈占土地,“委托经营”某些工矿企业﹐强征粮棉,实行物资统制,并收取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还公然开征鸦片捐。在文化教育上,推行“新国民运动”,施行奴化教育。在外交上,1941年11月,追随日本参加《国际防共协定》,1943年1月,对英国﹑美国宣战,号召效忠日本盟邦。同年11月,又伙同伪满洲国和泰国缅甸菲律宾等国的伪政府签订《大东亚共同宣言》,为日本建立“大东亚共荣圈”摇旗呐喊。1944年11月﹐汪精卫在日本病死﹐其位由陈公博继任。

1945年8月15日,抗战胜利,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16日﹐伪国民政府宣告解散。以陈公博为首的一批汉奸头目先后被处决。

南京国民政府(1946年~1948年,还都后)

国共内战期间政府迁移,抗日战争结束后,重庆的临时国民政府于1946年5月5日发布“还都令”,宣布5月5日将“凯旋南京”[5]。1946年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正式立宪,中国国民党一党训政时期结束,迈入宪政时期。

1947年4月,依据政治协商会议决议,作为看守政府的国民政府改组,容纳其他党派中国青年党民社党进入国民政府。当时国共内战,中共未参加政府。

1948年5月20日经国民大会选举出蒋中正为第一任中华民国总统后,组建中华民国政府(包括一府五院)。国民政府主席一职也改为总统,国民政府改制为总统府,国民政府至此走进历史。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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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