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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核心团体会员,发挥主导作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指导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开展工作 [1]

组织简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个由信仰共产主义的中国青年组成的的群团组织。1922年5月成立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中国共青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在各级学校中,中国共青团在领导和团结学生方面均有一定成绩;共青团同时还负责指导中国少年先锋队少先队)工作。

历史沿革

1920年8月,中国共产党首先在上海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在此前后,全国各地在准备建党的同时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1922年5月,在党的直接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统一的组织。

1925年1月,在团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11月,为团结一切抗日青年,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党决定将共青团组织改造成为民族解放性质的抗日救国的青年团体。抗日战争胜利后,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党中央在1946年10月提议建立民主青年团。1949年元旦,党中央又作出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

1949年4月,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团的名称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会还决定把解放前后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共产主义青年团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历次代表大会衔接起来。1964年 6月,共青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提出共青团的任务是:把中国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

文化大革命”期间,团的组织被破坏,团的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78年10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82年12月,共青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88年5月,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93年5月,共青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98年6月,共青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003年7月,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008年6月,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013年6月,共青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018年6月,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

组织原则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1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行使职权,负责全团的日常工作。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武警、全国铁道、全国民航、中直机关、国家机关、中央金融、中央企业等都有团的省级及下属团的地方领导机关和基层组织。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共有共青团员7188万人,为历史最高水平;基层团委21.2万个,团总支23.4万个,团支部254万个;专职团干部19.1万人。

基本任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1988年5月共青团十二大决定,从1988年起,用两三年时间在全国逐步实行团员证制度,并决定《光荣啊,中国共青团》为共青团代团歌。共青团的机关报刊是《中国青年报》和《中国青年》杂志。

五角星,黄星周围环绕以黄色圈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团旗为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

组织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团员信息

入团条件

一、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团员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团员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团员要求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五、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六、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七、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八、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九、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十、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团员组成

截至2008年底,团员总数7858万8千名,女性3568.1万名,占45.4%;少数民族641.4万名,占8.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446.4万名,占5.7%。共有基层团组织283.6万个。其中基层团委17.2万个,基层团工委2.8万个,团总支21.1万个,团支部242.5万个。

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团员中,学生4033.7万名,占51.3%;第一产业从业人员2117.1万名,占26.9%;第二产业从业人员566.8万名,占7.2%;第三产业及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141.3万名,占14.5%。

按一般规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十四周岁即可申请入团,入团需介绍人及上级团组织考察及批准。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所有在校学生中初中毕业时已有半数以上为团员,在高中毕业时几乎全部成为团员。

组织特征

团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是毛泽东、周恩来等亲自审定,并经中国共产党中央批准,于1950年5月4日由团中央委员会公布的。

宽高比3:2,旗面对分为4等分长方形,左上长方形上下12等分,以此长方形中心点为圆心,3等分及4等分为半径画两圆周,两圆周之间就是黄色圆圈。再在内圆周上定出5个等距离的点,其中一点位于圆周正上方。将此5点中各相隔的两点相联成直线,此5直线之外轮廓线就是黄色五角星之外沿。

团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审定批准,于1959年5月4日由共青团中央颁布的。

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团徽涂色为金红二色。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上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五个字都为金色。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是《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由胡宏伟作词,雷雨声作曲的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1988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确认为代团歌。2003年7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将《光荣啊,中国共青团》确定为团歌。

入团仪式

重温入团誓词活动,一般以基层团委或团支部(总支)为单位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不仅包括全体在册团员,还要注意组织流动团员参加,并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到场观摩。仪式应严肃庄重,富有教育意义。现场应悬挂团旗,团员要佩戴团徽。

仪式的主要程序是:

全体人员唱国歌

团员代表谈感受

团员宣誓(在团旗下重温入团誓词)

全体团员唱团歌

历任领导

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1920年8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于上海创建)

书记:俞秀松(1920年8月-1922年4月)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5月)

书记:方国昌(施存统)(1922年5月-1924年12月)

中央执行委员:高尚德(君宇)、方国昌(施存统)、张太雷蔡和森俞秀松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3年8月)

书记:施存统刘仁静(1922年末一度担任第一书记)

中央执行委员:邓中夏施存统刘仁静夏曦、卜世奇、林育南、李少白

候补委员:恽代英梁鹏云、李求实、张秋人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5年1月)

总书记:张太雷(1925年1月-1927年4月)

中央局成员:张太雷、任弼时恽代英贺昌张秋人

中央执行委员:张太雷、任弼时、恽代英、贺昌、刘尔稿、张秋人、夏曦、涂正禁、刘伯庄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27年5月)

书记:任弼时(1927年5月-1928年6月)

中央执行委员:李求实、杨善南、卓恺泽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28年7月)

书记:关向应(1928年7月-1949年3月)

中央委员:关向应、李求实、华少锋(华岗)、李子芬、顾作霖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49年4月)

书记处书记:冯文彬(1949年4月-1953年6月)

一届二中全会(1951年11月)增补:李昌、荣高棠、宋一平

一届三中全会(1952年9月)增补:胡耀邦、刘导生、罗毅、许世平

书记处副书记:廖承志蒋南翔

候补书记:

一届三中全会(1952年9月)增补:高扬文、杨述、区棠亮、胡克实、章泽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53年7月)

书记处书记:胡耀邦、廖承志、刘导生、罗毅、王宗槐、荣高棠、区棠亮、章泽、胡克实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957年5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胡耀邦

书记处书记:刘西元、罗毅、胡克实、王伟、梁步庭、项南

三届六中全会(1960年3月)增选:杨海波、张超、李琦涛、王照华、路金栋(书记处候补书记)、曾德林(书记处候补书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964年6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胡耀邦

书记处书记:胡克实、王伟、杨海波、张超、王照华、路金栋、王道义、惠庶昌

书记处候补书记:张德华、李淑铮、徐惟成、胡启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978年10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韩英(1978年10月-1982年11月)、王兆国(1982年12月-1984年12月)

书记处书记:胡启立、王敏生、胡德华、刘维明、周鹏程、高占祥、李海峰

十届二中全会(1980年1月)增选:李瑞环

十届三中全会(1981年8月)增选:克尤木·巴吾东、王建功、陈昊苏、何光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82年12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王兆国(1982年12月-1984年12月)、胡锦涛(1984年12月-1985年11月)、宋德福(1985年11月-1988年5月)

书记处书记:胡锦涛刘延东李海峰克尤木·巴吾东陈昊苏何光暐张宝顺(书记处候补书记)

十一届二中全会(1983年12月)增选:李源潮、宋德福、李克强(书记处候补书记)

十一届四中全会(1985年11月)增选:张宝顺、李克强、洛桑、刘奇葆、冯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88年5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宋德福

书记处书记:刘延东、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洛桑、刘奇葆、冯军

十二届五中全会(1992年12月)增选:袁纯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93年5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李克强(1993年5月-1998年6月)

书记处书记:刘鹏、袁纯清、吉炳轩、赵实、巴音朝鲁、姜大明

十三届四中全会(1995年11月)增补:孙金龙、周强

十三届六中全会(1997年12月)增选:胡春华、黄丹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98年6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1998年6月-2003年7月)

书记处书记:巴音朝鲁、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崔波、赵勇

十四届五中全会(2001年12月)增补:胡伟、杨岳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2003年7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2003年7月-2006年11月)、胡春华(2006年11月-2008年5月)、陆昊(2008年5月-6月)

书记处书记:赵勇、胡伟、杨岳、尔肯江·吐拉洪、王晓、张晓兰

十五届四中全会(2005年12月)增补:贺军科、卢雍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6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2008年6月-2013年3月)、秦宜智(2013年3月-6月)

书记处书记:杨岳(至2008年12月)、王晓、贺军科、卢雍政、罗梅、汪鸿雁、周长奎(2009年1月起)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13年6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2013年6月-2017年09月[3]) 书记处书记:贺军科、罗梅(至2016年8月)、汪鸿雁、周长奎(至2016年8月)、徐晓、傅振邦[4]

徐丰(2016年10月起)尹冬梅(挂职,2016年10月起)[5]

书记处第一书记:杜珂(2017年9月-2018年6月,代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2018年6月)

书记处第一书记:贺军科

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徐晓傅振邦尹冬梅(挂职)、奇巴图(挂职)、李柯勇(挂职) [7]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