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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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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由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分子创建、具有政治联盟特点、为社会主义[1]服务的政党,是与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一个参政党。

1953年海口建立民革组织,1989年5月成立民革海南省委会。

发展历史

民革在海南的组织历经长期的发展过程。早在1948年3月,为争取民主革命的胜利和海南的解放,以海南籍民促成员郑汝声、张国权、冯宇春为负责人的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琼崖支部在香港成立。由郑汝声回琼发展成员2人,拟组织民促地方武装反抗国民党统治,后服从全国新政协“关于全国人民武装由中共统一领导”的决定,改为策反驻琼国民党军队起义,策动国民党军队官兵投诚起义,收集国民党的军政情报,为海南的解放做出贡献。

建国后,1951年秋,民革中央拟将原在海口的民促成员集中建立民革,但因故未成。1953年,海口建立民革组织。“文化大革命”期间,民革停止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恢复组织并开展活动。在中共党委的领导下,海南民革已发展成为它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海南建省后,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1989年5月成立民革海南省委会。省委会现有党员1414人,地市级委员会2个,县级市委员会2个,地市级筹备委员会1个,市县级筹备委员会2个,总支11个,支部70个。现有全国政协委员1人;省政协副主席1人、常委1人、委员15人,地市级政协副主席1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省人大代表4人,县级人大副主任 2人;副县长1人。

建省以来,民革海南省委在民革中央和中共海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及所联系的群众,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促进祖国统一这个重点,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海南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民革海南省委会机关内设3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省委会机关秘书、行政、财务等管理制度的建设;省委会会议的组织,重大活动的计划安排,省委会对外及内部的联系工作;机关机要、通信、档案、公文收发及催办等工作;机关行政事务的管理;机关财务、保卫、信访及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省委会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协调省委会各处室间的工作;干部职工考勤、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以及公医等工作;以及承办主委会议、主委办公会议和主副委、秘书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组织联络处

(三)宣传经社处

负责重要会议、报告的组织学习、传达、宣传和重要节日活动的组织工作;指导地方组织和省直属支部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及时反映情况;负责主办有关刊物、管理图书、报刊资料、整理和编撰文史资料;负责管理孙中山书画社;草拟主要领导的发言稿。

负责处理参政议政日常工作,推动、支持、协助民革党员积极参政议政;做好与民革党员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的联系工作,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组织重点提案的专题调研;参与统战系统联合调研活动;起草有关提案、政协大会发言;做好与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民革中央、省委统战部、有关业务部门及各市委会的业务联系;编辑海南《民革简讯》,收集整理有关信息;联系重要台属和侨属。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