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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衙门,由清朝宦官吴良辅建议设立的机构,于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设立[1]

十三衙门乃仿明朝体例内官廿四衙门而设。其下即: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宣徽院)、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尚宝司)、司设监、尚方监(尚方院)、惜薪司、钟鼓司(礼仪监、礼仪院)、兵杖局、织染局(经局)。

康熙元年(1661年),吴良辅等被孝庄太皇太后以“内官干政”所诛,裁撤十三衙门,另由上三旗包衣组设内务府,改尚膳监为采捕衙门,改惜薪司为内工部,又改御用监为广储司,宣徽院为会稽司,礼仪院为掌仪司,尚方院为慎刑司,采捕衙门为都虞司,内工部为营造司,又自掌仪司分出庆丰司。

发展过程

清初,设内务府侍奉皇帝及其家族,入关后置内管领处。顺治十一年(1654),命工部立十三衙门,设司礼、御用、御马、内官、尚方、尚膳、尚宝、司设等八监,尚方、惜薪、钟鼓等三司,兵仗、织染二局,兼用满族官员与宦官主管。次年,改尚方司为尚方院。十三年(1656),改钟鼓司为礼仪监,尚宝监为尚宝司。十七年(1660),改礼仪监为礼仪院,内官监为宣徽院。康熙元年(1662),复设内务府,改尚膳监为采捕衙门,惜薪司为内工部。十六年(1677),改御用监为广储司,尚方院为慎刑司,采捕衙门为都虞司,内工部为营造司;二十三年(1684),又由掌仪司分立庆丰司,总称司,宦官之权皆归内务府。

消亡

十三衙门建立后,权势越来越大,宦官干政时有发生,这引起了满族统治者的不满,顺治帝在临终罪已遗诏中有所表现:“祖宗创业,未曾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国,亦因委用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为戒,设立内十三街门,委用任使,与明无异,以致营私作弊,更逾往时,是朕之罪一也”。康熙继位后废顺治十五年内监吴良辅纳贿事件[2],成为十三衙门这一宦官机构撤销的借口和导火索。顺治十八裁撤十三衙门后,清政府恢复祖宗旧制,并裁去全部宦官,重新设立内务府作为专管皇室事务的机构。可以设想,如果十三衙门后来不被撤销,则清代宦官之祸是很难避免的。尽管它存在的时间不长,但是在内务府的整个演变过程中却仍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为清代封建政权建立的新的内务管理机构提供了一个雏形,同时,也奠定了清代宦官政策基础。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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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