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碣石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汕尾市所代管之陆丰市(县级市)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碣石湾畔。

全镇总面积为118.36平方公里,海岸线40.3公里。地理上分碣北、碣石、碣南三片,而行政上则分为37个行政村及4个社区,总户籍人口约23万。

作为陆丰三大经济强镇及陆丰五大港口之一,碣石镇2005年的GDP达到34.82亿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9.62亿元。也因悠久的历史与强大的经济活力,被国务院及中共广东省委等授予“全国重点镇”、“广东省中心镇”、 “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国家一级渔港”等荣誉称号。

目录

历史

唐宋

碣石镇建邑历史悠久,古称石桥场。唐代元和末年便有规模人口,当时朝廷在此设石桥盐场,由官府配制,交予商人纳榷贩运,出产之食盐供应海丰县全县(当时海丰县未析出陆丰县)。

宋代起,朝廷开始在碣石镇设防保疆,碣石自此成为海防重镇。

明清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朝廷为抵御东南沿海倭寇侵犯,遂设立碣石卫,时辖海丰、平海、甲子、捷胜四个千户所军士,为全国三十六卫之一。后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十月,广东都指挥使花茂请命率军筑城,碣石卫成为当时广东海防驻军七镇之一。

明亡后,清代初期朝廷沿用旧制保留卫所制度。但为了削弱华南沿海居民与郑成功等抗清势力的联系,朝廷先后于顺治十三年(1656年)与顺治十八年(1661年)颁布了禁海令与迁界令 ,致使康熙三年(1664年)碣石镇总兵苏利抵制朝廷强迫居民内迁政策,举兵叛乱,但不久后便被平南王尚可喜剿灭,而碣石卫城也随之败废。后朝廷思虑碣石为广东东西分洋界点,作为惠州府、潮州府的门户,其海防地位居重,战略地位无可替代,遂于康熙八年(1669年)又派遣总兵一员重置碣石卫,复建碣石卫城。到雍正七年(1729年)朝廷因卫城规模扩大军民杂处难以节制,设立惠州府海防军民同知一员,驻碣石卫城,对军民实行统一管理 。雍正九年(1731年),朝廷以海丰县东部之石帆、坊廓、吉康三都新设陆丰县,碣石随石帆都析出,自此纳入陆丰县治版图[2]

“广东南境皆濒海,自东而西,历潮、惠、广、肇、高、雷、廉七郡,而抵越南。其东境始于南澳,与闽海接界。潮郡支山入海,有广澳、赤澳诸岛,皆水师巡泊所在。迤西为惠州,民性剽悍,与潮郡无异,设碣石镇总兵以镇之。”

(《清史稿》卷一百三十八,段十四 )

“赤澳一洋,自甲子南至浅澳、田尾、遮浪、汕尾、鲘门、港天、星平海,虽属惠州而山川人性,与潮无异,故立碣石镇以扼其中。”

(《海国图志》卷七十七,段八)

现代

1996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撤销了位于碣石镇北部的碣北镇,并将其辖地并入碣石镇,同时成立了副县处级的碣石经济技术试验区。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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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