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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

中华民国台湾)文化资产

图片来自立法院

基本资料

等级    直辖市定古迹

级别    历史建筑

公告日期  2017年6月12日

登录类别  衙署

地理位置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1号

立法院简称立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同时为中华民国国会

历史背景与现况

职务与权力

  • 立法院是负责审查中华民国各项法案以及中央政府预算的机关。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39条、第63条、第104条、第105条,以及《宪法增修条文》第2条至第7条等规定,立法院的职权,包括: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之核可,于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十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对于行政院移请覆议案,应于送达十五日内作成决议。如为休会期间,立法院应于七日内自行集会,并于开议十五日内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
  • 另外,立法院得经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一以上连署,对行政院院长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时后,应于四十八小时内以记名投票表决之。如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赞成,行政院院长应于十日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获通过,一年内不得对同一行政院院长再提不信任案。

行使权

  1. 立法权
  2. 修宪及领土变更提案权
  3. 预算案、决算案审查权
  4. 法律案、戒严案、大赦案(含全国性减刑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其他重要决议案的审查权
  5. 人事同意权(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及大法官监察院院长、副院长、监察委员及审计长;考试院院长、副院长及考试委员;行政院检察总长中央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和公平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等)
  6. 戒严及紧急命令追认权
  7. 行政院的质询权
  8. 行政院院长的不信任权
  9. 副总统缺位时的选举权
  10. 总统副总统弹劾案、罢免案的提出权
  11. 行政院覆议案的决议权。
  12. 召开公听会权。

立法

  • 依据《中央法规标准法》,任何法律、条例都需经由立法院通过,并由总统公布后才有效力。
  • 若要立法,首先必须进行“提案”,可由行政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立法委员或党团提出,预算案则仅限由行政院提出。草案提出后,会送交“程序委员会”进行审议。在程序委员会中,秘书长会排定要讨论案件的日期,委员会审核后会将草案送交印刷(复印),并列入议程中的报告事项。提案在议程中进行“一读”(朗读标题),之后可送交相关的委员会(例如: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交通委员会等)讨论审查,或经由院会决定后,直接送交“二读”。
  • 委员会中会针对送交过来的提案,听取提案人的报告,有时还会邀请和法案内容相关的专业人士提出意见(有时也会举行“公听会”)。之后进行讨论,并修正提案的内容。达成决议后,会将议案送至二读程序。
  • 在二读时,会先朗读提案的内容,并在院会中进行深入讨论。二读是立法过程中重要的步骤,在过程中,可以提出质疑、进行说明、修正等。最后决定是送交“三读”、撤销、或送回委员会重新审议。通过二读的议案,将在下次会议时进行三读的程序,但若有委员提议,并获得超过15名委员的附议,可以在当次会议就直接进入三读程序。
  • 三读的过程仅能就文字进行修正,除非发现有违宪法或其他法律时,才可提出撤回或重新审议。在三读时,若有委员对于议案有不同的意见,仍然必须等议案表决后,再提出复议。三读程序后就要进行全体的表决,若是通过,则送请总统在十天内公布,并送交行政院执行办理。行政院方面在收到来自立法院的要求后,若认为法案难以执行,或有其他问题,在总统核准下可提出“覆议”的要求,将法案送回立法院重审。
  • 立法院接受覆议案后,会召开全院的审查会议,必要时会要求行政院长到立法院说明覆议案的原因。覆议案必须在15天内进行投票表决是否维持原法案内容,如为休会期间,立法院应于七日内自行集会,并于开议十五日内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

会期

  • 立法院以会期作为行使职权的时间单位。每年两次会期,分别是二月起与九月起,《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也明文规定了报到日分别是2月1日与9月1日。

运作

  • 立法院作为国会,运作主要依《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及1999年所制定,修订之国会五法:《立法院组织法》、《立法院各委员会组织法》、《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立法委员行为法》、与《立法院议事规则》。

自主原则

立院形象

  • 1988年后,立法委员皆享言论免责权[3],人身安全受到保护,为国民所赋予的特别权力。

立法委员

  • 立法院的主要成员为立法委员,简称立委
  • 根据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自2008年选出的第七届立法委员起,选制改为单一选区两票制并立制,立法委员席次减半为113席,且任期为4年,其中:
  • 区域立法委员:73席,由单一选区直选产生,各选区选出一名立委,每一选区选民人数须达约二十万七千人(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国民总人口数与立委席次相除得商),未达人数标准之县市如离岛县市皆保证一席立委名额,选举方式采相对多数制(即得票最多者当选,无需过半)。
  • 原住民立法委员:6席,由“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2个复数选区选出,仍然采原先之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各选区选出三名立委。
  • 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34席,由单一选区两票制中的政党得票比例按最大馀额方法分配席次,政党得票率须达到5%方可获得不分区席次。各党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当选名单中需有半数妇女保障名额
  • 依照《宪法增修条文》,立法委员应于每届任满之前三个月内选举出新一届委员。宪法中所规定的各种选举,除了立法委员有期限规定,其他选举并无此种三个月的规定。立法委员虽然是中央层级职务,不过和地方民选职务同样适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而立法委员、立法院院长、副院长之宣誓就职,依据《宣誓条例》由司法院大法官一人监誓。
  • 委员席次达到3席或以上之政党可组成党团;党团未达五个时,得合组四人以上之政团。党(政)团以5个为限;超过则以抽签决定。
  • 立法委员任期是固定的。然而因为国家元首具有解散国会之权利,故若当届立法院刚好被解散,立法委员任期会比原本应有的缩短。
  • 任期四年与否,只受到就任日的影响,不受到选举日的影响。

组织架构

  • 作为一个民意机关,立法院的组织分为“议事单位”与“行政单位”两大部分。
    • 议事单位由若干委员会与立法院会议构成,均由立法委员组成,是立法院运作的核心;
    • 行政单位则作为立法院的幕僚部门,由秘书长与副秘书长领导。

议事单位

  • 议事单位由若干委员会与立法院会议构成,委员会分为常设委员会及特种委员会,常设负责审查各领域的政策法规;此外另有纪律、程序、修宪、经费稽核等4个特种委员会。
常设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 第10届第1会期召集委员
内政委员会 民进管碧玲国民陈玉珍
外交及国防委员会 民进蔡适应国民吕玉玲
经济委员会 民进邱议莹国民廖国栋
财政委员会 民进庄瑞雄国民赖士葆
教育及文化委员会 民进黄国书高金素梅
交通委员会 民进李昆泽国民陈雪生
司法及法制委员会 民进周春米国民李贵敏
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 民进刘建国民进邱泰源
特种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 第10届第1会期召集委员
程序委员会 民进管碧玲国民曾铭宗
纪律委员会 民进李昆泽民进刘建国民进管碧玲国民廖国栋
国民李贵敏国民吕玉玲国民赖士葆高金素梅
经费稽核委员会 民进赖惠员国民翁重钧、时力王婉谕
修宪委员会 本届尚未组成修宪委员会

院长、副院长

  • 立法院院长为立法院的最高首长,另设立法院副院长作为院长之辅助。
  • 院长及副院长均由各届立法委员之中互选产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主持立法院的秩序。现任院长为游锡堃;现任副院长为蔡其昌,两人皆自2020年2月1日起任职至今。

立法院会议

  • 立法院会议(简称“院会”)由全体立法委员组成,主要功能为审查法案三读)、以及议决所有须由立法委员同意的国政事务。

全院委员会

行政单位

  • 秘书长
    • 副秘书长
      • 顾问
      • 参事
  • 秘书处
  • 议事处
  • 公报处
  • 总务处
  • 资讯处
  • 人事处
  • 会计处
  • 中南部服务中心
  • 法制局
  • 预算中心
  • 国会图书馆
  • 议政博物馆

秘书长

  • 立法院置秘书长一人,特任;副秘书长一人,职务列简任第十四职等,均由院长遴选报告院会后,提请任命之。秘书长承院长之命,处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是立法院最高层级的幕僚官员。副秘书长承院长之命,襄助秘书长处理本院事务。现任秘书长林志嘉,自2016年2月1日起任职至今[4]

非编制内组织

立法就是国会

历史沿革

成立

  • 1928年10月,立法院于南京成立,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其他重要国际事项的职权。
  • 立法院第一任院长为胡汉民,副院长林森
  • 根据1928年10月20日公布《立法院组织法》,下设法制、外交、财政、经济4个委员会,1928年12月8日增设军事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由立法委员分任,各委员会委员长由院长指定,院内置秘书、统计、编译三处。首届委员共49席,由国民政府任命。委员月薪照简任一级支取675元,后改680元。院址择定白下路“侯府”。每届任期两年
  • 1930年12月,国民政府任命了第二届立法委员49人。
  • 1931年2月28日胡汉民在汤山被软禁。3月23日邵元冲代理院长。12月9日覃振(理鸣)代邵元冲。1931年6月15日公布修正国民政府组织法,对立法委员的任命方式作了新的规定,立法委员由立法院院长提出人选,由国民政府主席提请国民政府依法任免,立法院会议以院长为主席。孙科回南京继任立法院院长。1931年12月30日复公布修正国民政府组织法,立法委员增加到99人。立法院于1937年11月迁驻重庆,于原义林医院(今渝中区中山三路中山医院)内办公。1938年5月重庆遭日机大轰炸,乃迁到郊区渝北公路(所谓“迁建区”)独石桥办公。抗战胜利后,随国民政府迁回南京。借山西路法官训练所办公。
  • 立法院历经四届,于第四届增为194席,但因抗日战争而延任长达14年。当时除制定中华民国民法中华民国刑法等基本法律外,还同时负责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起草,五五宪草即由立法院所草拟。

变革

第九届国会改革项目

2016年第九届第一会期后,立法院开始提出一些改革项目:

  • 立法院首次设立性别平等委员会:立法院于2016年10月24日由苏嘉全院长主持立法院首次性别平等委员会第1 届第1次会议。
  • 国会频道正式开播:国会频道自立法院第3会期开议日(2017年2月17日)上午9时开播,并24小时全天候播出。有线电视及MOD定频于123、124频道,数位电视定频在21、22频道。全程转播立法院会议、委员会会议及党团协商实况。
  • 立法院首设员工子女托婴中心:打造友善职场立法院附设员工子女托婴中心(委托社团法人新北市婴幼儿托育协会经营管理)于2017年2月16日举行揭幕仪式,3月1日起开始营运收托婴儿。
  • 成立采购发包中心:立法院于2017年1月1日成立采购发包中心,专责办理10万元以上财物、劳务及工程采购案件之招标、开标、决标及验收作业。

院址概述

院区的办公厅舍分布

  • 本部(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1号;原日治时期之台北第二高女校舍)
  • 青岛第一会馆(简称青岛一馆;台北市中正区青岛东路1号)
  • 青岛第二会馆(简称青岛二馆,原日治时期之七星郡役所厅舍;台北市中正区青岛东路10号)
  • 青岛第三会馆(简称青岛三馆;台北市中正区青岛东路1-3号)
  • 镇江会馆(台北市中正区镇江街2号):屋顶使用太阳能发电,亦是全球第三个绿能国会,公单位用太阳能发电的先例[12]
  • 群贤楼(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1号)
  • 委员研究大楼(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3之1号;完工时名为“中兴大楼”,由台湾省政府台开合作兴建[13]

立法委员住宿

立法院在全国各地尚有其他设施,其中位于台北市的两处会馆为提供立法委员住宿之用:

院址迁建

  • 立法院迁往台湾后,由于当时反攻大陆的时空背景,使得立法院没有自己的议事与办公处所。
  • 其现址是向台北市政府承租使用,加上建筑老旧且不敷使用,与国会形象不符,因而不断有另建新址的建议[14]
  • 1993年,立法院首次规划迁建新院址,当时选址离博爱特区不远的台铁华山车站旧址,但因经费过于庞大,导致立法院内外的反对声浪过大而未决。1999年第四届立法委员提出第二次迁建计画,地点则改为位于台北市仁爱路空军总部旧址;当时预算已编列兴建经费新台币241亿元,但因都市计画变更作业不顺,加上立法院内外仍有反对意见而作罢[15][16]
  • 2011年7月,适逢中华民国建国百年,立法院再次提出迁建计画,仍以空军总部旧址作为优先选择[17][18][19],惟行政院计画将空军总部旧址仿效日本东京六本木的“城中城”模式进行开发[20]

相关事件

318青年占领立法院

获搞笑诺贝尔和平奖

  • 1995年10月6日,第五届搞笑诺贝尔奖和平奖以“表彰他们证明了互相拳打脚踢使政客能够比透过向其他国家发动战争取得更多利益”为由颁布给立法院。[22]

证件特权质疑

  • 2012年,因立法院识别证及停车证发放浮滥及变造者甚多,经媒体广泛报导后,引发歹徒借此逃避警方查缉、或是民众借此享受特权之质疑。[23][24][25][26]

参见

外部链结

视频

国会频道-立法院议事转播

参考文献

  1. 立法院. 立法院. 立法院. 2013-07-23 [201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2) (Chinese (Taiwan)). 
  2. “老贼时代”立院动过6次警察权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09-16., 自由时报, 2012-6-19
  3. 立法委员的言论免责权. [2015-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1-17). 
  4. 游锡堃当选立法院长 秘书长可望由林志嘉续任,中央通讯社,2020-02-01
  5. 司徒一《民国宪法要义与宪政制度展望》(黄花岗杂志总第47期):“有人(尤其是对美国制度和美式英语不了解者)试图以狭义的“政府”概念来理解权能区分原理,认为孙中山所设想的五权政府之立法机关相当于狭义政府下设的立法局,自然是解释不通的。况且孙中山在《五权宪法》演讲中列举政府五权之时明确指出五权之中“立法就是国会”,所以五权宪法的立法机关是代议立法机关,而不是从属于行政当局的立法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6. 司徒一《民国宪法要义与宪政制度展望》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5-10-13.
  7. 陈布雷等编著,《蒋介石先生年表》,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8年6月1日,第66页
  8. 重庆市中山医院. [201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04). 
  9. 立院前身 日治女高校舍未列古迹. [2017-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7). 
  10. 《立法院启用新议场陈诚兼行政院长报告施政》 - 数位典藏与数位学习联合目录. [2013-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24). 
  11. 张凯翔. 〈台北都会〉立法院行政大楼 列市定古迹. 自由时报电子报 (自由时报). 2017-04-20 [2017-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24) (Chinese (Taiwan)). 
  12. 永鑫能源申请ISO认证 业界领先 2018.9.20 中时
  13. 林小昇之米克斯拼盘: 小原时雄宅. [2012-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5). 
  14. 倡建新国会大厦 王:彰显民主精神 - 自由时报 2012.02.04. [2012-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30). 
  15. 立院迁建 两度选址 两度喊停 - 自由时报 2011.07.22. [2012-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1). 
  16. 立法院搬到台中?王金平:见仁见智 台中土地比台北好 - NOWnews 2011.07.22
  17. 国会迁建案再起 朝野协商后启动 - 自由时报 2011.07.22. [2012-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1). 
  18. 立法院有脸盖新大厦
  19. 立院迁建 黄万翔:两届可盖好. [2019-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20. 开发旧空总、松机 地只租不卖 - 中国时报 2012.12.24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2-12-30.
  21. 记者苏芳禾、陈彦廷、王文萱、曾韦祯、彭显钧. 学生攻占议场 要求逐条审查服贸 (html). 台北: 自由时报. 2014-03-19 [2019-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07) (繁体中文). 为表达对于国民党蛮横处理服贸协议的不满,要求实质审查、重启谈判,近两百名学生于昨晚九点左右,突破警力封锁、冲破立院康园侧门,兵分多路直奔议场,随即冲破议场侧门、大门占据主席台,拉开布条要求逐条审查服贸协议,学生们并高喊“全面占领主席台,服贸重启谈判”。 
  22. Winners of the Ig® Nobel Prize. Improbable Research. 2015-10-06 [2019-03-30]. (原始内容 (html)存档于2008-05-03) (英语). PEACE: The Taiwan National Parliament, for demonstrating that politicians gain more by punching, kicking and gouging each other than by waging war against other nations. 
  23. 挂立院识别证 超车不爽 开枪示威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3-07-29.
  24. 逆向停车,车上有立法院识别证和立法院停车证. [2013-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05). 
  25. 立委停车证好用?鸭霸乱停 民众PO网揪人. [2013-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05). 
  26. 嚣张!挂立院停车证 乱停阻碍通行. [2013-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