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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徵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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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徵祥(1871年6月12日-1949年1月15日),子欣上海人,原籍江苏省苏州府太仓县(今江苏太仓)人。中国外交家天主教本笃会修士神父

评价

陆徵祥贡献卓著的是中华民国现代外交体制的建设。1912年10月8日国会通过的“外交部官则”,即是出自陆徵祥手笔。外交部内设“一处一室一厅四司”:秘书处、参事室、总务厅、外政司、通商司、交际司、庶政司,部长下新设一次长,四秘书,分管英、日、法、德相关业务,参事则负责法规与条约之研究草拟。

陆徵祥主掌外交其间,说服袁世凯同意废除清代外务人员“保举制”(由高官推荐外交人员)任用办法,禁止他部向外交部“疏通”人事,坚持选拔“不闹笑话之外交官”。陆就职后另订《外交官领事官任用暂行章程》,先将所有部内留任人员免职,再重新依照专业考核,凡无外语外事专业者不予授职,袁世凯之侄儿也因此离任,顾维钧则甫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返国即被延揽入部。至于外馆,陆徵祥废止了清代由大使统筹包办使馆人事与财政权的旧规,外馆预算改由中央每年核拨决算,外馆正式人员皆须经中央政府考核任命。

总括而言,民国初年军阀混战,中央各部专业化程度甚低,唯有外交部一枝独秀,培养了不少杰出的外交官,为中国这一“弱国”争取到较多利权,奠定了中华民国外交现代化的基础,陆徵祥居功甚大。

陆徵祥最为熟知者是中日《二十一条》与《凡尔赛条约》的签订,因此导致的负面评价往往归罪于他。但实际的情况可能更为复杂。

一、据较为严谨的研究和报导指出,中日“二十一条”的签订,主事者是外交部次长曹汝霖。总统袁世凯直接施压曹尽速签约,而参与谈判的陆徵祥则帮助取消了最为不利的第五条条款(关于二十一条,也有意见认为是日本施压宣战,袁世凯被迫接受部分条款)。

二、1919年率顾维钧(驻美公使)、王正廷广州政府代表)、施肇基(驻英公使)、魏宸组(驻比公使)等人赴巴黎出席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会(巴黎和会)。由于山东问题爆发,日本坚持继承战败的德国之权益,中国发生五四运动。战胜列强不顾中国反对,接受日本要求。在中国国内巨大抗议声浪与政府训令下,中华民国代表团最终未能签署和约,成为战胜国中唯一未签字者。目前坊间流传之认识是,陆徵祥在和会后期并未主持中国使团工作,因此抗拒签署的正义表现多被归功于顾维钧

生平

陆徵祥1871年生,上海人,原籍江苏太仓。1884年就读于上海广方言馆,后入北京同文馆习外文,尤精俄文。1893年奉派担任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翻译官。八国联军之役,其长官许景澄慈禧处死,遂心生不满。日俄战争事件后,在俄国愤而剪去发辫。陆徵祥在俄结识比利时外交官的女儿培德女士,不顾使馆反对,于1899年结婚。由于陆徵祥能力出色,表现优异,仍在1906年升任中国驻荷兰特命全权大使武昌起义后,1912年1月3日陆徵祥联合一些驻外使臣,电请清帝退位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应总统袁世凯电命,从驻俄大使任所返国出任外交总长,并推动中国现代外交机构之改革,将清代“外务部”改为外交部。6月任国务总理,9月辞职。1912年底出任驻瑞士公使,1914年底归国。1915年初复任外交部长,与外交次长曹汝霖,于2月-5月与日本谈判《二十一条》。1915年10月到1916年3月袁世凯称帝其间,因国务卿徐世昌请假,曾短暂出任政事堂代理国务卿和正式国务卿职务。

1919年任外交总长,率领中华民国代表团参加巴黎和会,最后拒绝签字。

巴黎和会后,由于陆徵祥夫人病况,陆徵祥即辞去职务滞留比利时,照料病妻。培德女士1926年病逝后,陆徵祥参加天主教本笃会,经过教会观察培训,成为修士,专心教会事务,1935年6月25日晋铎为神父。二战期间,帮助受纳粹迫害之比国地方群众,并曾推动抵制日货之运动,为中华民国与盟国战胜而祈祷,1946年5月18日受圣座封赠为比利时根特圣伯多禄修道院领衔院长荣衔。

1945年曾有中国记者至比国采访陆徵祥,陆徵祥一方面对于曾替袁世凯签署“二十一条”向国人表示忏悔,另一方面对中国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表示异常兴奋感慨终于“在有生之年得见祖国一雪前耻”。同时,陆徵祥对未来国情提出简短而著名之警语:“弱国无外交”[1]

1949年陆徵祥病逝于比利时,葬于比利时根特圣伯多禄修道院,与其教会同工比邻。

参考文献

  1. 《北洋政府总理出家比利时》,中国《环球时报》2007年1月5日第1327期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