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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黑龙江省]] 侨联原为国家行政编制的群众团体,但96年机构改革后变为事业编制。省侨联现有事业编制14人,实有14人,驻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下设[[ 办公室]] 、经济工作部和文化宣传部。2002年11月省侨联第五次侨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侨联委员会,委员62人,常委25人;驻会主席1人,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1人,兼职副主席5人。全省13个市地均设有侨联机构。哈铁、农垦、森工三大系统都成立了侨联,但无专职人员。县区级侨联77个,大专院校侨联组织近30个,并于92年成立了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归侨侨眷<ref>[https://www.sohu.com/a/508220904_120099896 一张图分清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的区别],搜狐,2021-12-14</ref> 联谊会,大中型企业侨联小组500多个。省及市地级侨联现有专职干部51人,县区级侨联绝大多数没有编制,没有专职干部,也没有经费。从92年起侨联组织正式成为政协的组成单位,担负起参与国家事务、参政议政、[[ 民主]] 监督的职责。 | |
− | '''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黑龙江省侨联原为国家行政编制的群众团体,但96年机构改革后变为事业编制。省侨联现有事业编制14人,实有14人,驻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下设办公室、经济工作部和文化宣传部。2002年11月省侨联第五次侨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侨联委员会,委员62人,常委25人;驻会主席1人,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1人,兼职副主席5人。全省13个市地均设有侨联机构。哈铁、农垦、森工三大系统都成立了侨联,但无专职人员。县区级侨联77个,大专院校侨联组织近30个,并于92年成立了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归侨侨眷联谊会,大中型企业侨联小组500多个。省及市地级侨联现有专职干部51人,县区级侨联绝大多数没有编制,没有专职干部,也没有经费。从92年起侨联组织正式成为政协的组成单位,担负起参与国家事务、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 |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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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 工作职责 : | ||
− | 1、 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编辑《侨联动态》。 | + | 1、 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起草综合性文字[[ 材料]] ,编辑《侨联动态》。 |
− | 2、 负责本会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各部室有关工作,督查反馈会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 + | 2、 负责本会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各部室有关[[ 工作]] ,督查反馈会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
− | 3、 了解掌握机关工作动态和各有关方面涉侨工作信息,组织有关专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 + | 3、 了解掌握机关工作动态和各有关方面涉侨工作[[ 信息]] ,组织有关专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
− | 4、 参与研讨有关侨务政策和法规,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 + | 4、 参与研讨有关侨务政策和[[ 法规]] ,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
− | 5、 负责机关的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 | + | 5、 负责机关的文秘、机要、保密、[[ 档案]] 等工作。 |
6、 负责机关计生、财务、财产管理和车队管理等行政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 | 6、 负责机关计生、财务、财产管理和车队管理等行政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 | ||
− | 7、 做好机关离退休老干部车辆使用和经费管理工作。 | + | 7、 做好机关[[ 离退休]] 老干部车辆使用和经费管理工作。 |
− | 8、 加强与各地侨联的联系,做好联络接待工作。 | + | 8、 加强与各地侨联的[[ 联系]] ,做好联络接待工作。 |
− | 9、 完成中国侨联和会领导交办的工作。 | + | 9、 完成中国侨联和会[[ 领导]] 交办的工作。 |
办公室工作内容: | 办公室工作内容: | ||
− | 负责机关文秘工作;协调机关各部室的工作,制定机关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督办落实工作;编辑《侨联简讯》;负责机关财务、档案、机要、信访、保卫、保密、接待以及行政后勤工作。 | + | 负责机关文秘工作;协调机关各部室的工作,制定机关工作[[ 规划]] 和年度计划并做好督办落实工作;编辑《侨联简讯》;负责机关财务、档案、机要、信访、保卫、保密、接待以及行政后勤工作。 |
===组织人事部=== | ===组织人事部=== | ||
行 37: | 行 41: | ||
1、 负责省侨联换届人事安排和届中人事调整工作。 | 1、 负责省侨联换届人事安排和届中人事调整工作。 | ||
− | 2、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人大、政协的侨界代表、委员人选的协商和推荐。加强与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配合、支持他们参政、议政。 | + | 2、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人大、政协的侨界[[ 代表]] 、委员人选的协商和推荐。加强与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配合、支持他们参政、议政。 |
− | 3、 开展侨联组织建设调研、干部培训、评先等工作,负责指导和了解全省各级侨联及所属团体会员的组织建设工作。 | + | 3、 开展侨联组织建设调研、干部[[ 培训]] 、评先等工作,负责指导和了解全省各级侨联及所属团体会员的组织建设工作。 |
− | 4、 负责本会机关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培训、工资、统计等人事管理工作;起草有关人事工作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 + | 4、 负责本会机关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干部考核、任免、奖惩、[[ 培训]] 、工资、统计等人事管理工作;起草有关人事工作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
5、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 | 5、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 | ||
− | 6、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 + | 6、 负责[[ 机关]] 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
7、 负责办理机关出国(境)人员政审及有关手续。 | 7、 负责办理机关出国(境)人员政审及有关手续。 | ||
− | 8、 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宏观管理工作。 | + | 8、 负责所属企、[[ 事业单位]] 的宏观管理工作。 |
9、 负责中国侨联、省委组织部等上级机关和会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 9、 负责中国侨联、省委组织部等上级机关和会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 ||
行 55: | 行 59: | ||
===经济工作部=== | ===经济工作部=== | ||
− | 1、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开放和各个时期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 | + | 1、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开放和各个时期的经济工作方针、[[ 政策]] 。 |
2、 开展与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交往,做好"引进"和在闽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 2、 开展与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交往,做好"引进"和在闽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 ||
− | 3、 开展侨联经济工作的调研,指导全省各级侨联开展各项经济工作。 | + | 3、 开展侨联[[ 经济]] 工作的调研,指导全省各级侨联开展各项经济工作。 |
− | 4、 参与研究有关侨务经济政策,法规的工作。 | + | 4、 参与研究有关侨务经济政策,[[ 法规]] 的工作。 |
5、 制定省侨联对直属企业单位的管理办法条例,做好对直属企业单位的管理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壮大侨联经济实力。 | 5、 制定省侨联对直属企业单位的管理办法条例,做好对直属企业单位的管理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壮大侨联经济实力。 | ||
− | 6、 完成中国侨联和会领导交办的有关侨联经济工作任务。 | + | 6、 完成中国侨联和会[[ 领导]] 交办的有关侨联经济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主要工作内容=== | ||
行 71: | 行 75: | ||
1、 为来闽投资、贸易的侨胞,港、澳、台同胞提供咨询和牵线搭桥服务。 | 1、 为来闽投资、贸易的侨胞,港、澳、台同胞提供咨询和牵线搭桥服务。 | ||
− | 2、 为侨胞,港、澳台同胞在闽的投资企业反映问题,协助排忧解难。 | + | 2、 为侨胞,港、澳台同胞在闽的投资[[ 企业]] 反映问题,协助排忧解难。 |
− | 3、 为归侨侨眷创办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 + | 3、 为归侨侨眷创办企业提供咨询[[ 服务]] ,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
4、 创办和管理侨联自办企业。 | 4、 创办和管理侨联自办企业。 | ||
行 81: | 行 85: | ||
1. 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和政策,宣传侨界爱国爱乡先进事迹,反映广大侨联的呼声; | 1. 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和政策,宣传侨界爱国爱乡先进事迹,反映广大侨联的呼声; | ||
− | 2. 负责指导和协调各级侨联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宣传工作; | + | 2. 负责指导和协调各级侨联开展[[ 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ref>[https://www.sohu.com/a/332120973_819391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搜狐,2019-08-07 </ref> 和文化宣传工作; |
− | 3. 联系各级侨联和海外社团,开展海内外文化交流活动; | + | 3. 联系各级侨联和海外[[ 社团]] ,开展海内外文化交流活动; |
4. 负责指导全省乡刊乡讯工作; | 4. 负责指导全省乡刊乡讯工作; | ||
行 89: | 行 93: | ||
5. 负责调研海内外侨情,及时收集、整理和掌握有关侨情资料; | 5. 负责调研海内外侨情,及时收集、整理和掌握有关侨情资料; | ||
− | 6.负责为海内外侨胞提供探亲访友、寻根问祖、观光旅游、疗养治病、进修讲学等方面的服务,开展海内外文化的交流和联谊活动。 | + | 6.负责为海内外侨胞提供探亲访友、寻根问祖、观光[[ 旅游]] 、疗养治病、进修讲学等方面的服务,开展海内外文化的交流和联谊活动。 |
===主要工作内容=== | ===主要工作内容=== | ||
− | 调查了解国内侨情,掌握归侨侨眷动态,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掌握海外侨情,建立侨情信息资料库;了解海外侨社、侨团的动向,并开展与他们的联系,做好联谊工作;做好海外侨胞捐资公益事业的辅导及服务工作,参加各项公益事业的活动;联系我会团体会员、侨校校友会、联谊会及各界归侨侨眷,参加团体会员及归侨侨眷开展的各种联谊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侨务政策的落实,根据党的侨务政策,为归侨侨眷排忧解难提供服务;组织省侨联各种联欢、夏令营、学习参观等群众性的联谊活动。 | + | 调查了解国内侨情,掌握归侨侨眷动态,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掌握海外侨情,建立侨情信息资料库;了解海外侨社、侨团的动向,并开展与他们的联系,做好联谊工作;做好海外侨胞捐资[[ 公益]] 事业的辅导及服务工作,参加各项公益[[ 事业]] 的活动;联系我会团体会员、侨校校友会、联谊会及各界归侨侨眷,参加团体会员及归侨侨眷开展的各种联谊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侨务政策的落实,根据党的侨务政策,为归侨侨眷排忧解难提供服务;组织省侨联各种联欢、夏令营、学习参观等群众性的联谊活动。 |
==权益保障部== | ==权益保障部== | ||
行 99: | 行 103: | ||
工作职责: | 工作职责: | ||
− | 1、依照中国侨联《章程》及和福建省侨联《实施中国侨联章程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依法开展工作,本部工作宗旨是依法维护侨益,为侨服务,部门工作在省侨联分管领导和部长组织下开展工作。 | + | 1、依照中国侨联《[[ 章程]] 》及和福建省侨联《实施中国侨联章程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依法开展工作,本部工作宗旨是依法维护侨益,为侨服务,部门工作在省侨联分管领导和部长组织下开展工作。 |
− | 2、 负责参与本省侨务法律、法规草案的调查、研究及草拟工作。 | + | 2、 负责参与本省侨务法律、法规草案的调查、[[ 研究]] 及草拟工作。 |
3、 指导各级侨联依法开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合法权益的工作,做好侨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依法护侨的法制观念。 | 3、 指导各级侨联依法开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合法权益的工作,做好侨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依法护侨的法制观念。 | ||
− | 4、 负责接待涉侨群众来信、来访,按照省信访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关注侨界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归侨、侨眷的建议和意见;协助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提案、议案工作。 | + | 4、 负责接待涉侨群众来信、来访,按照省信访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关注侨界[[ 群众]] 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归侨、侨眷的建议和意见;协助侨界[[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做好提案、议案工作。 |
5、 负责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结合法律顾问委员会议定的我省典型涉侨案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研工作,提出建议,落实侨务政策,依法维护权益。 | 5、 负责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结合法律顾问委员会议定的我省典型涉侨案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研工作,提出建议,落实侨务政策,依法维护权益。 | ||
− | 6、 负责海内外侨界律师的联谊、合作和交流,积极拓宽海内外联系,促进友好交流合作。 | + | 6、 负责海内外侨界[[ 律师]] 的联谊、合作和交流,积极拓宽海内外联系,促进友好交流合作。 |
==所获荣誉== | ==所获荣誉== | ||
− | 2020年11月,获得第八届新侨创新创业成果交流活动组织奖。 | + | 2020年11月,获得第八届新侨创新创业[[ 成果]] 交流活动组织奖。 |
==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 | ||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
於 2022年12月8日 (四) 06:05 的最新修訂
黑龍江省歸國華僑聯合會黑龍江省僑聯原為國家行政編制的群眾團體,但96年機構改革後變為事業編制。省僑聯現有事業編制14人,實有14人,駐會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下設辦公室、經濟工作部和文化宣傳部。2002年11月省僑聯第五次僑代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省僑聯委員會,委員62人,常委25人;駐會主席1人,駐會副主席兼秘書長1人,兼職副主席5人。全省13個市地均設有僑聯機構。哈鐵、農墾、森工三大系統都成立了僑聯,但無專職人員。縣區級僑聯77個,大專院校僑聯組織近30個,並於92年成立了黑龍江省高等院校歸僑僑眷[1]聯誼會,大中型企業僑聯小組500多個。省及市地級僑聯現有專職幹部51人,縣區級僑聯絕大多數沒有編制,沒有專職幹部,也沒有經費。從92年起僑聯組織正式成為政協的組成單位,擔負起參與國家事務、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 :
1、 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編輯《僑聯動態》。
2、 負責本會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各部室有關工作,督查反饋會領導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
3、 了解掌握機關工作動態和各有關方面涉僑工作信息,組織有關專題調研,提出工作建議。
4、 參與研討有關僑務政策和法規,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5、 負責機關的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等工作。
6、 負責機關計生、財務、財產管理和車隊管理等行政工作及安全保衛工作。
7、 做好機關離退休老幹部車輛使用和經費管理工作。
8、 加強與各地僑聯的聯繫,做好聯絡接待工作。
9、 完成中國僑聯和會領導交辦的工作。
辦公室工作內容:
負責機關文秘工作;協調機關各部室的工作,制定機關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做好督辦落實工作;編輯《僑聯簡訊》;負責機關財務、檔案、機要、信訪、保衛、保密、接待以及行政後勤工作。
組織人事部
工作職責:
1、 負責省僑聯換屆人事安排和屆中人事調整工作。
2、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省人大、政協的僑界代表、委員人選的協商和推薦。加強與僑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繫,配合、支持他們參政、議政。
3、 開展僑聯組織建設調研、幹部培訓、評先等工作,負責指導和了解全省各級僑聯及所屬團體會員的組織建設工作。
4、 負責本會機關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幹部考核、任免、獎懲、培訓、工資、統計等人事管理工作;起草有關人事工作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 負責機關黨務工作及紀檢、監察工作。
6、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7、 負責辦理機關出國(境)人員政審及有關手續。
8、 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宏觀管理工作。
9、 負責中國僑聯、省委組織部等上級機關和會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經濟工作部
1、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改革開放和各個時期的經濟工作方針、政策。
2、 開展與海外僑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交往,做好"引進"和在閩投資企業的服務工作。
3、 開展僑聯經濟工作的調研,指導全省各級僑聯開展各項經濟工作。
4、 參與研究有關僑務經濟政策,法規的工作。
5、 制定省僑聯對直屬企業單位的管理辦法條例,做好對直屬企業單位的管理指導,檢查督促工作,壯大僑聯經濟實力。
6、 完成中國僑聯和會領導交辦的有關僑聯經濟工作任務。
主要工作內容
1、 為來閩投資、貿易的僑胞,港、澳、台同胞提供諮詢和牽線搭橋服務。
2、 為僑胞,港、澳台同胞在閩的投資企業反映問題,協助排憂解難。
3、 為歸僑僑眷創辦企業提供諮詢服務,並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4、 創辦和管理僑聯自辦企業。
文化聯絡部
1. 負責宣傳黨和政府的僑務工作方針和政策,宣傳僑界愛國愛鄉先進事跡,反映廣大僑聯的呼聲;
2. 負責指導和協調各級僑聯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2]和文化宣傳工作;
3. 聯繫各級僑聯和海外社團,開展海內外文化交流活動;
4. 負責指導全省鄉刊鄉訊工作;
5. 負責調研海內外僑情,及時收集、整理和掌握有關僑情資料;
6.負責為海內外僑胞提供探親訪友、尋根問祖、觀光旅遊、療養治病、進修講學等方面的服務,開展海內外文化的交流和聯誼活動。
主要工作內容
調查了解國內僑情,掌握歸僑僑眷動態,及時了解他們的困難和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掌握海外僑情,建立僑情信息資料庫;了解海外僑社、僑團的動向,並開展與他們的聯繫,做好聯誼工作;做好海外僑胞捐資公益事業的輔導及服務工作,參加各項公益事業的活動;聯繫我會團體會員、僑校校友會、聯誼會及各界歸僑僑眷,參加團體會員及歸僑僑眷開展的各種聯誼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監督僑務政策的落實,根據黨的僑務政策,為歸僑僑眷排憂解難提供服務;組織省僑聯各種聯歡、夏令營、學習參觀等群眾性的聯誼活動。
權益保障部
工作職責:
1、依照中國僑聯《章程》及和福建省僑聯《實施中國僑聯章程細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依法開展工作,本部工作宗旨是依法維護僑益,為僑服務,部門工作在省僑聯分管領導和部長組織下開展工作。
2、 負責參與本省僑務法律、法規草案的調查、研究及草擬工作。
3、 指導各級僑聯依法開展維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合法權益的工作,做好僑法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提高依法護僑的法制觀念。
4、 負責接待涉僑群眾來信、來訪,按照省信訪工作條例開展工作;關注僑界群眾熱點、難點問題,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歸僑、僑眷的建議和意見;協助僑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做好提案、議案工作。
5、 負責省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結合法律顧問委員會議定的我省典型涉僑案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調研工作,提出建議,落實僑務政策,依法維護權益。
6、 負責海內外僑界律師的聯誼、合作和交流,積極拓寬海內外聯繫,促進友好交流合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獲得第八屆新僑創新創業成果交流活動組織獎。
參考文獻
- ↑ 一張圖分清華僑、華人、歸僑、僑眷的區別,搜狐,2021-12-14
- ↑ 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搜狐,201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