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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大使)原圖鏈接來自 中國網 的圖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大使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設於英國的最高級別外交代表機構,亦為中國首座駐外使領館,建於1877年。清朝在1875年起開始派出駐英欽差大臣。現今之大使館位處波特蘭坊49號,於1877年由時任清朝海關駐倫敦辦事處主任金登干短期租用作公使館址之用。現任駐英大使為自2009年起就職的劉曉明。

歷史

館址前身(1785年—1875年)

波特蘭坊49號建於1785年,由英國建築師羅伯特·亞當及其弟詹姆斯·亞當合作設計,為英國18世紀的流行建築,亦為英國二級保護文物

清朝公使館 (1875年—1913年)

1875年,清朝開始向英國派駐欽差大臣。郭嵩燾獲任命為首任清朝駐英國欽差大臣,負責馬嘉理事件的道歉事宜。1876年12月2日,郭嵩燾率領清朝首批駐英外交團隊從上海出發,於1877年1月21日抵達英國南安普敦。當時,時任清朝海關駐倫敦辦事處主任金登干租用波特蘭坊49號用作公使館址之用。郭嵩燾於2月7日抵達倫敦,向時任英國女王維多利亞女王呈遞國書,並就馬嘉理事件道歉。公使館組織只有使臣及一二個隨員。

1896年10月11日,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前往倫敦探望其於香港西醫書院的老師康德黎期間,被清朝公使館誘捕,關押在公使館。孫中山被關押在公使館內12天後,於10月23日獲釋。此事後來被孫中山寫成《倫敦蒙難記》[1]。而其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英大使館亦設立「孫中山先生蒙難紀念室」來紀念此一事件。

中華民國公使館/大使館 (1913年—1950年)

1913年10月6日,英國承認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繼續短期租用波特蘭坊49號作為公使館之用。1924年,中華民國駐英國公使館決定長期租用該處。1926年,中華民國駐英國公使館決定同時租用隔壁51號,兩處租期均為999年。1935年,駐英公使館升格為大使館。大使館設大使1人,參事1人,秘書2-3人,隨員2-3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辦處/大使館 (1950年至今)

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英國建立代辦級外交關係,繼續使用波特蘭坊49號作為代辦處。197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英國的外交關係提升為大使級,原大使館建築物因年代久遠而不敷應用。故此,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英國大使館向英國政府提出重建計劃。重建計劃獲房東和英國政府同意。但是,英國政府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重建時只能拆除內部,不能拆除外牆。後經協商,英國政府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拆卸整幢建築物重建,但重建時外牆須回復原貌。

經英國政府批准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80年拆除舊大使館。新大使館在1983年6月在原址重建,並於1985年9月竣工。新大使館由北京建築設計院設計,由英國Wates建築公司負責施工。新大使館除了將原有大使館的兩道門改為一道門以外,基本保持原貌。此外,新大使館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以磚牆保護。外牆為雙層磚牆,中間加保溫層;占地面積830平方米,建築面積6000平方米。

自2000年代起,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外成為示威者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場地。曾在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外所舉行的示威包括反對藝術家艾未未遭監禁 、聲援西藏獨立運動等 。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外亦是在英法輪功學員抗議之處。

2014年6月3日,在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外曾舉行悼念八九學運活動人士的「造勢」活動。

2018年5月14日,中國駐英國大使劉曉明在皇家鑄幣廠舉行新館舍房交割儀式[2],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將搬遷至位於倫敦東區的原英國皇家造幣廠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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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