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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階級自由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政治詞語,指反對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主張實行類似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制度的思想或行為。中共的「四項基本原則」中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在理論和執行上必須反對「自由化」,由此衍生出「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概念和運動。

按照在中國共產黨的官方說法,「資產階級自由化」這個概念最早是鄧小平提出的:1980年12月25日,他在《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的講話中指出,「要批判和反對崇拜資本主義、主張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傾向」[1]

首次提出

該提法首次出現於國家主席劉少奇1959年《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勝利》一文,當時中蘇論戰已經起來,蘇聯指責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在中國發起的「雙百」(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運動,認為這是實行資產階級「自由化」政策,劉少奇主席於是在文中回應:「有人說,我們採取『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就是採取資產階級『自由主義』的政策,即所謂『自由化』的政策。……我們採取這個方針,絕不是實行資產階級的『自由化』政策,而是實行無產階級的極端堅定的階級政策。」以辯護中國共產黨發動「雙百」運動的目的和性質,否認實行資產階級自由化。

名詞爭議

由於「文化大革命」時期,這個提法也常被用來批鬥被錯劃成右派的人,因此「文革」被徹底否定後,中共內部有不少人反對繼續使用這一名詞,擔心被用來進行文革式的極左攻擊。1985年,為了解決市場經濟改革和共產主義路線綱領的矛盾,1985年9月25日,中共中央書記處議定十二屆六中全會的一項議程是「討論通過精神文明建設決定」,即編寫《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1986年,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負責主持這個文件的起草,該文件的修訂自始至終有2個問題的爭議集中,其中一個涉及是否保留「資產階級自由化」這個說法,為此,胡耀邦和文件起草組的參與人認真調查了該名詞的黨史文獻來源,以求明確該詞的含義,並就是否保留該詞徵求鄧小平(中共元老代表)的意見。胡耀邦最終堅持該詞予以保留,並結合鄧小平對該詞的多次論述,在9月19日主持編寫的《精神文明建設決議(徵求意見稿)的討論和修改情況(草稿)》(後改名為《簡要說明》)中做了特別說明:

「(四)有些同志主張不再用「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提法,因為這個提法把自由都歸到資產階級名下去了。看來這個提法,確有可以推敲的地方,但是這次修改仍然加以保留。理由如下:

這個提法的涵義已經有了明確的界說。決議稿指出:「搞資產階級自由化,即否定社會主義制度、主張資本主義制度,是根本違背人民利益和歷史潮流,現實生活中確實仍然存在否定社會主義制度、主張資本主義制度的錯誤思想。這次文件保留這個提法,有利於安定團結局面的鞏固。

我們全黨在正確處理意識形態領域各種矛盾方面,已經總結了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保留這個提法,不會導致過火鬥爭,帶來危險。

附帶說明,「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提法,在少奇同志一九五九年的《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勝利》一文中使用過,當時是為了答覆國內外對雙百方針的歪曲,指出雙百方針「決不是實行資產階級的『自由化』政策」。「文革」中,這個提法被用來打擊堅持正確路線的同志。撥亂反正以後,中央針對「文革」遺毒、製造動亂和否定社會主義的錯誤言行,使用「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提法,同「文革」時的情況已經根本不同。」

最後定性

在後來的中共黨史文獻研究中,目前的「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概念,被確定為由鄧小平首次提出。1980年12月25日,他在《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的講話中指出,「要批判和反對崇拜資本主義、主張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傾向」,正式提出了資產階級自由化概念。

該詞被鄧小平多次使用,在《鄧小平文選》第3卷中有52篇涉及,占43.7%,幾乎占到一半。其它如1985年5月20日鄧小平會見台灣大學教授陳鼓應時的談話。

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對應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第105、113、56條)對煽動和顛覆社會主義制度的言行規定了最高可至無期徒刑的刑事處罰[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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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