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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

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
圖片來自xuite

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簡稱七將軍爺廟,舊名兵慶祠,是位於臺灣台中市霧峰區南柳里的七將軍廟,祭拜七員清軍與一隻犬,與當地原漢衝突有關,為中台灣烏溪流域七將軍信仰的起源處。

目錄

事件

今日分屬南投縣彰化縣、台中市的中台灣烏溪流域,在古代為洪雅族巴布拉族巴宰族巴布薩族平埔諸族各社活躍之地。台灣清治時期康熙中葉以降,漢族勢力沿烏溪及其水系往內山推進,引發原漢衝突,自雍正後日益嚴重化,如水沙連社曾屢次出草。乾隆三年(1738年),清廷應郝玉麟奏疏,爲防原住民侵擾,在彰化縣柳樹湳莊(今台中市霧峰區南柳里)設立柳樹湳,由貓霧拺汛、彰化汛各派兵五十名移駐,並設把總一名。

乾隆十二年(1747年),番通事葛第夫(漢人,原姓葉,漢名三甲),向台灣府衙提告監生簡經仗勢長期積欠其養父葛買奕的租穀,還侵吞北投社減免的番丁餉。乾隆十四年(1749年),知府方邦基裁斷,革除簡經的功名;另外,簡經除需歸還四十甲熟田,還需清還積欠的四千石租穀,減免之番丁餉銀則無須還給北投社。但是,簡經僅清償六分之一,且土地則任由佃戶佔墾,並透過妻弟巴臘巫義,恐嚇葛第夫。簡經受到周圍村民護衛,而且佃民十分梟勇,敢於公然打死知縣的二名北投社轎夫。

葛第夫遂邀同父異母兄葉福,並協同大霞、大斗六等族人,透過萬丹隘口老茅、與水沙連福骨、哆囉嘓、眉加臘、貓裡眉等四社眾取得聯繫,於乾隆十二年十二月初八(1748年1月8日)晚出草內凹庄,殺死佃戶賴、白二姓共二十二人,燒毀八間茅房。同夥大宇、大武力等目擊所割頭顱,嚇得先行回家。同月十一日夜(1748年1月11日),再引領原住民夜襲柳樹湳汛營盤,火焚五間營房,斬士兵陳綬保、吳世俊、薛國棟、劉耀、翁均、張列(墓碑作張烈)、彭英等七人頭顱,署把總蔡鳳及兵丁李高華、吳廷漢、郭滄生、康亮、張尾等五人皆受傷。事發後,台灣鎮總兵陳林每在未經總督覆准下,隨即從其他汛塘撥調兵力六十人,分駐石榴班、南北投隘口以防禦原住民,並且由鎮營抽派出千總、把總前往聲援。

《台案彙錄己集》記載,歷經二年餘的調查與審理之後,乾隆十九年五月末(1754年),刑部、兵部與三法司審覆確定,於六月初一凌遲處死葛第夫,處同夥老茅、葉福、大霞、容仔俱並傳首梟示;大斗六、大眉里、馬里等人則處絞刑,於秋後處決。史稱「彰化縣內凹庄及柳樹湳兵民被兇番焚殺案」。

簡經也受到處罰,杖一百、流二千里。福建福州將軍新柱與福建巡撫陳弘謀在〈乾隆十九年閏四月十九日奏覆審理彰化縣兇番焚殺兵民摺〉寫:「簡經所欠北投社租穀及減半番餉,行縣照數追給,發交該社番眾收領。簡經所佔墾舊社草地,飭縣查丈四至,並將原斷內凹莊撥還四十甲熟田,一併劃出,俱交該社番眾公分管領。」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1]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宗廟,皇家太廟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琉球神道的祭祀場所稱為「御嶽」,其中一些屬於寺廟形式。

參考文獻

  1.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