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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统计局

三亚市统计局,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统计局,为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1]

目录

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负责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统计。

2、负责中央组织部的地方政绩考核指标的综合整理工作。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涉外统计、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

2、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3、加强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2],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镇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镇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察、旅游、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各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本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各镇由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拟定本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并管理本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协调各部门统计资料的公布;组织制定各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基层的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视频

三亚市统计局 相关视频

三亚市政府会议
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柏青发表讲话

参考文献

  1. 海南三亚市 ,好看视频,2020-01-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国家统计局,2017-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