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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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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惠宗妥懽貼睦爾[1];1320年5月25日-1370年5月27日),清刊《元史》、清修《續資治通鑑》改譯托歡特穆爾元朝廟號惠宗[2]蒙古語稱號烏哈噶圖汗[註 1]蒙古語ᠤᠬᠠᠭᠠᠲ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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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培轉寫CAT:可能含有拼寫錯誤的蒙文uqaγatu qaγan西里爾字母Ухаант хаан[1][註 2];或蒙古語ᠤᠬᠠᠭᠠᠨ ᠲ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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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培轉寫CAT:可能含有拼寫錯誤的蒙文uqaγan-tu qaγan[3]),明朝諡號順皇帝,又稱至正帝[註 3]庚申帝[註 4]庚申君[4]元朝第十一位皇帝,蒙古帝國第十五位大汗,他是元朝北逃前的最後一位皇帝,之後以他為首的北元繼續與明朝對峙。在位時間是從1333年7月19日至1370年5月27日,在位37年。

家世背景

生平

幼年

延祐七年四月十七日(1320年5月25日),生於北方草原,生父是元明宗,生母是邁來迪

流放

至順元年(1330年)四月,元明宗皇后八不沙被殺,妥懽帖睦爾被驅逐,首先被驅逐到高麗大青島,後來到湖廣等處行中書省靜江(今桂林)。

元寧宗逝世

至順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332年12月14日),元寧宗逝世,太后弘吉剌·卜答失里堅持棄子立侄,下令立妥懽帖睦爾為皇帝,受到左丞相欽察燕帖木兒反對,在燕帖阻攔下,一直未能回大都即位。

繼位

  • 至順四年(1333年)五月左丞相燕帖木兒病死。
  • 至順四年農曆六月初八(1333年7月19日)妥懽帖睦爾最終得以繼位。

任內大事紀

  • 1333年六月,惠宗登基後不久,任命伯顏為太師、中書右丞相。
  • 元統三年(1335年)六月,欽察燕帖木兒的兒子唐其勢陰謀推翻元惠宗,另立文宗義子答剌海。右丞相伯顏粉碎唐其勢叛亂。粉碎唐其勢叛亂後,伯顏的勢力大增,把持着朝政,史稱伯顏專權
  • 1335年七月,惠宗被迫下詔罷除左丞相,專命伯顏為中書右丞相,伯顏開始專權,他甚至一度不把元惠宗放在眼裡。伯顏採取排擠漢人的政策,如禁止漢人參政、取消科舉、不許漢人學蒙古語等,這些做法加深了漢兩族之間的不和,也使得元惠宗更加不滿。
  • 至元六年(1340年)二月,在伯顏之侄脫脫的幫助下,元惠宗罷免並流放伯顏。
  • 至元六年(1340年)六月,廢黜文宗子燕帖古思的太子地位並將之流放。
  • 至元六年(1340年)七月,燕帖古思在放逐途中被殺,從而消除了奪權隱患,控制了政局。伯顏的一系列排擠漢人的政策也全部被廢除。
  • 至正十一年(1351年)四月初四日,詔命賈魯工部尚書、充總治河防使。徵發民工15萬,軍士2萬,興役治黃河。賈魯回朝,向順帝上《河平圖》。
  • 至正十三年(1353年)五月,身為中書左丞的賈魯,突然病卒,享年57歲。

任內民變

  • 至正十一年(1351年),徐壽輝起兵,建天完朝,陳友諒投效其將領倪文俊麾下。
  • 至正十五年(1355年)2月,劉福通迎韓山童之子韓林兒為皇帝,稱小明王,國號宋,定都亳州,建元龍鳳。他為樞密院平章,旋改任丞相。
  • 至正十七年(1357年)二月,龍鳳將領毛貴浮海破膠州;三月,陷萊州,據益都。龍鳳將領李武、崔德繞過潼關,奪七盤,進據藍田,直趨奉元。六月,劉福通自帥一軍攻汴梁,余軍分三路北伐:關鐸、潘誠、沙劉二等攻懷慶,深入晉冀,白不信、大刀敖等西取關中;毛貴自山東北上。
  • 至正十七年九月,陳友諒襲殺反徐壽輝的倪文俊,自稱勤王,自稱宣慰使,起兵攻下江西諸路,連克江西、安徽、福建等地。
  • 至正十八年(1358年)二月,毛貴攻占濟南。三月,毛貴北攻薊州、漷州,進逼棗林,距大都一百二十里,戰失利,退回濟南。五月,劉福通攻破汴梁,自安豐(今安徽壽縣)迎韓林兒,定為國都。龍鳳政權中央分設六部、御史等諸官屬;在山東、江南等地分設行省。
  • 至正十九年(1359年)正月,關鐸、潘誠、沙劉二東攻全寧,焚魯王府宮闕。再破元上都,焚之。進破遼陽,入高麗境。八月,汴梁被察罕帖木兒攻破,劉福通韓林兒退據安豐(今安徽壽縣)。
  • 至正十九年,陳友諒殺天完將領趙普勝,挾徐壽輝,遷都江州(今江西九江),自立為漢王。
  • 至正二十年(1360年),陳友諒攻陷太平路,命死士刺殺徐壽輝於至太平路採石(今安徽省馬鞍山市)五通廟,隨即登基稱帝,國號漢,改元大義,以鄒普勝為太師,張必先為丞相。隨即與張士誠合攻朱元璋。朱元璋金陵應天府被圍,只好遣胡大海進攻信州,迫陳友諒回師救援,朱元璋一面離間張士誠,張按兵不動。陳朱雙方在金陵城西北的龍灣展開惡戰,不巧江水退潮,百艘巨艦擱淺,陳友諒大敗,敗走江州(今九江)。
  •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二月,張士誠呂珍圍攻安豐,殺劉福通朱元璋前往救援,打敗呂珍,迎韓林兒滁州
  • 至正二十三年,陳友諒率六十萬水軍進攻朱元璋,朱以水軍二十萬親征,是為「鄱陽湖之戰」。陳友諒自恃巨艦出戰,採用炮攻,差點捕獲朱元璋。隨後,朱元璋採納郭興的建議,利用東北風而改用火攻,致使陳友諒部隊大量受損。之後朱元璋利用鄱陽湖水位降低便於小舟活動,改為分兵水路圍攻陳友諒。陳友諒突圍時起霧,陳從船艙中探頭出看,竟中流箭而死,漢軍潰敗。隨後朱元璋圍攻武昌,並盡佔湖北各地。陳友諒死後,張定邊等人在武昌立陳友諒次子陳理登基為帝,改元德壽。
  •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西吳軍廖永忠部兵臨武昌城下,陳理出降。
  • 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9月14日),明朝軍隊從元大都齊化門外攻城而入,蒙古退出中原,元朝對長城以南的區域統治結束。

北逃

至正二十八年閏七月二十八日(1368年9月10日),徐達率領的軍隊逼近大都,元惠宗夜半開大都的健德門北奔,率太子愛猷識理答臘、后妃、臣僚等逃離大都。八月初二日(1368年9月14日),明朝軍隊從大都的齊化門攻城而入,元朝正式退出中原,回到北方草原。八月初四日(1368年9月16日),元惠宗到達上都

至正二十九年六月十三日(1369年7月16日),明軍逼近上都,元惠宗離開上都,當天到達應昌。六月十七日(1369年7月20日),明軍將領常遇春攻克上都

元惠宗在上都應昌那裡曾兩次組織兵力試圖收復大都,但都被明朝軍隊擊敗。

駕崩

1370年5月27日(庚戌狗年五月二日,即元惠宗至正三十年、明太祖洪武三年),惠宗因痢疾崩於應昌,享年50歲。死後得廟號惠宗[2]蒙古語稱「烏哈噶圖汗」。明太祖認為他「順天應人」,上諡號順皇帝

皇太子愛猷識理答臘在應昌繼承了皇位,史稱元昭宗,並於1371年改元宣光。至正三十年五月十六日(1370年6月10日),明軍將領李文忠攻克應昌,元昭宗逃往和林延續北元,繼續和明朝對抗。

至元廢科與至正復科

至元元年(1335年)十一月,專權的右丞相伯顏使得惠宗下詔停止科舉取士,因為伯顏專權到至元六年(1340年)二月,原本定於至元二年(1336年)和至元五年(1339年)在大都舉行的兩次科舉取士都被迫停止,史稱「至元廢科」。[註 5]

1340年二月,伯顏去職,脫脫被惠宗任命為知樞密院事;1340年十月,惠宗任命脫脫為右丞相。

至元六年(1340年)十二月,惠宗下詔恢復科舉取士。至正元年(1341年)八月,全國範圍內恢復鄉試,至正二年(1342年),會試殿試相繼在大都舉行,史稱「至正復科」。

此後科舉取士三年一次,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最後一次在大都舉行會試和殿試。1368年八月元朝退回草原後,不再有科舉取士。

憲台通紀與至正條格

至元二年(1336年),在增訂元仁宗年間的監察法規《風憲宏綱》的基礎上,將有關御史台的典章制度匯編為《憲台通紀[註 6]

至元四年(1338年)三月,命中書平章政事阿吉剌根據《大元通制》編定條格,至元六年(1340年)七月,命翰林學士承旨腆哈、奎章閣學士崾崾等刪修《大元通制》,至正五年(1345年)十一月書成,右丞相阿魯圖等入奏,請元惠宗賜名《至正條格》{{NoteTag|《至正條格》是元朝的法律之一。《至正條格》1346年4月26日頒行天下後,一共在全國範圍內使用22年,至正二十八年農曆八月二日(1368年9月14日),明軍攻克元大都,元朝退回北方草原後,《至正條格》逐漸失傳。明初修《永樂大典》,將《至正條格》收入,但只是殘本,原書卷數已不可考究,根據《永樂大典》記載,殘本共23卷,分祭祀、戶令、學令、選舉、倉庫、捕亡、賦役、獄官等27目。清修《四庫全書》時,從《永樂大典》中輯得23卷的殘本。但是,《四庫全書》只把殘本的《至正條格》列入存目,導致此書後來在中國最終失傳。

長期以來,國內國際元史研究者均認為《至正條格》已經失傳。

2002年在韓國東南部的慶州發現其元刊殘本《至正條格》兩冊,包括「條格」、「斷例」各一冊。由於年代久遠,書籍破損嚴重,經過數年的修復整理,慶州殘本《至正條格》在2007年8月由韓國學中央研究院正式整理出版,分影印本和校點本兩冊。

以下內容節選自北京大學歷史系 張帆教授的論文:《重現於世的元代法律典籍 ——殘本<至正条格>》:

據殘本《至正條格》所存斷例目錄,包括衛禁、職制、戶婚、廄庫、擅興、賊盜、斗訟、詐偽、雜律、捕亡、斷獄11門,除缺少唐、金律的第一門「名例」外,其餘篇目、次序皆與唐律和金律完全相同。《至正條格》的斷例共30卷,現存者是其前半部分,依次為第一卷《衛禁》,第二至六卷《職制》,第七、八卷《戶婚》,第九至十二卷《廄庫》,第十三卷(後半闕)《擅興》。殘本《至正條格》沒有全部條格的目錄,但通過《四庫全書總目》為《至正條格》撰寫的提要,可知其條格篇目分別為祭祀、戶令、學令、選舉、宮衛、軍防、儀制、衣服、公式、祿令、倉庫、廄牧、田令、賦役、關市、捕亡、賞令、醫藥、假寧、獄官、雜令、僧道、營繕、河防、服制、站赤、榷貨,共27門,與現在知道的唐令、金令篇目亦大多相同。殘本《至正條格》的條格部分依次為第二十三卷《倉庫》,二十四卷《廄牧》,二十五、二十六卷《田令》,二十七卷《賦役》,二十八卷《關市》,二十九卷《捕亡》,三十卷《賞令》,三十一卷《醫藥》,三十二卷《假寧》,三十三、三十四卷《獄官》。大概可以推斷,其條格的總卷數應有40到50卷。

以下文字出自《四庫總目提要》:

「元惠宗至正年間官撰。凡分目二十七:曰《祭祀》,曰《戶令》,曰《學令》,曰《選舉》,曰《宮衛》,曰《軍防》,曰《儀制》,曰《衣服》,曰《公式》,曰《祿令》,曰《倉庫》,曰《廄牧》,曰《田令》,曰《賦役》,曰《關市》,曰《捕亡》,曰《賞令》,曰《醫藥》,曰《假寧》,曰《獄官》,曰《雜令》,曰《僧道》,曰《營繕》,曰《河防》,曰《服制》,曰《跕赤》,曰《榷貨》。桉《元史·刑法志》載,元初平宋,簡除繁苛,始定新律。至元二十一年,中書省咨各衙門,將原降聖旨條律,頒之有司,號曰《至元新格》。仁宗時,又以格例條畫,類集成書,號曰《風憲宏綱》。英宗時復加損益,書成,號曰《大元通制》。其書之大綱有三:一曰《詔制》,二曰《條格》,三

  1. 1.0 1.1 見《蒙古源流》、羅氏《黃金史》。
  2. 2.0 2.1 王世貞《北虜始末志》(載於《弇州山人四部稿》卷八十):「元主開門北遁,至應昌,二年殂,其國人諡曰惠宗,而高皇帝……尊之曰順帝。」清《蒙古世系譜》卷四也有類似記載。
  3. 黃金史綱
  4. 三垣筆記
  5. 永樂大典》卷2608,中華書局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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