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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

台灣民政府
圖片來自ettoday

台灣民政府是於2008年2月2日在台湾以政治名義成立的爭議性組織。台灣一些縣市警察局已將之列為詐騙集團。該組織由林志昇领导,主張台灣應該與日本統一,認為台灣暫時由「美國軍政府」軍事占領、但主權仍屬於日本國。該組織認為,依據《馬關條約》與《舊金山和約》,日本天皇保有台灣所有權美國總統握有台灣佔領權,美國總統有責任循萬國公法實現「台灣地位正常化」;並主張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否認中華民國的合法性[1]。台灣民政府否認自己是台灣獨立運動組織,反對台獨,對台灣地位未定論亦持批判立場。

台灣民政府不是在中華民國登記有案的政黨社團等組織,也未受到任何國家政府所承認[2]。台灣民政府官方網站刊有「台灣公民權利法」、「組織建構圖」、「州郡管轄區域圖」等文件,而且於臺灣各地設有辦事處,開辦宣傳講座,散發傳單,開放民眾申請「台灣民政府身分證」與「台灣民政府車牌」,招募軍隊「黑熊部隊」,辦理「郡守」及司法人員考試,每年組「日本天皇陛下祝壽團」參拜日本靖國神社

目录

參考文獻

  1. 陳智菡、陳志文、陳俊穎、邱盟清. 「台灣民政府」錯綜複雜的身分認同. ETtoday新聞雲. 2012-03-20 [2014-03-08]. 台灣人怎麼監督日本國會?原來,台灣民政府主張:1895年《馬關條約》後,台灣已經永久割讓給日本,二戰後該由美國暫管,最終回到日本懷抱。……台灣民政府秘書長表示,「我們對中華民國採取不合作、不配合的態度」。頂著自封的官銜,高舉自創的旗幟,台灣民政府卻不要台灣獨立,現在想當美國人,未來要當日本人。 
  2. 参见洪素珠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