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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隶校尉,旧号卧虎,是汉至魏晋监督京师(中央)和周边地方的监察官。[1]

简介

始置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汉成帝元延四年(前9年)曾省去,汉哀帝时复置,省去校尉而称司隶。东汉时复称司隶校尉。[2]

西汉时司隶校尉秩为二千石,东汉时改为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假佐等。又率领有由1200名中都官徒隶所组成的武装队伍,司隶校尉因此而得名。一直到三国魏晋时期,司隶校尉都是监督京师和京城周边地方的秘密监察官。

是中国西汉东汉、和西晋等朝代中的一个监察官职,其职责原本在于监督朝内的大臣与皇亲国戚,以及京都附近的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河东河南河内弘农等七个郡的官员。[3]

司隶校尉的职权范围与刺史相似,但是刺史是监督地方上的官员,而司隶校尉是监督中央的官员,因此在地位上高于刺史。

背景

汉武帝晚年的丞相公孙贺,其妻卫君孺乃是汉武帝卫皇后的姐姐,也就是说,公孙贺与汉武帝乃是连襟关系。公孙贺原为太仆,九卿之一,公孙贺当了丞相后,汉武帝即任命其子公孙敬声为太仆。不料,公孙敬声是个公子哥儿,上任不久,就因挪用公款而下狱。[4]

公孙贺救子心切。此时,汉武帝正在逐捕一个“京师大侠”朱安世而未得。公孙贺向汉武帝提出,愿意自己去捕获朱安世,以此来赎儿子之罪,汉武帝同意了。公孙贺以欺骗手段见朱安世而捕之。于是,朱安世入狱,公孙敬声出狱。

公孙贺却没有想到,得罪了京师大侠朱安世,为祸更大。读过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的人,当能知道,汉代离先秦不远,游侠之风颇炽。那些汉代的游侠们,交通王侯,消息灵通,神通广大,极有能量。

于是,朱安世为了报复公孙贺,便从狱中上书,揭发公孙贺一家勾结汉武帝与卫皇后所生的女儿诸邑公主、阳石公主等人,埋木偶人于专供汉武帝车马通行的驰道上,诅咒汉武帝,大逆不道。此案牵涉到两位公主及有皇帝连襟身份的丞相,大约汉武帝觉得御史大夫御史中丞都不便治,乃专设司隶校尉以查治之。[5]

发展

原图链接 司隶校尉:东汉隶书《宋拓司隶校尉鲁峻碑》书法 来自土戏书法

武帝初置

司隶校尉始置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但历史学家朱绍侯认为司隶校尉初设于征和二年(前91年),而不是征和四年。[6]

初设时的职务,除“掌徒隶而巡察”之外,还继承了周代司隶“役国中之辱事”的传统,使其“将徒治沟渠之役。”即“给劳辱之役”,但武帝初设司隶校尉的目的并不在此,而是使其“持节,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猾。”

事实证明,司隶校尉在督治阳石公主及决太子巫蛊之狱中,确实具有非常大的权威。这时的司隶尉官品虽不高(位在比二千石的司直之下),却具有皇帝钦命持节使者的身份。[7]

北堂书钞·设官部》记载:“司隶校尉,武帝初置,后诸王贵戚不服,乃以中都官徒奴千二百人属(焉)。”看来武帝初置司隶校尉时,曾遭到诸王贵戚的反抗,所以才派给司隶校尉一千二百名徒兵,这就使司隶校尉不仅有督察权,而且有逮捕权、惩治权。“纠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郡国,无所不统。”

在督治阳石公主、决太子巫蛊之狱中,司隶校尉就充分运用了这一巨大的权力。汉武帝置司隶校尉督察皇太子、三公以下百官,是历代统治者以低治高,以贱治贵的惯用手段。这是司隶校尉权势最重的时期。[8]

西汉后期

在巫蛊之后,武帝感到司隶校尉权势太重,遂“罢其兵”,即剥夺了司隶校尉统率徒兵权,但仍保有皇帝钦命使者的身份,其任务是持节“督察三辅、三河、弘农”,这是司隶校尉职务、地位的第一次变化,也是司隶校尉向地方督察官转化的开始。

但三辅、三河、弘农属京师地区,也包括京师在内,故仍具有纠察、弹劾中央百官之权,仍是皇帝的耳目之臣。在这一时期,由于有几位司隶校尉尽职尽责,“纠上检下,严刑必断”,致使“贵戚惮之,京师政清。”

说明这一时期的司隶校尉还是有相当高的权威。不过,司隶校尉的威权,全靠皇帝的支持、信任,得到皇帝的宠信,其权威足以压百官,得不到皇帝的支持,就成了百官攻击的焦点。按司隶校尉的实际官职在九卿、三辅及京辅都尉之下,甚至也在承相司直之下,但在朝会时,却位居中二千石(九卿)之前,与司直并迎垂相、御史大夫,这也就是司隶校尉地位特殊之处。

盖宽饶汉宣帝时任司隶校尉,“絮白公正,不畏强御”,“刺举无所回避”,“居不求安,食不求饱”,甚至将月俸之半以给吏民,使为耳目,侦察百官,因此出现了“公卿贵戚至长安,皆恐惧莫敢犯禁,京师为清”的局面。但是,由于盖宽饶“所勃奏众多”,而“廷尉处其法”则“半用半不用”。

这说明被盖宽饶所劾奏的人,并没有全部受到应有惩处,廷尉可以上下其手,有的依法制裁,有的则曲为迥护,由此可见,司隶校尉在解除兵权之后,虽在“司察之任”,有“举使之权”,然而已不能率徒兵直接逮捕人犯,处置人犯,其威权较巫蛊之狱时,已大大降低。不仅如此,由于盖宽饶“直道而行,多仇少与”,树敌过多,最后因受政敌的陷害而入狱。盖宽饶不甘受辱,而引刀自刎,这就是司隶校尉失去皇帝支持时的下场。

东汉时,司隶校尉部成为正式行政区,治所在首都雒阳,管辖范围包括今天的河北南部、河南北部、山西南部和陕西渭河平原,是东汉十三州之一,曹魏后改称司州西晋沿用,仍治都城洛阳。

汉灵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州牧成为一级地方行政长官,职权在太守之上,掌握一州军政大权,同时司隶校尉也成为中央地区的警备司令和民政长官,影响力比以往更加显著,与朝内的尚书令御史中丞等具有一样的地位。

东晋由于失去华北领土,废除了司隶校尉这个职位。

北魏北齐改司隶校尉为司州牧

北周司隶下大夫,掌管奴隶及徒刑者,负责捕盗贼、囚禁之事,是大司寇的属官[9](北周仿照古代司寇之职设立大司寇,掌管刑罚)。

隋炀帝司隶台,有司隶大夫一人,负责巡察。薛道衡任此职。司隶大夫下属别驾二人,巡查畿内,一人按察东都(洛阳),一人按察京师(大兴)。后又罢司隶台;裴蕴御史大夫时,为加强自己的权力,让虞世基上奏,罢免了司隶、刺史及以下官属,只留司隶从事之名,不常设,只是临时选京官中清正廉明者「权摄」(代理)此职。[10]

隋以后彻底废除。

作用

除监督朝中百官外,还负责督察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和河东、河南、河内、弘农7郡的京师地区,起到和刺史相同的作用,但它比刺史地位高。

司隶校尉既是御史大夫的属官,又可以反过来监察御史大夫,身份颇为特殊。这种特殊的身份使其不依附于行政权力的制约,不会轻易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从而能够更好的发挥监察的作用。

司隶校尉的司法监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各级官吏尤其是中央高官的不法行为,为整顿吏治和保障司法正常运作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汉代这种以司隶校尉为标志的特殊监察机构的设置,是中国古代司法监察史上颇具意义的一个举措。

一是可以快速集结。

因为司隶们主要集中在京畿地区,以京师为主,如果以法警队的角度来定位司隶的话,那么快速反应是这支司隶队伍的一个重要特点。

二是身份公开但作用隐蔽。

尤其是在除掉梁冀的事件上最为明显。梁冀掌握着国家的兵权,可是并不了解小司隶们的战时作用,所以在铲除梁冀的过程中,这支法警队突然集合,上演了擒贼先擒王的角色。

三是搜罗朝野情报。

这点在处理匡衡的过程中,是可以看出的,中国历史多时记录王侯将相这些大人物,而小司隶们虽然没有具体的描述。 但从第二次弹劾匡衡中可以看出,司隶校尉如果没有得到确切证据是不敢弹劾匡衡的,因为王尊已经是前车之鉴,而得到证据就要有人去搜集,无论是到乐安乡丈量土地,还是在地方官府的土地手续中查找纰漏,肯定有搜集情况者,换句话说就是调查保密档案。

四是司隶校尉领司州事。

这一点往往被人忽略。作为京师官员,不仅监控着三辅、三河、弘农,而且有独立权利领司州事务,就意味着这支司隶队伍有相对独立的大后方,在某些保障方面不受京师节制,可以自给自足,也可以作为战时的大本营,在京师哗变时,可以近距离为皇帝提供可靠寓所。司州起着监控京畿要害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朱绍侯,浅议司隶校尉初设之谜[J],学术研究,1994(1)
  2. 《周礼·秋官》。
  3. 《汉书·霍光传》记载霍光奏废昌邑王时.在列举上奏名单时,司隶校尉名在九卿、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及京辅都尉之下。
  4. 朱绍侯,西汉司众校封职务及地位的变化[J],史学月刊,1994(4)
  5. 朱绍侯.浅议司隶校尉在东汉的特殊地位[J].南都学坛.1997(1)
  6. 《后汉书·董卓传》:傕(李傕)又迁车骑将军,开府,领司隶校尉,假节。汜后将军,稠右将军,张济为镇东将军,并封列侯。
  7. 《汉书·表·百官公卿表上》 .汉书·表·百官公卿表上[引用日期2018-03-05]
  8. 《太平御览》卷二百五十·职官部四十八 .国学网
  9. 杜佑通典・职官十四・司隶校尉》:「后周有司隶下大夫,掌五隶及徒者,捕盗贼囚执之事,属大司寇。」
  10. 北魏至隋部分依据杜佑《通典・职官十四・司隶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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