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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

圖片來自blogspot

海绵城市是一個比喻的說法,是一種在城市中建設防洪防澇並兼有生態環保功能的新型城市模型,指城市如海绵一样,降水时能“吸水”,而平时则可“挤”出收集的雨水来利用。海绵城市概括而言有“渗、滞、蓄、净、用、排”六大措施。

“海绵城市”一词最早由中国大陆学者提出,后来先后被中国大陆和台湾官方采纳作为指导理念。与之相关的国际通用术语为源于北美的“低影响开发”。尽管有人将二者等同,但也有学者指出,“海绵城市”强调的是城市层级的整体建设理念和方式,而不是具体的技术措施。[1]

“海绵城市”是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低碳城市发展、智慧城市形成的创新表现,是现代绿色新技术与社会、环境、人文等多种因素的有机结合。例如,常用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透水性鋪面材料表现出优秀的渗水、抗压、耐磨、防滑以及环保美观多彩、舒适易维护和吸音减噪等特点,使道路成了“会呼吸”的城镇景观路面,也有效缓解了城市热岛效应

概述

尽管和海绵城市相关的低影响开发在北美更早提出,但“海绵城市”一词本身最早是中国大陆为应对频繁出现的城市内涝以及缺水等問題提出的,[2]後來該概念也引入了台灣的都市計畫和水利建設中。[3]

背景

中国大陆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和城市群的兴起,屋面、道路、地面等设施建设导致下垫面硬化,70%至80%的降雨形成径流,仅有20%至30%的雨水能够渗到地下,破坏了自然“海绵体”,导致逢雨必涝、城里看海和雨后即旱、旱涝急转。以上情况给城市带来了水生态恶化、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等问题。

历史

海绵城市的概念的发展历程如下:

  • 2012年4月,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首次提出“海绵城市”的概念。
  •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 201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 2014年12月,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和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的要求,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 2015年4月,获得中央财政补贴的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公布,包括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西咸新区
  • 201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4]
  • 2016年3月,住建部发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各地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设市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按程序报批。
  • 2017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zh-cn:里;zh-hk:裏;zh-tw:裡子’。”

六大措施

  • 渗——zh-cn:通过; zh-tw:透過;提高绿地率、使用透水性鋪面等措施,從源頭上減少地表径流
  • 滞——滯留雨水,延缓徑流量峰值出现的时间。
  • 蓄——使用雨水撲滿等工程措施儲存雨水,降低峰值流量,同時为雨水利用(見下)创造条件,兼可實現節約用水
  • 净——淨化雨水,减少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代表性的做法有生態濕地
  • 用——儲存的雨水最终作为资源利用。
  • 排——剩余雨水排入排水管道或自然水體。

特点

海绵城市有几大特点:

  • 天上下的雨尽量就地消化。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蓄水。有地表蓄水如水库和湖泊。有地下蓄水如透水路面和地下水窖。
  • 流出本地的水流必须是清澈如甘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污水治理。本地所产生的污水必须在本地治理。不能把治理污水的负担留到下游。
  • 留在本地对地表蓄水和地下的蓄水必须加以重复地高效地利用。
  • 每个海绵城市的区块要尽量满足本地所有的用水需求。
  • 逐渐提升海绵城市的生态环境功能。
  • 海绵城市的理想目标就是将海绵城市建设成为新兴的青山绿水,使得海绵城市返归为自然生态的一个组成部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