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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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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襄阳海关)关区范围为襄阳市,包括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谷城县、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保康县。

2011年5月,襄樊海关正式更名为襄阳海关。

2019年1月2日起,武汉海关启动机构改革,襄阳海关承接襄阳市全境内海关业务[1]

历史沿革

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襄樊海关,隶属于武汉海关。

1998年3月6日,经海关总署批准,襄樊海关开关。

2011年5月,襄樊海关正式更名为襄阳海关。

2019年1月2日起,武汉海关启动机构改革,襄阳海关承接襄阳市全境内海关业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稽查科、机关服务中心。

综合业务科

接单审核

1.负责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2]、接单审核,核对电子数据和纸质单证,并审核随附单证是否齐全、有效。根据作业结果或现场分析实施风险布控。

2.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受理、审核和转报企业滞报金减免申请。

合同备案

1.负责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前期调查、审批变更等。

2.负责办理深加工结转。

业务统计

1.负责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2.定期上报关区综合业务数据统计分析。

税费征收

1.负责办理征收税费及有关核销手续。

2.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受理、审核和转报企业监管手续费减免、溢短征税款、退补税等申请。

3.负责催缴欠款。

4.负责走私违规案件的税款计核工作

减免税审批

按规定程序受理、初审减免税申请,开展前期调查。

验估

1.根据审单中心审核结果和现场分析进行实物验估、提取样品、登记和送检等作业。

2.负责收集、报送本关区进出口货物价格资料。

结关和理单

1.负责办理进出口结关手续,签发收付汇、退税等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

2.负责进出口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和其他海关作业单证的理单工作。

企业管理岗位

1.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专业、代理和自理报关企业的注册备案及年审手续,办理报关员注册备案及年审手续,并负责日常管理。2.负责中国电子口岸的有关管理工作。

监管科岗位

查验

1.依据有关环节布控指令进行查验,并作现场信息反馈。

2.依据经审核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随附单证对货物进行实际的查验,查验单货是否一致。

3.按有关要求提取货样交有关部门。

4.对走私违规货物提出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5.负责施封锁的使用、费用收取和登记。

6.负责“监管区域外监管手续费”的收取和上交。

合同核查核销

一、中期核查:

1.根据有关中期核查规定及在风险分析基础上对加工贸易合同制订核查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下厂核查。

2.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关区合同执行情况核查。

3.应其他部门协查要求,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核查。

二、后期核销:

1.受理企业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申请,负责合同核销核算工作。

2.根据核销要求,进行下厂核查。

3.对到期未申报核销的合同进行催核。

4.负责与中国银行核销台账对账工作。

5.加工贸易合同结案材料的整理并归档。

6.对涉嫌走私违规加工贸易合同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7.负责加工贸易中、后期管理的统计工作。

进出口转关

1.负责进口转关运输联系单的办理、登记。

2.负责进口关封的收取、登记和回执核销。

3.根据货主或其代理人提供的出口转关运输申请单和已经查验放行(凭单放行)的出口报关单制作出口转关关封并登记。

4.做好出口关封的回执管理、核销、催办工作。

监管车辆

1.负责受理、转报辖区内运输企业承运海关监管货物业务的申请,办理注册备案及年审手续,并负责日常管理。

场所审批

1.负责受理在辖区内设立海关监管仓库、保税仓库及其他海关监管场所的申请,办理注册备案手续,并负责日常管理。

稽查科岗位

稽查岗位

1、根据总署稽查司和总关稽查处全年工作目标,拟定稽查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具体开展实施。

2、负责对一切与进出口活动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的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及相关货物实施稽查。

3、实施本关风险管理工作,开展风险分析、监控和处置。

4、对本关减免税货物实施后续管理。

5、配合、协助总关、其他海关开展稽查、风险管理、企业管理等工作。

6、按规定编制并报送相关的统计报表。

7、承办总关稽查处、关税处等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缉岗位

1、在规定权限内,办理本关走私、违规及其他行政违法案件。

2、对于超出本关办理权限的案件负责移交总关缉私局;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移交总关法规室。

3、向总关缉私局办理移交本关接受的报案或举报线索。

4、参与并配合有关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5、配合、协助总关、其他海关开展缉私工作。

6、按规定编制并报送相关的统计报表。

7、承办总关缉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