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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里布

伊里布滿語ᡳᠯᡳᠪᡠ轉寫Ilibu[1]1772年-1843年),又名伊禮布,小金榜稱紅帶子伊禮布莘農清朝政治人物,愛新覺羅氏,紅帶子,籍屬鑲黃旗。簽署《中英南京條約》的中方代表之一。

生平

伊里布於嘉慶六年(1801年)中進士,授國子監學正職,後出任雲南府南關通判,歷任澂江知府騰越知州,與當地土司保持良好關係,受到雲貴總督伯麟的推薦。道光元年(1821年),隨從雲貴總督慶保鎮壓永北少數民族叛亂有功,代理永昌知府,不久升任安徽太平府知府,此後歷任山西冀寧道道員浙江按察使湖北、浙江布政使等職。道光五年(1825年),伊升任陝西巡撫,後又先後調任山東和雲南巡撫,以清廉聞名。

道光十三年(1833年),伊里布升任雲貴總督,十八年(1838年),被授予協辦大學士頭銜,次年調任兩江總督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伊里布被任命為欽差大臣,負責浙江沿海的軍事行動。由於琦善裕謙等人和戰不定,伊里布面對占領定海的英軍亦不主動出擊。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清朝政府命令伊里布進攻定海,恰逢英軍為占領香港而從定海撤軍,伊里布遂上表稱收復定海,但是被斥責為「附和琦善,以兵炮未集,藉詞緩攻,致敵船遁去」,被撤去協辦大學士頭銜,交出兵權給裕謙後留任兩江總督。不久,裕謙彈劾其遣家丁張喜與英軍私自來往,達成不戰默契,伊里布被削去職務,投入監獄。

File:The Signing of the Treaty of Nanking.jpg
《南京條約》簽訂場面,中央圓桌旁左數第二個為伊里布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10月,英軍先後攻占定海、寧波等地,裕謙戰死。二十二年(1842年)3月,接任的揚威將軍奕經也被擊敗,清朝政府不得已重新啟用伊里布,命其協助耆英抵抗英軍。耆英即派其防守乍浦,伊里布於是仍然派遣張喜同英軍聯繫,英軍遂轉而攻打吳淞口,沿長江而上,抵達南京城下。清朝政府不得不派遣耆英和伊里布同英軍展開談判,最終簽署了《中英南京條約》。

簽約後,伊里布被任命為廣州將軍、欽差大臣,負責在廣州辦理戰後事宜。伊里布到任後,發現廣州民心不服,英國又多有逼迫,不久即憂悴而死。死後贈太子太保諡號文敏。

人物評價

清史稿》:伊里布有忍辱負重之心,無安危定傾之略,且廟謨未定,廷議紛紜,至江寧城下之盟,乃與耆英結束和議,損威喪權,貽害莫挽。

許增紘:伊里布是鴉片戰爭中著名的投降派人物.他與耆英一起,在江寧議和中力主對英妥協,並代表清政府簽訂了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喪權辱國的條約。其後,他到廣州又極力壓制人民的反侵略鬥爭。對他進行歷史的批判,無疑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因為他是投降派,就任意貶斥,似乎他在娘胎里就註定是投降派似的。對投降派的批判,也應該實事求是。如果我們對伊里布作一番歷史考察,就可以發現,在鴉片戰爭中,他第一次被授予欽差大臣去浙江查辦"夷務"期間,所確定的對付英軍的方針和採取的戰守措施,是不能一概加以否定的。

世系[2]

史籍記載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3]

腳註

  1. 滿語意思是「興起、停止、建立」。
  2. 愛新覺羅宗譜
  3.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國學導航

參考資料

  •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伊里布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