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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貞孝坊
圖片來自台中市文化資產處

林氏貞孝坊是座落於臺灣臺中大甲區的清代貞節牌坊。該牌坊為表彰淡水廳大甲鎮地方人士余榮長之林春娘,興建於清道光二十八年(西元1848年)之紀念性建築物

民國七十四年(西元1985年)8月19日,經中華民國內政部定為臺中縣三級古蹟[1] 林春娘在當地除貞孝事蹟外更有祈雨事蹟,並被當地居民奉為「貞節媽」,還有神像供奉於大甲鎮瀾宮之內,成為「大甲三神」之一。

歷史

林春娘為台中大安中莊人,生於清乾隆四十三年(西元1778年),卒於清同治三年(西元1864年),享年八十六歲。

林春娘七歲時成為余家童養媳,但未婚夫余榮長於清乾隆五十四年(西元1789年)赴鹿港鎮經商時溺斃,此時林氏尚未正式結婚,而余榮長之父已逝,余榮長是家中獨子,但林氏打算留下來侍奉婆婆。她撫養過繼來的族子為子嗣,其子在娶妻不久去世,而後林氏與媳婦一同撫養幼孫。

道光十二年(西元1832年),本地士紳劉獻廷呈請旌表,直到清道光十六年(西元1836年)朝廷才下旨准許建坊旌表,但家貧延到清道光二十八年(西元1848年)在各官紳協助下,始建貞孝坊。

臺灣日治時期,日本昭和八年(西元1933年)發生旱災,大甲地區供奉林氏神像祈雨得應,此時牌坊因年久失修,本地士紳遂有重修之議,便用祈雨募捐餘款另購坊地,於日本昭和十年(西元1935年)重修。

二次世界大戰後,大甲鎮瀾宮於民國四十年(西元1951年)整頓環境,四周建有矮牆,大門位於順天路。至在民國六十八年(西元1979年)大甲鎮公所重修,將入口改到光明路,並添設一對石獅

建築

林氏貞孝坊為四柱三間兩層的花崗石建築,從下旨准許建章到實際建坊時間相差近12年,因此牌坊北邊是刻清道光二十八年(西元1848年)的職官,南面卻是清道光十三年(西元1833年)的職官,在坊柱四面亦刻有對聯不同於一般牌坊只刻於正反面,亦是林氏貞孝坊的特色之一。

林氏禱雨事蹟

林氏生前有文獻可考,最早於清道光三十年(西元1850年)留有祈雨事蹟,之後尚有祈雨數次。

在清同治元年(西元1862年)的戴潮春事件時,大甲被圍,林氏曾三出祈雨,適時化解水道被截斷的缺水危機。

參考文獻

  1. 林氏貞孝坊.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2013-06-19 [2017-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