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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山觀音寺
圖片來自taiwantour

竹林山觀音寺,簡稱竹林山寺,又稱林口觀音媽廟林口廟。為臺灣一所民俗化的觀音寺,是林口蘆竹龜山三個地區的信仰中心,香火鼎盛,也是著名景點,位於新北市林口區竹林路325號。原為日式建築,後改建為傳統閩南式樣的寺廟。2000年重建,落成後更加巍峩壯觀,耗資新臺幣20億元。廟前有占地約兩萬(約66,000平方公尺,即6.8)的台式庭園,供遊人休憩,由於園中種植櫻花,春天常湧入賞櫻人潮。1801年創立神明會輪祀泉州泉安龍山寺十八手觀音,1939年建廟時稱林口龍山寺,後改竹林山寺,1949年更名為竹林山觀音寺。1959年登記為財團法人,首任董事長為黃永茂,後由吳水、李發、吳敬芳、陳專城、李慶堂、吳宗雄繼任,現任董事長為黃火旺。「竹林山觀音寺簡介」,竹林山觀音寺。「林口鄉志」,林口鄉公所,2001年。

祀神

廟內除主神十八手觀音(侍神:善才龍女)以外,一樓有文殊菩薩普賢菩薩陪祀兩旁,正殿東西則塑有玄壇真君關聖帝君文昌帝君註生娘娘天上聖母福德正神伽藍菩薩韋馱菩薩等神像。一樓有太歲星君殿。左殿二樓祀地藏菩薩、右殿二樓祀至聖先師大魁星君神農大帝

沿革

清治時期乾隆年間(1738年),唐山泉州三邑移民由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泉安龍山寺迎接「十八手觀音」等三尊觀音大士佛像,奉於艋舺龍山寺

清治嘉慶六年(1801年),今日林口一帶的泉州三邑移民創立神明會龍山寺檀越會」,迎接前述「十八手觀音大士」到林口奉祀。當地人稱此尊「十八手觀音大士」為「大媽」,大媽當時並無廟宇,是以神明會方式祭祀,由大坪頂地區(五湖、五坑、龜山)所謂十八坪位(十八處角頭)鄉民輪祀,所謂十八坪位係包括:菁埔、太平嶺、大湖、樹林口、南勢埔、牛角坡、坑子外、下福、頂福、南崁頂、舊路、瑞樹坑、楓樹坑、下湖、大檜溪、坑子、大南灣、內厝。

清治咸豐三年(1853年)艋舺頂下郊拚時,艋舺頂郊塔悠及林口求援,兩莊的團練壯丁至艋舺,奮力合作。頂郊為感謝兩莊恩情,將艋舺龍山寺供奉的兩座號稱「廣大靈感觀音大士」神像,分別贈給塔悠、林口兩莊,塔悠莊由許姓仕紳供奉之(後建成下塔悠金玉禪寺),而林口信眾將此神像交由龍山寺檀越會奉祀。 日治時期昭和十二年(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日本政府官方積極推行皇民化運動,禁絕臺灣民間信仰活動,後由仕紳陳隆、其弟陳添秀與日本警察石橋金剛設法,暗中奉祀兩年多,才避免遭到日警焚毀,事後陳隆與陳添秀勸說日本官吏:「日本亦篤信佛教,觀音菩薩為佛教菩薩,亦廣為日本人奉祀,素來護佑日本。」臺灣總督府於是勉強同意奉祀,但須興建日本風格寺廟

昭和十四年(1939年),在總督府有條件的同意下,地方善信黃永茂等人捐獻土地,完成一和風寺廟,名為「林口龍山寺」。

但旋即有仕紳王金生提出建言,第一是「林口」未免狹隘,不符合信仰圈;第二是「龍山寺」會與艋舺龍山寺混淆。在王金生的建議下,改以蘆竹的「」、林口的「」、龜山的「」三個字,命名為「竹林山寺」,獲得檀越們一致認同,自此更名。

廟方因時局淆紊,更出一奇計,稱「感念帝國督憲小林躋造)恩允」,奉祀日本皇室祖神天照大神,避免廟宇遭到官府刁難。但還是不敢貿然迎回原本的十八手觀音「大媽」安座,則重新雕刻一尊分靈觀音佛祖,安鎮寺中,即今之「二媽」,又稱「巡迴媽」。大媽則繼續藏匿於桃園蘆竹鄉下的民宅閣樓上。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1]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宗廟,皇家太廟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琉球神道的祭祀場所稱為「御嶽」,其中一些屬於寺廟形式。

參考文獻

  1.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