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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農業農村廳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的通知》(農經發〔2022〕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農業農村廳研究制定了《陝西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和2022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的通知》(農經發〔2022〕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提升行動,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着力完善基礎制度、加強能力建設、深化對接服務、健全指導體系,推動由數量增長向量質並舉轉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質量效益穩步提升、服務帶動效應顯着增強,基本形成以家庭經營為基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依託、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1]有機銜接。

力爭到「十四五」期末,家庭農場管理制度全面建立,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培育數量穩步增加,納入家庭農場名錄管理突破8萬家,縣級以上示範家庭農場突破1萬家,其中省級示範家庭農場達3000家,創建20個左右省級示範縣,家庭農場生產經營能力和帶動能力穩步提升;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行動基本實現主要涉農縣(市、區)全覆蓋,運行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民主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成員權利得到切實保障,培育支持政策體系建立健全,示範社創建取得重要進展,規範運行水平大幅提升,經營實力、發展活力、帶動能力顯着增強,全省農民合作社穩定在7萬家左右,其中各級示範社達到8000家,基本形成農民合作社自我規範、部門指導規範、社會監督規範的良性發展新格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指導服務機制進一步完善,全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超過1500人,以縣為單位創建一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構建由「輔導員+服務中心」組成的指導服務體系,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需求的縣鄉基層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立。

二任務措施

(一)提升規範運營水平。通過建立健全農民合作社規範管理和財務會計、家庭農場「一碼通」管理和規範運營等基礎制度,進一步提升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新型經營主體規範運營水平。

1.建立農民合作社規範管理長效機制。完善章程制度,加強對農民合作社發起成立階段的輔導,指導農民合作社參照示範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章程。健全組織機構,指導農民合作社依法建立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並認真履行職責。規範利益分配,指導農民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製度,強化同成員的利益聯結。加強登記管理,引導農民合作社按照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按時完成年報公示、信息變更登記,推動建立暢通便利的市場退出機制。加強農業農村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監測預警和宣傳教育,防範以農民合作社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2.健全農民合作社財務和會計制度。指導農民合作社執行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健全內控制度,加強財務管理[2]和會計核算。按照農業農村部安排,在全省農民合作社全面推行與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配套銜接、使用便捷、服務便利的財務管理軟件。引導農民合作社按照規定委託代理記賬,全面規範合作社財務管理。

3.推行家庭農場「一碼通」管理服務機制。依託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實行家庭農場名錄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家庭農場「一碼通」管理服務機制,積極開展家庭農場統一賦碼工作,確立家庭農場唯一標識數字碼和二維碼,疊加家庭農場生產經營、產品品牌、商譽信用等信息,實現家庭農場管理服務數字化。

4.規範家庭農場運營制度。適時使用農業農村部開發的家庭農場「隨手記」記賬軟件,實現家庭農場生產經營數字化、財務收支規範化、銷量庫存即時化。

(二)加強主體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合發展、穩糧擴油、參與鄉村建設、帶頭人素質和合作社辦公司等五方面能力,增強其支撐產業功能。

1.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積極組織農民合作社帶頭人、家庭農場主參加「耕耘者」、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訓,全省每年培育1000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指導各地分級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人才庫,並分層分類開展帶頭人培訓,加強對青年農場主的培養和創業支持。鼓勵返鄉下鄉人員創辦農民合作社,支持發展到一定規模的農民合作社探索決策權與經營權分離,在有條件的農民合作社試行引入職業經理人,提升經營管理水平。

2.促進主體融合發展。鼓勵有長期穩定務農意願的農戶適度擴大經營規模,成長為家庭農場。引導以家庭農場為主要成員聯合組建農民合作社,每個縣(市、區)每年培育不少於1家。在產業基礎薄弱、主體發育滯後、農民組織化程度低的地區,鼓勵村黨支部(村集體經濟組織)領辦農民合作社,聚集人才、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產業,因地制宜探索農民合作社多種發展模式。支持農民合作社依法自願兼併、合併或組建聯合社,每個縣(市、區)每年至少培育1家聯合社;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組建行業協會或聯盟,形成規模優勢,增強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發揮小農戶、家庭農場的生產主體作用和農民合作社的組織平台功能,加快構建主體多元、功能互補、運行高效的現代農業產業組織體系。

3.推動農民合作社辦公司。支持具備辦公司條件的農民合作社根據發展需要,採取出資新設、收購或入股等形式辦公司,以所辦公司為平台整合資源要素、延長產業鏈條、提升經營效益。引導農民合作社與所辦公司獨立核算,明晰產權關係,合理分配利益,確保可持續發展。加強農民合作社辦公司跟蹤觀察,總結好的經驗做法。

4.鼓勵承擔大豆油料種植。鼓勵種植規模大、技術裝備適宜、帶動能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積極承擔大豆油料擴種任務,開展大豆玉米帶狀複合種植。引導技術、人才、資金、裝備等要素向重點主體集聚,對重點主體輔導服務全覆蓋、相關示範創建名額傾斜支持。

5.參與鄉村發展和鄉村建設。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由種養業向產加銷一體化拓展。支持縣級及以上示範社和示範家庭農場提升產業規模和質量,補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改善生產條件。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鄉村建設,承擔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實施和農村基礎設施運行維護。

(三)積極推動社企對接。深入推進企業和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合作,助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

1.深化社企對接。聚力「三品一標」,從市場端發力,倒逼經營主體調整產業結構,落實標準化生產。用好用活企業銷售渠道,大力推廣「農產品+郵政+中化」等營銷模式,協同建立產銷信息對接機制。依託郵政網點、倉儲、車輛、人員等資源優勢,着力打通新型經營主體產品流通「最初一公里」和工業品銷售「最後一公里」渠道。發揮政府資源整合和平台建設作用,結合中國郵政和中化農業品牌優勢,聯合經營主體共同打造區域公用品牌,以公用品牌+產品品牌實現好的收益、推動高質高效。在糧食主產市和大豆油料擴種地區,遴選社企對接重點縣,跟進配套指導服務,向糧油類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提供產銷渠道支持、寄遞資費優惠、加大授信、品種篩選、數字農業、烘乾倉儲、品控溯源等綜合服務。

2.深化政銀合作。引導激勵金融資本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信用互助合作,推行「託管貸」等金融服務產品,穩慎推進農民承包地、宅基地、房屋抵押貸款試點,探索推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房產抵押擔保貸款等信貸產品,有效解決新型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推動建立健全農業保險體系,探索開展產量保險、氣象指數保險、農產品價格和收入保險等保險責任廣、保障水平高的農業保險品種,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多層次、多樣化風險保障需求。

(四)健全指導服務體系。全面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隊伍建設、服務中心創建、試點示範等三項指導服務機制,創建一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積極構建由「輔導員+服務中心」組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指導服務體系。

1.創新輔導員選聘機制。依託基層農經隊伍發展輔導員,面向鄉土專家、大學生村官、企業和社會組織經營管理人員、示範社帶頭人、示範家庭農場主等選聘輔導員,全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超過1500人,細化輔導員工作職責。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名錄庫,根據輔導員工作質量,實行績效評價、動態管理。加強輔導員崗位培訓,通過指導技能大賽、優秀輔導員年度評優等方式,推動輔導員專業化規範化發展。

2.實施「千員帶萬社(場)」行動。利用三年時間,全省培養1000名左右優秀輔導員,為1萬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點對點指導服務。第一年由各市(區)遴選1-2個縣(區)開始試點,第二年全省遴選50個條件較好的縣(區)開展工作,第三年實現涉農縣(區)全覆蓋。各縣(市、區)要根據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情況,制定「千員帶萬社(場)」具體實施方案,確定「千員帶萬社(場)」行動的合作社(家庭農場)和掛鈎聯繫輔導員名單。

3.創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採取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的方式,以縣級為主創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政策諮詢、運營指導、財稅代理服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可以採取購買服務、掛牌委託、與企業(郵政、供銷社等)合作等方式,遴選有意願、有實力的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涉農服務企業或社會組織承建。

4.強化試點示範引領。持續開展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工作,2023年,全省再確定10個縣(區)作為省級整縣推進試點縣,最終實現全覆蓋。深入開展國家、省級、市級、縣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四級」聯創,及示範家庭農場「三級」聯創,加強動態監測。持續開展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典型案例徵集,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引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因地制宜探索發展模式。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工作協調。省農業農村廳建立新型主體發展協調工作機制,負責協調部門工作銜接與政策落實。各市(區)應建立相應政策協調和落實機制,並建立任務清單報備制度,每年2月底前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當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工作計劃,並向省農業農村廳報備。強化縣級農經機構隊伍建設,落實人員承擔新型主體指導服務工作,提高指導服務水平。

(二)強化政策支持。鼓勵採取以獎代補、先建後補等形式,着力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發展。對納入培育提升對象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安排各類涉農扶持政策,優先推薦參加新型職業農民、人才提升等培訓,在規範管理、規模經營、農業綠色發展、新品種新技術引進與運用、質量與品牌、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一二三產融合、農業標準化生產等各方面建設項目上,給予優先扶持。落實新型經營主體購置各類生產加工設備按規定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服務中心規範提升、財務代理、金融對接、項目規劃、品牌包裝、線上營銷、物流配送、政策諮詢。持續強化財政稅費、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支持服務、保險支持、營銷市場拓展、人才培養引進、農業科技服務、土地流轉管理服務等政策落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三)強化指導服務。以「千員帶萬社(場)」行動帶動的萬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基礎,推動實施數字鄉村戰略和數字農業農村發展規劃,用數字化驅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對新型經營主體提升建設活動要開展經常性指導服務,加強調查研究,對工作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省農業農村廳報告。

(四)強化宣傳推介。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總結提升活動中的經驗做法,宣傳推廣各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優秀案例和典型經驗。持續開展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典型案例徵集,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引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因地制宜探索發展模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