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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
路爵三世
Lucius PP. III
羅馬主教
來自 新浪博客 的圖片
當選 1181年9月1日
就任 1181年9月6日
卸任 1185年11月25日(在位4年80天)
前任 教宗亞歷山大三世
繼任 教宗烏爾巴諾三世
個人資料
本名 Ubaldo Allucingoli
出生 1097年
托斯卡納大公國盧卡
逝世 1185年11月25日
倫巴第聯盟維羅納
參見其他以路爵為名的教宗

教宗路爵三世拉丁語Lucius PP. III;1097年-1185年11月25日)本名烏巴爾多·阿盧欽戈利(Ubaldo Allucingoli),1181年9月1日當選羅馬主教(教宗),同年9月6日即位至1185年11月25日為止。[1]

生平事跡

一、路爵三世教宗的譯名

路爵三世(Lucius III)教宗,又譯盧西烏斯三世、盧修斯三世、路基約三世、路秋三世、路濟三世、柳希厄斯三世、羅濟三世、盧濟三世等。

二、路爵三世教宗的簡介

路爵三世教宗是意大利中部托斯卡納盧卡(路卡Lucca)人,約公元1097年出生,原名阿盧辛戈里(Ubaldo Allucingoli),父親名叫奧蘭多。

公元1138年12月,依諾增爵二世(Innocent II 1130~1143)教宗任命他為樞機執事,公元1141年任命他為樞機神父。

公元1158年12月,阿德連四世(Adrian IV 1154~1159)教宗任命他為樞機主教。

公元1159~1181年,亞歷山大三世(Alexander III 1159~1181)擔任教宗時,他協助教宗打理教務。

公元1181年8月30日,亞歷山大三世教宗駕崩,他於9月1日當選為新任教宗,取名路爵三世,繼承聖伯多祿羅馬寶座,成為天主教歷史上的第一七一任教宗。任內竭力維護真理,痛斥異端。

在位期間任命烏貝爾托·克里韋利(Crivelli)為樞機及米蘭主教,即下任教宗烏爾巴諾三世(Urban III 1185~1187)。

三、時代背景

路爵三世當選教宗時,羅馬局勢混亂,他登位後在羅馬生活十一個月後,就被迫離開羅馬,流亡韋萊特里(Velletri)、阿納尼(anani)和維羅納(Verona)等地,因為羅馬市民宣布在羅馬成立共和政體,不容教宗干預。

路爵三世當選教宗時,也正值華爾多派(Waldensians)等異端流行,異端分子們過着清苦的生活,精神可嘉;但由於他們缺乏應有的知識,四處批評教會,宣傳無需為煉靈祈禱,不必為其獻彌撒,煉獄不存在,聖事的有效性在於施行人本身等異端思想,嚴重影響了教會的健康信仰。

四、華爾多派異端

華爾多派異端,產生於十二世紀,主要從外部來的。創始人為法國里昂的商人華爾多(Waldo)。後來領洗皈依教會,並加入托缽修會。公元1176年,開始依照耶穌的教訓,變賣一切財富,到處講道,攻擊神職人員。但知識缺乏,講道經常出錯。這是他們主要的錯誤,他們反對聖事、彌撒、神職、大赦、聖人敬禮、婚姻不可拆散性等。

公元1179年拉特朗會議,教宗亞歷山大三世曾經表揚他們的刻苦生活,但同時禁止他們講道,可他們拒絕服從。

公元1184年11月,路爵三世教宗在維羅納舉行的會議上,譴責他們,開除他們的教籍。此舉得到神聖羅馬帝國腓特烈一世(Frederick I 1155~1190 德王1152起)的同意。異端分子經教會審訊後仍堅持謬誤者一律交由世俗當局處決,通常是燒死。這次會議貫徹公元1179年第三屆拉特朗大公會議的決議,設立中世紀異端裁判所,鎮壓鼓吹善惡分別由兩個造物主創造的清潔派異端。

五、異端裁判所

在中世紀早期,歐洲各地有無數的所謂異端人被世俗統治者處死,沒有公平的審判,也沒有對指控有效性的適當評估。

「天主教會在這個問題上的對策就是宗教裁判所,它於公元1184年由教宗路爵三世始創。它的創設是基於這樣一種需要,即讓被指控的異端分子得到公平的審判,這樣的審判由知識豐富的法官主持,並按照證據法的原則行事。在世俗統治者眼中,異端分子背叛了天主和國王,因此死不足惜;而在教會看來,異端分子只是離群的迷途羔羊。作為天主的牧羊人,教宗和主教們有責任按照耶穌基督的教導來把他們帶入正途。這樣,中世紀的世俗領袖們汲汲於捍衛自己的王國,而教會則在努力拯救靈魂。宗教裁判所為異端分子提供了一種逃脫死刑並重返社群的方法。」

——以上這段引文來自《宗教裁判所》一文——百度百科,在譯名上稍作調整。

異端裁判所,亦稱宗教裁判所,後來到公元1231由額我略九世(Gregory IX 1227~1241)教宗正式決定,由多明我會成立宗教裁判機構,以辨識真正的異端分子。

六、在位時間

路爵三世教宗於公元1181年9月1日至1185年11月25日在位,任期四年多,任內為教會作出積極貢獻。

七、主要成就

1、公元1184年成立宗教異端裁判所,幫助異端分子在世俗皇權面前得到公正的審判,使許多異端分子免去死刑。

2、公元1184年11月初,召開維羅納(勿洛能)會議:痛斥種種謬論(DS 760~761)。

3、(年份不詳)致西滿主教書:論閹割事(DS 762)。

4、任命烏貝爾托·克里韋利(Crivelli)為樞機主教,日後的烏爾巴諾三世(Urban III 1185~1187)教宗。

譯名列表

參考文獻

  1. Pontiffs. Holy See. [2019-09-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9)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