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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欽順(1465年-1547年),允昇整菴文莊江西泰和人。明朝探花,官至南京吏部尚書。知名哲學家儒家學者,「氣學」的代表人物之一,時稱為「江右大儒」。在明中期,羅欽順是和王陽明分庭抗禮的大學者。

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江西鄉試第一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聯捷癸丑科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官至南京吏部尚書。年八十三卒,賜太子太保

思想

羅欽順對程朱理學的改造、對「氣學」的創建、對佛學的批判,使他在中國哲學史上有重要影響與地位。《明史·儒林傳》說:「欽順潛心理學,深有得於性命理氣之微旨。」

羅欽順認為佛家與「吾儒」的最大區別在於對「性」理解不同。佛教唯識宗將"八識"中的阿賴耶識視為永恆不變的本體,而且以本體為真,以現象為妄,羅欽順認為其錯誤在於割裂了本體現象的關係。羅欽順「早年篤信佛學,後斷然捨棄,窮究性理之學。『謂釋氏之明心見性,與吾儒之盡心知性,相似而實不同』。『通天地,亘古今,無非一氣而已』。認為『氣』是宇宙萬物的根本,『理』是『氣』運動變化的條理秩序;『初非別有一物,依於氣而立,附於氣以行也』。不同意朱熹『理與氣是二物』的見解,但仍接受程朱理學『理一分殊』之說,認為『人猶物也,我猶人也,其理容有二哉?然形質既具,則其分不能不殊;分殊故各私其身,理一故皆備於我』。」

對於陸九淵和王陽明的心學,羅欽順的態度是批判。對於程朱理學,羅欽順的態度是部分揚棄,用理氣為一物修正了朱熹理氣二分的理氣論。羅欽順認為氣有聚散,聚散之理就在其中,並不是超乎氣之聚散之上另有聚散之理。對於理事關係,程朱理學的意思是「理在事上」和「理在事先」,羅欽順則認為「理在事中」。

羅欽順晚年潛心格物致知之學,繼承、改造了朱熹的格物致知說,指出格物是格天下之物,不只是格此心;窮理是窮天下事物之理,不只是窮心中之理。主張「資於外求」,達到「通徹無間」、內外合一的境界。

明中期許多學者都曾與羅欽順通信討論過學術問題。從《困知記》附錄的記載來看,包括王陽明在內共有二十餘位與欽順有過書面交流。王陽明和羅欽順在不少學術觀點上發生過激烈的爭論,而王陽明的弟子歐陽德也曾在「良知」、「格物」等問題上和羅欽順辯論過,並特著《辨整庵困知記》以反詰羅欽順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