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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三所
圖片來自故宮博物院

南三所,位於紫禁城外朝東路文華殿東北方向,是一組殿宇之總稱[1]

歷史

明朝時,南三所的所在地建有端敬殿、端本宮,為東宮太子的居所。端本宮的前身是慈慶宮,建於明朝嘉靖初年,當時嘉靖帝決定在皇宮西部建慈寧宮,供太后居住,在皇宮東部建慈慶宮,供太皇太后居住,當時的太皇太后為嘉靖帝的祖母劭氏,但慈慶宮尚未建成,劭氏便去世,此後明朝再未出現太皇太后。慈慶宮建成後,嘉靖帝的伯母慈壽太后明孝宗皇后張氏)首先入居。萬曆年間,仁聖皇太后明穆宗皇后陳氏)居住在慈慶宮。崇禎年間,懿安皇后明熹宗皇后張氏)居住在慈慶宮。崇禎十五年,崇禎帝的太子朱慈烺準備成婚,從東六宮鍾粹宮移出。懿安皇后因此從慈慶宮遷往仁壽宮(清朝寧壽宮的前身),慈慶宮改稱「端本宮」,正式定為太子居住的東宮。兩年之後,李自成攻占北京,懿安皇后在仁壽宮奉崇禎帝之指令自縊而死。

《愨書》載,「端本宮在東華門內,即端敬殿之東。前庭甚廣,長數十丈,左為東華門,右為文華門,光宗皇帝青宮時所居也。天啟末,懿安張皇后移居於此,名慈慶宮。其外為徽音門,壬午八月移入仁壽殿,因改為端本宮,以待東宮大婚。皇太子原居大內鍾粹宮,山書慈慶宮,光宗青宮時所居,張差梃擊處也。」在慈慶宮尚未改為端本宮時,明神宗萬曆年間,太子朱常洛便曾將慈慶宮作為東宮,萬曆十三年(1615年)發生了張差持梃企圖闖進慈慶宮事件,即梃擊案

這組建築中,原來有殿名叫「擷芳殿」,清朝康熙年間太子胤礽之宮人曾在此居住。胤礽被立為太子時僅一歲,六歲時,康熙帝特為其建造毓慶宮,供其居住和學習。胤礽成婚之後仍住毓慶宮,但同時將擷芳殿用作胤礽的女眷及宮女們的居住之所,故胤礽常來往於毓慶宮和擷芳殿之間。康熙四十七年九月(1708年),康熙帝在木蘭行圍時,宣布廢黜胤礽的太子名位。康熙帝回北京後,在上駟院旁搭設一座氈房,令胤礽在此居住,命皇四子胤禛、十四子胤禎看管。後來康熙帝詔諭大學士稱,「允礽宮人所居擷芳殿,其地陰暗不潔,居者輒多病亡。允礽時往來其間,致中邪魅,不自知覺。」(上文的「允礽」均指胤礽,「允礽」是在雍正帝即位後所改之名。)此後,康熙帝下令侍衛挖掘胤礽的住處,果然挖出十多件厭勝物(即用來詛咒的字、畫、假人)。此後,康熙帝再度召見胤礽,命其移居咸安宮(即今壽安宮)中。翌年正月,康熙帝下詔恢復胤礽的太子之位。但此後胤礽依舊狂妄乖謬,三年後再度被康熙帝廢黜。

乾隆十一年(1746年),在擷芳殿的原址興建了三所院落,當作皇子的居所。因位於寧壽宮以南,故又稱「南三所」,也稱「阿哥所」或者「所兒」,嘉慶朝以後則多用「擷芳殿」代稱整組建築。

南三所建成以後,嘉慶帝曾在乾隆四十年至乾隆六十年(1775年至1795年)在中所居住,乾隆六十年(1795年)獲封太子之後移居毓慶宮嘉慶年間,皇子幼年先住毓慶宮,成婚之後再移居南三所。此後道光帝咸豐帝均曾在南三所居住。

道光帝出生在南三所,後來從成婚到39歲即位之前,一直住在南三所。道光帝的長子奕緯,於道光五年移居南三所,直到道光十一年去世。此後,南三所久無人居,直至道光二十八年皇四子奕詝(日後的咸豐帝)、皇六子奕訢奉命移居南三所。奕詝和奕訢入住南三所後,道光帝曾侍奉皇太后前來南三所看望兩位皇子。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清廷宣布「預備仿行憲政」,為此成立憲政編查館,設在南三所。宣統年間,南三所曾作為攝政王載灃之起居所。

南三所夾道,原來設有「蒙古朝房」。《國朝宮史續編》載,「三所夾道,舊設有蒙古朝房。年班入覲之王公、台吉等隨帶役人,均於夾道內停立。」

2013年6月8日,中國文化遺產日,故宮博物院對南三所區域的兩處花房進行了拆卸,從而開始了故宮博物院大規模拆除臨時建築的工程,故宮博物院準備在兩年內拆除故宮內的58處3398平方米彩鋼房,在八年內拆除故宮內與古建築風貌不協調的5000平方米現代建築。此次拆除的南三所花房,建於1970年代,是故宮培養花卉的場所,由於這兩處花房緊鄰南三所東、西兩側的牆面興建,破壞了古建築風貌,所以遭到拆除,將恢復歷史原貌。故宮的花卉養殖及園藝研究,都將遷至正在興建的故宮博物院北院區西玉河附近進行。

2013年9月3日,故宮博物院上駟院車房修復工程舉辦開工儀式,修復位於上駟院東北方向靠紫禁城東城牆一側的車房,該工程預計在2014年7月竣工。車房修復後,將作為管理用房,以便為拆除多年來作為故宮博物院職工餐廳使用的南三所彩鋼房創造條件。

2013年10月25日,一名男子在位於南三所的故宮博物院職工餐廳及男廁所持大馬士革彎刀傷人致兩人死亡,該男子傷人後自殺未遂,被送到附近醫院救治。行兇者及兩名遇害者為:

  • 鄭志標(行兇者):男,49歲,北京人。1980年考入中央美術學院附中。1984年考入中央美術學院中國畫系,1988年畢業後被分配到故宮博物院紫禁城出版社任美術編輯。後來曾任故宮博物院展覽宣教部陳列設計室主任,曾任百集電視紀錄片《故宮》執行總編導。
  • 胡建中(遇害者):男,1974年入北京大學歷史系中國史專業學習,1979年入故宮博物院工作,先後在故宮博物院保管部宮廷組、故宮博物院陳列部宮廷組等部門任職,1998年4月任故宮博物院展覽宣教部副主任。
  • 馬繼革(遇害者):男,48歲。1983年起在故宮博物院工作,1998年調到故宮博物院展覽宣教部展覽科從事文物陳列工作。後來升任故宮博物院展覽宣教部副主任,任至遇害。

2014年12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鄭志標死刑,分別賠償兩位死者的家屬喪葬費、交通費各3萬多元人民幣。

此次命案發生後不久,事發地故宮博物院職工餐廳即在2013年內被拆除。這是繼2013年6月8日拆除南三所區域的兩處花房以後,南三所拆除的又一處彩鋼房。

1997年起,故宮博物院對組織機構進行了重大改革,將原來分置的保管、陳列、研究三個部門改組,成立了古器物部、古書畫部、宮廷部、展覽宣教部。這四個部門均設在南三所古建築群中。2013年1月,根據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介紹,故宮將復建內務府公署,復建完成後,上述四個單位將從南三所搬到復建的內務府公署建築中,內務府公署下面是地庫,所以遷往內務府公署也將便於這四個單位工作。

2014年,故宮博物院考古研究所報國家文物局批准,對南三所門外電力增容管線工程工地發現古代建築遺址的施工區域開展搶救性考古發掘。發現明代散水及城牆包磚疊壓土襯石,確認了紫禁城東城牆牆體的原始露明部分起始於現代地面以下大約0.9米處。牆體基礎與紫禁城內早期建築碎磚、黃土交替逐層夯築地下基礎的做法一樣,厚度約為2.4米。在城牆內發現了同時期的磚墁散水、排水溝。此外,還揭露出早於如今南三所建築群的建築遺址和地面。自地層關係判斷,改建是在清朝乾隆時期,如今的南三所建築群是在有規劃地拆除早期建築、平整地面後起建。此前有的推測認為清朝乾隆時期的改建代表了清朝自設太子到不設太子的皇子地位與宮廷政治演變。

建築

南三所位於紫禁城東部,依照陰陽五行理論,東方屬木、青色、主生長,所以南三所的屋頂多覆綠琉璃瓦,並安排皇子居住。同時,按照封建禮制,南三所建築的屋頂均採用單檐硬山頂或者歇山頂,形制等級低於皇帝所用殿宇。

南三所的主要建築有:

  • 影壁:位於宮門外正南方,介於宮門和三座門之間。
  • 宮門:為南三所共用的宮門一座,面闊三間,進深一間,綠琉璃瓦歇山頂,中央開門,門內外設有礓磋慢道。門內有一個東西長、南北窄的小廣場。
  • 東所、中所、西所:小廣場北側自東向西依次排列着三所,每所都是前後三進院,形制完全相同:南端設琉璃門一座,前殿面闊三間,中殿、後殿均面闊五間,綠琉璃瓦硬山頂;前殿、中殿、後殿前均設有東、西配殿各三間,中殿前設有井亭一座;此外還設有耳房、順山房、值房、淨房、膳房等等房屋。整個南三所共有房屋200多間。乾隆十九年(1754年),三所又各自添蓋後罩房一座,為黑琉璃瓦頂。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