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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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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田(Kam Tin)位於香港新界元朗區東面,具有悠久的歷史。原稱岑田,明朝萬曆年間才改稱錦田。錦田位處多座包括大帽山等山中間的盆地,鄰接東面的石崗及八鄉,與西面的凹頭。錦田與屏山、厦村、十八鄉、八鄉和新田合稱「元朗六鄉」。
早於香港開埠以前,已有不少香港原居民在錦田居住,主要為鄧氏族人。鄉民在此興建多座圍村,以吉慶圍最為著名。在錦田水尾村的鄉公所外,有一棵包圍著房屋而生長的樹木,被稱為錦田樹屋。據說錦田樹屋原是書齋,旁邊大榕樹自書齋主人搬走而無人打理。樹屋及後不斷生長,便形成樹根緊纏石屋的奇景。
歷史
錦田鄧族
錦田由鄧氏建鄉,始於宋朝。錦田鄧族始祖鄧漢黻原居江西省吉安府吉水縣白沙村,至北宋熙寧二年,其四世祖鄧符協考取進士並授廣東陽春縣令,期間宦遊至元朗,望青山與大頭山兩峰木火參天,認定是褔祉之地,退任後遂遷居古名「陳田」之地,因此地三面環山,中抱平原,故此改名為「岑里田」,其後簡稱為「岑田」。
明朝萬曆十五年,新安縣西部發生嚴重旱災,知縣邱體乾發起賑災運動,但募得的米糧各鄉僅有數石,多者亦只不過二、三十石。而當時居於岑田水尾村的鄧元勳卻捐穀壹千石。邱體乾想到岑田鄉「地皆膏腴,正錦繡之鄉村也。何以岑田名」,更改鄉名為「錦田」。
鄧符協生二子,長子名陽,次子名布;鄧陽生一子名珪、鄧布生一子名瑞;鄧珪生有兩名兒子名元英和元禧;而鄧瑞生的三名兒子分名元禎、元亮和元和,此五元祖即「五大房」。鄧元英、鄧元禧及鄧元和三房分枝到東莞多處;鄧元禎一房落戶屏山,只有鄧元亮一房世居錦田,其後分枝到龍躍頭、大埔頭、萊洞及廈村。
鄧元亮子鄧惟汲生有四子,其長子鄧林及次子鄧杞攜母宋皇姑移居石井、有一脈鄧林子孫則遷居回岑田附近的龍躍頭、而第三子鄧槐子孫遷居到大埔頭及萊洞、幼子鄧梓留居岑田。而鄧梓歷五代之後,有九世祖鄧洪生、鄧洪惠、鄧洪儀、鄧洪贄等四房。當中鄧洪贄一房與堂弟鄧洪生及鄧洪惠兩房遷居廈村,只餘鄧洪儀一房繼續留守岑田。鄧洪儀共有四子,分別為鄧欽、鄧鎮、鄧銳和鄧鋗,成為「錦田鄧氏四房」,房下還有房,而這些房各自組合築建祠堂。現時錦田共有四座祖堂祠堂:鄧欽長子鄧廣舍一房建立「清樂鄧公祠」(思成堂);鄧欽第三子鄧廣瑜一房建立「廣瑜鄧公祠」(來成堂);鎮、銳、鋗三房合組「鎮銳鋗鄧公祠」(茂荊堂);因鄧鋗早逝而由鄧欽次子鄧廣海入嗣,而鄧廣海歷五代之後,其中一支子孫十七世祖鄧文蔚(別名鄧惟松)一房後人建立「龍游尹泉庵鄧公祠」(光裕堂)。
鄧族於錦田共建有「五圍」,分別是北圍、南圍、泰康圍、吉慶圍及永隆圍。
發展
錦田市一帶仍保留從前的新界面貌,除了設有一些如士多等店舖外,由於鄰近石崗軍營及石崗機場,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不少在石崗軍營駐守的英軍會到錦田市一帶消遣,令這裡出現一些酒吧等娛樂場所。香港甲組足球聯賽球會天水圍飛馬練習球場亦曾設於此。
錦田位處元朗平原,但發展卻遠較同處該平原的元朗、屯門、天水圍為慢,甚至連洪水橋發展區亦已公布建議發展大綱,反觀錦田卻仍然處處為原始的村落。錦田擁有鐵路網絡的優勢,錦上路站將成為新界西和新界北鐵路(北環綫)的交匯點,以錦上路站為南面終點站的北環綫,將會途經凹頭、牛潭尾、新田至古洞,適宜拓展成為大型住宅區。但由於在鄉郊的分散土地業權及規劃上的問題,政府需要面對不同的困難。
錦田南
早於2007年行政長官 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錦田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1],規劃區佔地約785公頃,東面伸延至石崗軍營和麻包嶺, 北抵錦田公路,西臨蠔殼山,南達大欖郊野公園。重點是錦上路站東面一幅約2.5公頃的土地被劃作「綜合發展區」地帶,用作綜合發展/重建作住宅用途,並提供其他配套設施。其他劃作住宅的土地,包括「鄉村式發展」地帶(119.1公頃)、用作低密度住宅的「住宅(丙類)」地帶(約11.8公頃)以及「住宅(丁類)」地帶(32公頃)。另有「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6.2公頃)及「休憩用地」(3.2公頃),此外三幅面積合共約24.3公頃的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為保留及保護良好的土地作農業用途的土地劃為「農業」地帶約有236.1公頃,大約258.7公頃的土地劃為「自然保育區」和約1.7公頃的土地劃為「綠化地帶」。
2014年香港特區政府傾力覓地建屋,其中一個主要來源為元朗錦田南,當地目前以農地及鄉郊式發展為主。規劃署於完成錦田南及八鄉土地用途研究後,建議在港鐵錦上路站及八鄉維修中心附近,合共釋放152公頃土地用作私人住宅發展,其規模相比兩個太古城還要大,預料能夠為市場提供共約3.4萬伙私人住宅,足以容納約9.2萬人口。
錦田及八鄉兩個鄉事委員會原則上支持發展錦上路新市鎮,但要求政府必須答應同時將錦田公路和錦上路擴闊至四線行車。但由八鄉、錦田居兩地民組成的「八鄉錦田綠色規劃組」則發起以下聯署聲明,並徵得二千多名居民聯署:『八鄉錦田不要「被規劃」;反對西鐵上蓋建「屏風樓」;反對開發周邊100公頃土地、逼遷居民』。
環保團體長春社發現在計劃範圍內,發現一個面積約二千平方米的私人墓地,佔擬建公營房屋地盤約2%,有在元朗建立逢吉鄉的清末民國年代將領沈鴻英的墓地,極具歷史價值,但城規會文件並無提及,反映當局對香港歷史研究不足,加以將計劃「斬件」式提交審批,而事前亦無大型公眾諮詢[2]。
錦田北
政府銳意發展錦田,規劃署於2014年4月向城規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6幅錦田北土地的用途,由「未決定用途」變成「住宅」地帶,其中大部分已被新鴻基地產收購,包括爾巒及峻巒。另外該6幅土地最高地積比亦相應調整為1.2倍,除「爾巒」有高23層的建築外,其他地皮亦可建3至16層高不等,整體地皮全數發展料可提供5,330個單位,供1.1萬人居住。
整個劃區佔地約599公頃,北面和東面均與林村郊野公園接壤,位於錦田河北面和高埔村東面,西至青山公路潭尾段及新田公路,南面直抵錦田公路。除「住宅」、「商業」、「工業」、「綜合發展區」及「休憩用地」外,另有「鄉村式發展」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和其他指定用途」地帶。為保存和保護良好的農地/農場/魚塘,約229.69公頃的用地劃作「農業」地帶,以便作農業用途。約10.49公頃的用地劃作「綠化地帶」;另約61.81公頃及7.54公頃的用地分別劃作「自然保育區」地帶和「自然保育區(1)」地帶,目的分別是保護和保存區內現有的天然景觀、生態系統或地形特色。2014年12月12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錦田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