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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图片来自easyatm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原名中国国民党全国大会,于1924年1月20日至30日期间,在当时广州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礼堂举行。大会出席代表共196人,孙中山任大会主席,胡汉民汪精卫林森李大钊谢持任主席团成员。苏联顾问鲍罗廷也出席此次会议。

目录

背景

第二次护法运动后,孙中山开始考虑与共产党合作的可能。1923年1月,孙中山与苏联政府全权代表越飞上海会面,正式讨论与共产党合作。孙、越会面后曾发表《孙文越飞联合宣言》。

同年年初,陈炯明部被拥护孙中山的、和倒戈军联合组成的西路讨贼军击败,退守东江。孙中山得以在3月回广州。12月29日,孙中山落实接受列宁共产国际的协助重建大元帅府,共产国际派出鲍罗廷到广州为孙中山顾问,以苏共为模式重组中国国民党。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实行联俄容共政策,并发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在苏联援助下,于3月组建黄埔军校,并以蒋中正为校长。

1924年1月20日至1月30日,毛泽东作为湖南中国国民党地方组织之代表,出席在广州召开之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党员李大钊等20馀人参加;大会由孙中山主持;通过有中国共产党人参加起草、以反帝反封建为主要内容之宣言以及新之中国国民党党纲、党章等,确定孙中山之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之三大政策;大会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人李大钊谭平山、于树德为委员,沈玄庐林祖涵、毛泽东、于方舟、瞿秋白韩麟符张国焘为候补委员;会议期间,毛泽东被指定为章程审查委员之一,并在会上多次发言[1]

会议

本次大会选出中央执行委员24人、以总理为主席、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7人;中央监察委员5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5人。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之最高权力机关。

重要决议:

  1. 通过《组织国民政府之必要案》。
  2. 制定《中国国民党总章》、《中国国民党政纲》。
  3. 通过《纪律问题及海关问题案》。
  4. 通过《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组织机构

中央执行委员(24人)

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7人)

中央监察委员(5人)

邓泽如吴稚晖李石曾张继谢持

中央候补监察委员(共5人)

蔡元培许崇智刘震寰樊钟秀杨庶堪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31日,孙中山主持第一次会议,选出中央领导机构。2月4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辖下各部部长任命:

随后,中央党部会议又推定:

参考文献

  1. 赵福亭、吴正裕、黄允升、蔡钊珍、田逢禄、张素华、李捷、蒋建农.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主编逄先知,副主编冯蕙、姚旭、赵福亭、吴正裕, 编. 《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3. ISBN 7-01-001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