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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縉
解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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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
籍貫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吉安路吉水州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大紳,號春雨
諡號 文毅
出生 洪武二年(1369年)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吉水州
逝世 永樂十三年正月十三日(1415年3月4日)
京師應天府
親屬 解子元(祖父)、解開(父)
解綸(兄)
解禎亮、解禎應(子)
解禎期(姪)
出身
  • 洪武二十年丁卯科江西鄉試第一名舉人
  • 洪武二十一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解縉(1369年-1415年3月4日),字大紳,号春雨文毅[1]江西吉水州(今江西吉安吉水县)人,解綸之弟。明朝第一位内阁首辅

生平

解縉祖父为解子元,是安福州判官。兵亂时守義而死。父解開,明太祖朱元璋曾召見谈论元朝故事。欲加官授职,解開辭去不任[2]

洪武年间

解縉天生聪颖,六歲能詩,有神童之誉。洪武二十年(1387年)中式丁卯科江西鄉試第一名舉人。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聯捷戊辰科三甲第十名進士,授中書庶吉士。朱元璋非常器重他,命其常在身边。一天,朱元璋在大庖西室,对解缙说:“朕與爾義則君臣,恩猶父子,當知無不言。”次日,解缙即呈上万言书,主张应当简明律法、并赏褒善政[3]。朱元璋读后,称赞其才。不久,解缙再次呈上《太平十策》进言[4]。当时解缙在兵部从事,其言语时常轻慢。兵部尚书沈溍奏报此事,明太祖反而说:“解缙只不过以冗散自恣罢了。”数月后,朱元璋下诏,改解縉为监察御史。当时韓國公李善長胡惟庸案谋反得死罪,解縉代替郎中王國用草疏鸣冤。此外又为夏長文写草书弹劾都御史袁泰,袁泰因此深恨解縉。当时近臣父均须入覲,解縉父亲解開入覲时,朱元璋说:“大器晚成,若以而子歸,益令進學,後十年來,大用未晚也。”解縉遂同父回乡[5]

建文年间

八年后,明太祖驾崩,明惠帝即位。解縉进入南京应天府,随即有官员弹劾,并称其违背詔旨,且母丧未葬,父年九十,不应当舍弃家人离开。于是解縉被贬为河州衛吏。当时禮部侍郎董倫为明惠帝所信任,解缙于是书信予董倫,请求谋职。后经董倫举荐,明惠帝下诏命解缙入翰林院,担任翰林待詔[6]

永乐年间

靖难之役中,燕王朱棣攻入金陵应天府后,解縉归降朱棣。朱棣随后即位,是为明成祖,解縉升任翰林侍讀。随后成祖建立文淵閣,解缙與黃淮楊士奇等人入直文淵閣,参与机务,明朝内阁制度由此开始[7]。随后,解縉奉命总裁编撰《明太祖实录》与《列女傳》。書成,朱棣赏赐銀幣[8]。其后又主编《永乐大典》。永樂二年,解縉晋升为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为内阁首辅。朱棣曾经召见解缙等人说:“你们七人朝夕相处,我经常在宫中称赞你们的勤勉谨慎。往往最初容易谨慎,而最终仍然能保持下去的则很难,希望你们能够共勉。”于是各赐五品官服等。恰逢立春时,朱棣赐其等金綺衣,与尚书地位相同。此后内阁进言,朱棣均虚心采纳[9]

解缙很少登朝,且因才气颇高,任事直前。其善于言辞,但对他人的好恶从不顾虑忌讳,廷臣多因其受宠而嫉恨。恰逢当时儲君未定,淇國公邱福称漢王有功,当立朱高煦。明成祖则密询解缙,解缙称:“皇长子(朱高炽)仁孝,天下归心。”朱棣并不回应。解缙又拜首称:“好聖孫(朱瞻基)。”朱棣因此表示同意,儲君之事遂定。漢王朱高煦遂因解缙进言,而尤其忌恨[10]。当时恰逢明朝大军讨伐安南,解缙上疏劝阻,朱棣不听。随后讨伐成功,并设置郡縣。当时太子虽立,朱高炽表现并不令朱棣满意。此时朱高煦更受隆宠,禮秩超过了嫡亲标准。解缙再次諫言说:“这会引起战争的,是不行的。”朱棣随即大怒,称解缙是在离间骨肉。永乐四年,皇帝赐内阁黃淮等五人二品紗羅衣,并不包括解缙。次年,解缙因廷試讀卷不公而受连坐,被贬为广西承宣布政使司參議。正准备赴任时,禮部郎中李至剛上疏称解缙有怨言,随改其至交阯,命监督化州兵餉[11]

永樂八年(1410年),解缙入京奏事,恰逢成祖北征,于是他拜謁太子后就即返回。汉王朱高煦随即伺机上书,称其“私覲太子,徑歸,無人臣禮”,成祖听后震怒。当时解缙与檢討王偁广东游览山川,并上疏请鑿贛江以通南北。奏书刚至,朱棣即命锦衣卫逮捕解缙入狱。大理寺寺丞湯宗宗人府經歷高得抃、中允李貫、贊善王汝玉翰林院編修朱紘檢討蔣驥潘畿蕭引高並及御史李至剛等人均连坐入狱。其中高得抃、王汝玉、李貫、朱紘、蕭引高病死于狱中[12]

永乐十三年,正月十三日錦衣衛都督僉事紀綱呈上禁錮犯人的名單,朱棣看到解缙名字,问道:“縉猶在耶?”紀綱会意,随即灌醉解缙,将其活埋到雪中凍死。解缙死时仅四十七岁。随后,锦衣卫抄沒其家産,妻子宗族流放辽东戍边[13]

事跡

解缙在翰林院时,朱棣曾经写出廷臣名单,命解缙分别陈述各人的长短。解缙回答道:“蹇義天資較高,但內心无主见。夏原吉有德行雅量,卻不能远离小人。劉俊有才幹,却不知顾慮道义。鄭賜可說是個君子,只是才能頗為短浅。李至剛荒诞且善于趨炎附勢,虽有才能但是心地不端正。黃福秉持著平易正直之心,確能執節守正。陳瑛執法刻薄,尚能保持廉洁。宋禮戇直而苛刻,人们都怨恨其不懂得體恤。陳洽疏闊通達,警覺敏銳,也不失於正直。方賓则是只有簿本書記之才,懷有市侩之心。”[14]朱棣把此文交付给太子朱高炽,朱高炽借此加问尹昌隆王汝玉两人长短。解缙对答道:“尹昌隆是君子,但无弘大的雅量。王汝玉的文筆难得,可惜只有市井之心。”之后,明仁宗即位,其出示解缙的上疏给楊士奇,并说:“人称解缙狂妄,但看其所陈列的,都有定论了,他并不狂妄。”于是下诏请归解缙妻子宗族[15]

當初解縉與胡廣同侍明成祖大宴。明成祖對兩人說:“你們兩人都是同鄉、同學、同官。解縉有個兒子,胡廣你可以把你女兒嫁給他。”胡廣答道:“臣妻子還在懷孕,尚不知男女。”明成祖笑道:“肯定是女的。”孩子出世,果然是女兒。解縉死後,解縉之子解禎亮被流放到遼東。胡廣就想解除婚約。女兒大怒,割耳朵發誓道:「我這薄命的婚事,是皇上主婚的,是父親大人當面承諾的。毀約的話,我只有死,也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了。」等到解家被赦免,其女仍舊歸嫁解禎亮[16]

正統元年,明英宗下詔歸還解縉家産。成化元年,明憲宗下詔恢復解縉官職,并贈朝議大夫。解縉死後,朱高煦謀反被誅滅;安南屢次謀反,明朝設置郡縣不久最終也被迫撤銷,這些均如解縉生前所言發生[17]

著作

解縉善書法,尤善狂草,墨跡有《自書詩卷》、《書唐人詩》,明吳寬匏翁家藏集》稱:「永樂時,人多能書,當以學士解公為首,下筆圓滑純熟。」著有《文毅集》。

参考文献

  1. 《明名臣言行錄》,1冊17卷,667頁
  2. 明史》(卷147):“解縉,字大紳,吉水人。祖子元,為元安福州判官。兵亂,守義死。父開,太祖嘗召見論元事。欲官之,辭去。”
  3. 明史》(卷147):“縉幼穎敏,洪武二十一年舉進士。授中書庶吉士,甚見愛重,常侍帝前。一日,帝在大庖西室,諭縉:「朕與爾義則君臣,恩猶父子,當知無不言。」縉即日上封事萬言,略曰:臣聞令數改則民疑,刑太繁則民玩。國初至今,將二十載,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嘗聞陛下震怒,鋤根剪蔓,誅其奸逆矣。未聞褒一大善,賞延於世,復及其鄉,終始如一者也。……”
  4. 明史》(卷147):“書奏,帝稱其才。已,復獻《太平十策》,文多不錄。”
  5. 明史》(卷147):“縉嘗入兵部索皁隸,語嫚。尚書沈溍以聞。帝曰:「縉以冗散自恣耶。」命改為御史。韓國公李善長得罪死,縉代郎中王國用草疏白其冤。又為同官夏長文草疏,劾都御史袁泰。泰深銜之。時近臣父皆得入覲。縉父開至,帝謂曰:「大器晚成,若以而子歸,益令進學,後十年來,大用未晚也。」”
  6. 明史》(卷147):“歸八年,太祖崩,縉入臨京師。有司劾縉違詔旨,且母喪未葬,父年九十,不當舍以行。謫河州衛吏。時禮部侍郎董倫方為惠帝所信任,縉因寓書於倫曰:「縉率易狂愚,無所避忌,數上封事,所言分封勢重,萬一不幸,必有厲長、吳濞之虞。冉阝哈術來歸,欽承顧問,謂宜待之有禮,稍忤機權,其徒必貳。此類非一,頗皆億中。又嘗為王國用草諫書,言韓國事,為詹徽所疾,欲中以危法。伏蒙聖恩,申之慰諭,重以鏹賜,令以十年著述,冠帶來廷。《元史》舛誤,承命改修,及踵成《宋書》,刪定《禮經》,凡例皆已留中。奉親之暇,杜門纂述,漸有次第,洊將八載。賓天之訃忽聞,痛切欲絕。母喪在殯,未遑安厝。家有九十之親,倚門望思,皆不暇戀。冀一拜山陵,隕淚九土。何圖詿誤,蒙恩遠行。揚、粵之人,不耐寒暑,復多疾病。俯仰奔趨,伍於吏卒,誠不堪忍。晝夜涕泣,恆懼不測。負平生之心,抱萬古之痛。是以數鳴知感。冀還京師,得望天顏,或遂南還,父子相見,即更生之日也。」倫乃薦縉,召為翰林待詔。”
  7. 明史》(卷147):“成祖入京師,擢侍讀。命與黃淮、楊士奇、胡廣、金幼孜、楊榮、胡儼並直文淵閣,預機務。內閣預機務自此始。”
  8. 明史》(卷147):“尋進侍讀學士,奉命總裁《太祖實錄》及《列女傳》。書成,賜銀幣。”
  9. 明史》(卷147):“永樂二年,皇太子立,進縉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帝嘗召縉等曰:「爾七人朝夕左右,朕嘉爾勤慎,時言之宮中。恆情,慎初易,保終難,願共勉焉。」因各賜五品服,命七人命婦朝皇后於柔儀殿,後勞賜備至。又以立春日賜縉等金綺衣,與尚書埒。縉等入謝,帝曰:「代言之司,機密所系,且旦夕侍朕,裨益不在尚書下也。」一日,帝御奉天門,諭六科諸臣直言,因顧縉等曰:「王、魏之風,世不多有。若使進言者無所懼,聽言者無所忤,天下何患不治?朕與爾等共勉之。」其年秋,胡儼出為祭酒,縉等六人從容獻納。帝嘗虛己以聽。”
  10. 明史》(卷147):“縉少登朝,才高,任事直前,表裡洞達。引拔士類,有一善稱之不容口。然好臧否,無顧忌,廷臣多害其寵。又以定儲議,為漢王高煦所忌,遂致敗。先是,儲位未定,淇國公邱福言漢王有功,宜立。帝密問縉。縉稱:「皇長子仁孝,天下歸心。」帝不應。縉又頓首曰:「好聖孫。」謂宣宗也。帝頷之。太子遂定。高煦由是深恨縉。”
  11. 明史》(卷147):“會大發兵討安南,縉諫。不聽。卒平之,置郡縣。而太子既立,又時時失帝意。高煦寵益隆,禮秩逾嫡。縉又諫曰:「是啟爭也,不可。」帝怒,謂其離間骨肉,恩禮浸衰。四年,賜黃淮等五人二品紗羅衣,而不及縉。久之,福等議稍稍傳達外廷,高煦遂譖縉泄禁中語。明年,縉坐廷試讀卷不公,謫廣西布政司參議。既行,禮部郎中李至剛言縉怨望,改交阯,命督餉化州。”
  12. 明史》(卷147):“永樂八年,縉奏事入京,值帝北征,縉謁皇太子而還。漢王言縉伺上出,私覲太子,徑歸,無人臣禮。帝震怒。縉時方偕檢討王偁道廣東,覽山川,上疏請鑿贛江通南北。奏至,逮縉下詔獄,拷掠備至。詞連大理丞湯宗,宗人府經歷高得抃,中允李貫,贊善王汝玉,編修朱紘,檢討蔣驥、潘畿、蕭引高並及至剛,皆下獄。汝玉、貫、紘、引高、得抃皆瘐死。”
  13. 明史》(卷147):“十三年,錦衣衛帥紀綱上囚籍,帝見縉姓名曰:「縉猶在耶?」綱遂醉縉酒,埋積雪中,立死。年四十七。籍其家,妻子宗族徙遼東。”
  14. 明史》(卷147):“方縉居翰林時,內官張興恃寵笞人左順門外,縉叱之,興斂手退。帝嘗書廷臣名,命縉各疏其短長。縉言:「蹇義天資厚重,中無定見。夏原吉有德量,不遠小人。劉俊有才幹,不知顧義。鄭賜可謂君子,頗短於才。李至剛誕而附勢,雖才不端。黃福秉心易直,確有執守。陳瑛刻於用法,尚能持廉。宋禮戇直而苛,人怨不恤。陳洽疏通警敏,亦不失正。方賓簿書之才,駔儈之心。」”
  15. 明史》(卷147):“帝以付太子,太子因問尹昌隆、王汝玉。縉對曰:「昌隆君子而量不弘。汝玉文翰不易得,惜有市心耳。」後仁宗即位,出縉所疏示楊士奇曰:「人言縉狂,觀所論列,皆有定見,不狂也。」詔歸縉妻子宗族。”
  16. 明史》(卷147):“縉初與胡廣同侍成祖宴。帝曰:「爾二人生同里,長同學,仕同官。縉有子,廣可以女妻之。」廣頓首曰:「臣妻方娠,未卜男女。」帝笑曰:「定女矣。」已而果生女,遂約婚。縉敗,子禎亮徙遼東,廣欲離婚。女截耳誓曰:「薄命之婚,皇上主之,大人面承之,有死無二。」及赦還,卒歸禎亮。”
  17. 明史》(卷147):“正統元年八月,詔還所籍家產。成化元年,復縉官,贈朝議大夫。始縉言漢王及安南事得禍。後高煦以叛誅。安南數反,置吏未久,復棄去。悉如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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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黃淮
明朝內閣首輔
1402年—1407年
建文四年十一月進 - 永樂五年二月罷
繼任:
胡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