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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族,是中國歷史上自東漢唐代,世代為高官的士大夫階層,是一種貴族化的官僚家族宋代及以後,「士族」一詞含義有所改變,士人取得官位後就是士族、士大夫,已沒有世襲的意思。[1]

目錄

名稱

士族名稱甚多,據考證還有世族世門高門門戶門閥門地門第門胄門望華儕華腴膏腴膏粱甲族貴遊貴勢貴族望族勢族勢家世家世胄金張世族大姓甲姓著姓右姓閥閱名族高族高門大族士流鼎族盛族冠族華族右族權族[2][3][4]

權力基礎

士族往往擁有大量土地,宗族位於廣大農村,在地方上擁有勢力,進而參與國家政事,擁有中央權力。地方有事時,士族藉助其中央權力,維護其宗族勢力。中央有政變時,士族在地方的宗族與地主身份仍延續不絕。[5]南北朝時的世家大族,還往往供養大量奴隸部曲和蔭附民。[6]

演變

漢代

士族階級的形成,最早可追溯至漢代。西漢一度十分的平民化,出現布衣將相之局,但此後新一輪世家的因素逐漸積累,出現了官僚世家、豪強世家和文化世家三種世家。

官僚世家:秦漢實行選賢任能,但也保障官僚特權,二千石一級的官員可以任子一人為郎官。儘管有些家族做官上延續兩三代就衰落了,但是總有一些家族延續的更長,因為世代為官,逐漸建立了族望,形成官族,「家世二千石」。

豪強世家:在鄉里,擁有大田莊、大宗族和大量依附民的豪強世家,在東漢不斷發展,其子弟往往在本地做官。

文化世家:東漢以來,經學主要通過家族來傳承,不斷湧現經學世家,東漢末年又出現了名士家族。

鄉里豪族因為有經歷實力,可以讓子弟去讀書,學習經書後有了文化進入士林,可以通過明經做官的道路進入官場,政治權勢的獲得,又反過來加強他們在鄉里的權勢。東漢的官場官族、鄉里豪族、士林學門不斷的互相轉化,逐漸合一,三位一體發展而成為中古的士族門閥,把經濟、政治、文化融為一體。

弘農楊氏世傳歐陽《尚書》,號稱「四世三公」,汝南袁氏世傳孟氏《易經》,四代人有五人位居三公之位,號稱「四世五公」。

三國

董卓亂後,地方割據。雖然曹操因自己父親曹嵩宦官養子,出身宦官家族的他,因唯才是舉的政略需要,曾試圖大大削弱門第的影響力,不以人才的出身決定其職務;但曹操之子曹丕繼位後,接受了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的提議,反而大大加強了士族對於官職的壟斷。而東吳之所以能夠與曹魏長期抗衡,亦與獲得江東地區的士族的合作有關。相反蜀漢的統治階級為以諸葛亮為首的荊州集團的外來政權,以至於得不到巴蜀地區士族的支援。

漢末以來的社會動盪,使人才流徙,無法進行察舉,所以曹丕採用陳群等的建議,創制九品中正制,以選拔官吏,擴大政權基礎。其辦法是,在朝廷選擇賢能與有識鑒的官員,擔任其本的中正官,由中正官負責查訪散居各地的同籍貫的人事。

中正官主要依據人的德行與才能評定優劣,定為九品,據以作任官的標準。九品中正制初行時,尚能秉持當年曹操用人「唯才是舉」的原則,不分門第高卑。但逐漸因中正官多由高門子弟擔任,他們在評選時不免偏私,只看族譜家世,所以制度到後來,中正官被門閥把持,只推選門閥子弟,加速士族階級發展,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現象,遂形成嚴格的姓氏等級制度,許多世家大族因而產生。

兩晉南北朝

西晉沿用九品中正制,加速士族階級發展,門閥在政治上居主導地位。司馬懿家族出身世族河內司馬氏,故重視士族利益,門第愈高,官職愈高。永嘉之亂五胡亂華後,東晉金陵立足,有賴門閥支持,更受朝廷重視,門閥政治達到鼎盛。

南方

大體來說,吳姓地位被僑姓壓抑,略次一等,且兩者之間的芥蒂甚深。即使同為僑姓士族又有渡江早晚之分。例如:東晉之初,吳郡的人以上國自居,常稱南下的北方人為「荒傖」、「傖父」等,意為出於邊鄙地區的粗野之人。而劉宋以後,渡江較早的北人反而以「荒傖」來稱呼晚到的北人。

梁武帝末年,侯景曾請婚於琅琊王氏陳郡謝氏兩家遭辱而生怨隙,當侯景南下攻陷金陵之後,旋即大肆殺掠門閥士族。僑姓士族除蘭陵蕭氏以外,在侯景之亂後,已經不再興盛。

北方

虜姓:北魏孝文帝推行漢化政策,命令鮮卑人說漢語、改漢姓,以洛陽所在河南郡為郡望,河南元氏河南長孫氏河南宇文氏河南于氏河南陸氏河南源氏河南竇氏等貴族為首,號稱「虜姓」,由鮮卑貴族,搖身一變為漢姓士族。

郡姓:隨著北魏政權的分裂,郡姓分裂成兩支:一支為經東魏北齊,仍然保持漢代經學、重儒術的傳統,叫做山東郡姓,以太原王氏范陽盧氏清河崔氏博陵崔氏隴西李氏趙郡李氏滎陽鄭氏為大姓。在唐朝,此七族合稱七姓十家。另一支是經西魏北周,再由,在宇文氏的以關中文化為本位政策下,漸趨胡人化的士族,就是所謂關中郡姓,以京兆韋氏河東裴氏河東柳氏河東薛氏弘農楊氏京兆杜氏為大姓。

宇文泰在西魏,為了與高歡東魏抗衡,在蘇綽等協助下,將西遷地區的山東士族籍貫更改為關內郡望,以府兵制為基礎,建立了一個帶有胡風的,相容鮮卑貴族漢人士族的統治集團,即是陳寅恪提出的關隴集團

隋唐

唐代世家大族的特徵是注重郡望,世官世祿世婚。[7]自魏晉以來的中國政權,幾乎都為士族所操控。由於隋唐政權有賴關中士族支持擁戴,且山東士族仍保有數百年的重閥閱、講經學之傳統,所以依舊享有優越政治及社會地位。

隋唐以來都有君主致力於削弱門閥,這些長存數百年的山東士族的社會經濟地位仍十分優越。但是他們對朝代的建立有功勞,所以君主是用溫和的政策改革削弱士族,將其逐漸排除。

隋文帝任內,廢除九品官人法,改行科舉取士,目的是擇取人才,削弱門閥任官系統。可惜隋朝國祚甚短,到唐初,科舉並不發達。唐太宗指示以當時大臣品位高低訂定等級,重新判定《氏族志》。結果改定唐朝皇族李氏為第一等,其次是皇后外戚長孫氏,山東士族博陵崔氏被降為第三等。

武后為對抗掌握政權的唐宗室、大臣,在科舉制度中提昇進士科的地位,使科舉制度更加完備。因進士科難考,而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所以進士科逐漸受到重視。這意味著士族在歷代所享有的優勢,也就是對於經學的優渥學識,隨著科舉制度進士科的流行,受到挑戰,而主攻明經科的士族影響逐漸衰微。所以唐代出現了由明經科的李黨,也就是山東士族官員,與牛黨進士科新銳形成的牛李黨爭

北方門閥,在經過了長期的門第觀念影響下,民間仍存有「門當戶對」這種不同門第,不互相通婚的風氣,有些世家大族甚至連李唐皇室也看不上眼,唐文宗為莊恪太子李永選妃時,朝廷大臣的女兒們都進入了挑選名單之中,朝廷內外因此動盪不安。唐文宗得知後對宰相鄭覃說:「我希望為太子求娶你們滎陽鄭氏有禮數的女子為妻,聽說在外的大臣們都不願與我做親戚,我也是數百年的士族,這是為什麼?」唐文宗於是放棄了選妃的計畫[8][9]。不久鄭覃把孫女嫁給了僅為九品衛佐的崔皋[10],唐文宗無可奈何地說:「民間締結婚姻,不計較官品卻崇尚門第。我家已做了二百年的天子,還比不上崔氏和盧氏嗎[11]?」這種風氣一直持續整個唐朝,到了黃巢之亂才因破壞而快速消滅。

消亡

從晚唐到北宋,名族貴冑為官者,由七成多降至一成多;寒族為官,則由約一成增至近六成。北宋士族盡是新興,唐代大族幾盡消亡。[12]

在唐末的黃巢之亂中,由於黃巢本人出自社會底層,仇視士族,造成大量士族的傷亡。再者,唐哀帝末年朱溫投當朝公卿三十餘人於黃河中,當時武夫李振在朱溫側,說道:「此輩自稱清流,今投入黃河,永為濁流!」而朱溫竟笑著點頭,史稱白馬之禍黃巢朱溫柳璨之流,不僅覬覦皇位,也滿腹牢騷,對既有的社會階級懷有強烈恨意,大肆殺害、醜化士族。唐朝覆滅後,五代十國仍為唐末政治及藩鎮割據的延續,各政權的統治者多重武輕文,這使得社會上不再尊敬唐代的那些門閥,也不渴望與士族聯姻,對於所謂的世家大族普遍產生反感。士族富饒的家園與產業遭到破壞,引以為傲的貫冊族譜也流失,重要人物死亡,其餘族人逃亡各地。百年間士族便徹底衰亡,與庶民再無區別,其地位由鄉紳地主階級取代。

唐末五代的戰亂,亦可說是一場「階級戰爭」,徹底摧毀中國自東漢晚期以來長達約七百年、以門閥為主的政治、社會型態。幾代之後,那些散居各地的族人已各自化成不同家庭,忘記共有的傳承。[13]

五代時,舊有統治階層毀滅,為一批新人所取代,傳統士族崩潰。宋代的望族,即使附會是某個唐代士族的後人,可信的世系都只由北宋時開始。[14]北宋王清明《揮麈前錄》,記錄了當時最顯赫的36個望族,是全新的名士集團,和唐代的社會中堅沒有關係,已沒有一個望族可以追溯到唐及五代。[15]

參考文獻

引用

  1. 陶晉生:《北宋士族》,頁26。
  2. 毛漢光 《中國中古社會史論》 141頁
  3. 何啟民 《世族與門閥》
  4. 中古世家大族的剖析
  5. 陳啟雲:〈中國中古「士族政治」的問題〉,頁325-326。
  6. Johnson, David:〈世家大族的沒落〉,頁291。
  7. 柳立言:〈宋代明州士人家族的形態〉,頁331。
  8. 《唐語林•卷四•企羨》:文宗為莊恪太子選妃,朝臣家子女悉令進名,中外為之不安。上知之,謂宰臣曰:「朕欲為太子求汝鄭門衣冠子女為新婦,扶出來田舍齁齁地,如聞朝臣皆不願與朕作親情,何也?朕是數百年衣冠,無何神堯打朕家事羅訶去。」遂罷其選。
  9. 《太平廣記•卷一八四•貢舉七》:文宗為莊恪選妃,朝臣家子女者悉被進名,士庶為之不安。帝知之,召宰臣曰:「朕欲為太子婚娶,本求汝鄭門衣冠子女為新婦,聞在外朝臣,皆不願共朕作親情,何也?朕是數百年衣冠,無何神堯打家羅訶去。」因遂罷其選。
  10.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五•列傳第九十》:覃清正退約,與人未嘗串狎。位相國,所居第不加飾,內無妾媵。女孫適崔皋,官裁九品衛佐,帝重其不昏權家。
  11. 《新唐書•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九十七》:開成初,文宗欲以真源、臨真二公主降士族,謂宰相曰:「民間脩昏姻,不計官品而上閥閱。我家二百年天子,顧不及崔、盧耶?」
  12. 陶晉生:《北宋士族》,頁3-4。
  13. Johnson, David:〈世家大族的沒落〉,頁303-305。
  14. Johnson, David:〈世家大族的沒落〉,頁232、285。
  15. Johnson, David:〈世家大族的沒落〉,頁264-267。

來源

  • 陳啟雲:《中國古代思想文化的歷史論析》(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中國中古「士族政治」的問題〉,頁318-348。
  • 柳立言:〈宋代明州士人家族的形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81.2 (2010),頁289-364。
  • Johnson, David 著,耿立群 譯:〈世家大族的沒落——唐末宋初的趙郡李氏〉,載 陶晉生 等 譯:《唐史論文選集》(臺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1990),頁231-339。
  • 陶晉生:《北宋士族:家族.婚姻.生活》(臺北:中央硏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2001)。
  • 毛漢光:《中國中古社會史論》(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8)。
  • 唐長孺:《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北京:中華書局,1983)。
  • 李浩:《唐代三大地域文學士族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8)。
  • Template:Link-jp 著,李濟滄 等 譯:《隋唐帝國形成史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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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宮崎市定 著,韓昇 等 譯:《九品官人法研究:科舉前史》(北京:中華書局,2008)。
  • Patricia B. Ebrey 著,範兆飛 譯:《早期中華帝國的貴族家庭:博陵崔氏個案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 李濟滄:〈魏晉貴族體制的形成與鄉論〉。
  • 李濟滄:〈六朝貴族的自律性問題——以九品官人法中鄉品與官品、官職的對應關係為中心〉。
  • 李濟滄:〈六朝門閥貴族制度與地方政治〉。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