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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1584年6月6日-1630年9月22日),字元素,號自如,一說字自如明朝廣東東莞縣(今屬中國廣東省東莞市)人[1],明朝末年政治人物,抗清名將。

袁崇煥於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中進士。授職兵部,守衛山海關遼東;曾指揮寧遠之戰寧錦之戰,大力構築「關寧錦防線」,多次和後金部隊在該防線交戰。後因誅殺毛文龍、在己巳之變護衛不力以及擅自與後金議和等罪,被明廷判以凌遲。清乾隆年間,清政府為袁崇煥平反,但史學界對其事仍有爭議。現存袁崇煥紀念館等紀念場所。

目錄

早年生涯

袁崇煥幼年為人慷慨[2],富於膽略,好與人談論軍事。遇到退伍士卒,每每請教邊疆軍事情況,並有志於邊疆事務[1]。他還喜歡遠遊,上京應試時,常順便遊歷,足跡幾遍天下[3]。途中,他常與友人徹夜長談,內容亦多涉及軍事[4]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袁崇煥中式三甲第四十名進士,任福建邵武知縣天啟二年(1622年)到京述職時,因御史侯恂舉薦其有軍事才能[5],升任兵部職方司主事[6][7]。當時,後金兵勢正盛,王化貞大軍在廣寧覆沒,朝廷驚惶失措;對於是否能夠鎮守住山海關,朝臣議論紛紛。袁崇煥卻在此時單騎出關考察局勢,兵部、家人都不知其蹤影。不久,他返回北京,上書報告關上局勢,並稱:「只要給我兵馬糧草,我一人足以守住山海關。」[8] 其膽識得到朝臣交口稱讚[9],他也因此升任兵備僉事,負責助守山海關[10][11],且獲朝廷批准,招募兵卒[12][13][14]

袁崇煥到達山海關後,成為遼東經略王在晉下屬。當時,關外已被蒙古哈剌慎諸部控制,袁崇煥最初僅在關內駐守,很快即因任事幹練得到王在晉倚重,奉其命移駐中前所,隨即又得令前往前屯衛,安置遼東難民。袁崇煥連夜出發,四更時分即進入前屯城內,將士無不佩服[15]。事成後,王在晉上奏題名袁崇煥為寧前兵備僉事[16],負責寧遠前屯衛二城防衛,形成保護山海關外圍工事。寧遠在最前線,前屯衛稍後。然而在防事安排中,兩人產生分歧。王主張在山海關外八里處的八里舖築城守御,袁則認為該外圍陣地太窄,並非良策,在爭辯無果之後,袁越級奏請首輔葉向高[17]。經左光斗提議,大學士孫承宗以閣臣掌兵部事,巡視遼東。

當時後金攻破廣寧後,又強令錦州義州等處民眾東遷。其中義州一部占領十三山,並多次擊敗後金部隊進攻。後金久攻不下,築長圍困。十三山領袖楊三畢麻子派人突圍並向明軍求援。袁崇煥請命:「派五千人鎮守寧遠,以壯十三山氣勢,並派遣其他部隊參與營救。寧遠距離十三山有二百里,進可占領錦州,退可堅守寧遠,何必對十萬人置之度外呢?」孫承宗向總督王象乾請教,王象乾認為關上軍方無士氣,請派遣關內三千人前往,孫承宗認為可行[18],於是告訴王在晉。王在晉則不同意營救,致使十三山民兵只有六千人脫逃[19]

孫承宗經過考察,認為王在晉在八里舖建重城的意見不可取,於是召集將吏商議。閻鳴泰主張在覺華島,袁崇煥主張在寧遠,王在晉和張應吾邢慎言則堅持己見;最後,孫承宗採用了袁崇煥的意見[20]。不久,孫承宗回京後上書明熹宗,請免王在晉的遼東經略職位,自任督師,鎮守山海關,且更加倚重袁崇煥。袁對內安撫軍民,對外整飭邊防戰備,成績顯著[21];且嚴厲執法,軍紀大有改觀[22]

領兵遼東

寧遠之戰

戰守逶迤不自由,偏因勝地重深愁。
榮華我已知莊夢,忠憤人將謂杞憂。
邊釁久開終是定,室戈方操幾時休?
片雲孤月應腸斷,樁樹凋零又一秋。

袁崇煥《偕諸將游海島》,寫於1624年

天啟三年九月,孫承宗決意堅守寧遠(今遼寧興城),當時僉事萬有孚劉詔雖力勸而不聽,並命令袁崇煥與滿桂鎮守寧遠,袁崇煥開始領兵遼東。在寧遠時,袁崇煥率領祖大壽高見賀謙等進行城牆修築工程,次年工程結束,寧遠城遂成山海關外重鎮。當時城內士兵士氣高昂,商旅昌盛[23]。此時,袁崇煥父喪,其守喪的請求卻被朝廷拒絕,而命其在職守制[24]

天啟四年(1624年),袁崇煥與馬世龍王世欽等率領一萬二千名部隊東巡廣寧(今北鎮市),其位於錦州以北,相距後金重鎮瀋陽不遠。其大軍經大凌河的出口十三山,從海道還寧遠[25]。其膽識得到孫承宗讚賞[26],袁崇煥亦因功升為兵備副使[27],再升右參政[28]。次年夏,孫承宗根據袁崇煥的策劃,派遣諸將分屯錦州、松山杏山右屯大凌河小凌河各要塞,又向北推進了二百里,幾乎完全收復了遼河以西的舊地[29]。而此時後金大汗努爾哈赤亦將京城南移至遼寧瀋陽,雙方擺出進攻姿態,劍拔弩張,局勢一觸即發。 當時明朝朝廷內部魏忠賢閹黨大肆屠殺東林黨人,其中楊漣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等大臣被誅殺,而在遼東邊防立功的熊廷弼亦遭牽連[30]孫承宗亦被閹黨人高第取代遼東經略職位。高第繼任後,立即要求袁崇煥將遼東部隊全部撤入山海關(一說撤入部隊不包括寧遠[31]),袁崇煥與督屯通判金啟倧認為城池已收復,無理放棄撤退,於是極力反對,並抗命拒絕在寧遠、前屯衛的部隊撤退[32],高第下令放棄糧食十餘萬石,撤退途中死傷甚多,軍民紛紛氣憤難當[33],許多物資在撤退過程中既沒有撤離,也沒有銷毀,最終盡為後金所得[34],明軍物資損失慘重[35]。之後,錦州、右屯、大小凌河、松山、杏山等部隊被撤去。袁崇煥請求回家守父喪,未被批准。同年十二月晉升按察使[36],依然守衛遼東[37]

天啟六年(1626年)正月,努爾哈赤率領後金部隊渡過遼河,二十三日抵達寧遠城下[38](一說正月初十抵達寧遠,未予馬上攻城[39])。當時,明朝朝廷得到急報,兵部尚書王永光等廷臣討論戰時,各個束手無策。遼寧經略高第、山海關總兵楊麒則擁兵山海關,不去援救。《明史》記載當時朝野上下皆認定寧遠肯定守不住[40]。而寧遠城中,袁崇煥則與大將滿桂、副將左輔朱梅,參將祖大壽、何可綱等將士誓死守衛城池。他甚至寫血書告示傳閱,並向士卒下拜,全軍上下士氣高昂,決意死戰[41]。袁崇煥還下令前屯守將趙率教、山海關守將楊麒,凡有寧遠城的逃兵回去,一概斬殺[42]。二十四日,後金部隊開始進攻寧遠城,其先鋒圍城部隊為兩萬鐵甲騎軍,其用鐵裹車撞擊城牆,並用鐵鍬挖掘牆腳,城牆被挖成凹龕;明軍則採用階石碾壓城外後金部隊。袁崇煥還使用紅衣大炮,重創城外後金兵[43]。次日,後金軍因當時天氣過於寒冷,寧遠的城墻雖然被挖了不少洞,但卻始終沒有坍塌[44],再攻未能攻下城池。後金軍之後撤退[45],改道離城五里的龍宮寺紮營,改為攻擊覺華島,覺華島上的軍民被屠戮一空,傷亡萬餘,島上糧食、房屋、船隻的損失也非常大[46]寧遠之戰為後金軍的首敗,努爾哈赤亦因此耿耿於懷[47][48]寧遠解圍後,明熹宗採納兵部尚書王永光的建議[49],不追究覺華島慘敗一事,將此一役稱為「大捷」[50],以激勵士氣。明熹宗嘉獎廣寧軍功勞[51]。袁崇煥隨即升任右僉都御史[52],而滿桂等大將也紛紛升職[53]。而高第、楊麒因不援寧遠和覺華島而免職,以王之臣趙率教取代[54]

關寧錦防線

天啟六年(1626年)三月,袁崇煥因功升至遼東巡撫,負責遼東及山海關等地[55],並開始經營關寧錦防線。袁起初辭賞,後明熹宗堅持原意[56]。然而,魏忠賢見其地位上升,於是增加提防,並派遣其親信太監劉應坤紀用到寧遠監軍[57]。袁崇煥上疏反對,但不被採納[58]。後朝廷為安撫袁崇煥,提升其為兵部右侍郎,並賞銀幣,子孫世襲錦衣千戶[59][60]。在此時,滿桂因為寧遠之戰中趙率教未能親自援救而互相指責,袁崇煥與滿桂之間產生激烈衝突,袁上奏請求遣其鎮守其他城鎮,於是滿桂被召還北京[61]。而當時經略王之臣極力反對,並請求朝廷命其鎮守山海關[62]。朝廷為了緩和各方矛盾,命令王之臣專守關內,而關外士兵將領皆由袁崇煥派遣[63]。之後袁崇煥自悔,請求朝廷依照王之臣建言。滿桂遂被調遣鎮守山海關,並持尚方寶劍、統領關內外部分軍隊[64]

基於對廷臣誹謗的擔心,袁崇煥上了一道奏章,提出守遼的基本戰略。其主張:一、用遼人守遼土;二、屯田,以遼土給養軍隊,可以減少海運;三、以守為主,等待機會再出擊。他擔心立功之後,清兵必定會使反間計,散播謠言,而本國必定有人妒忌毀謗。此奏摺得到明熹宗的嘉許[65]。同年冬天,袁崇煥率領趙率教以及兩名特務太監劉應坤、紀用,興辦防禦工事及屯田,逐漸收復高第此前放棄的土地[66]。事後,袁崇煥上奏讚許這兩名太監的功勞,魏忠賢、劉應坤、紀用三人都得到了封賞[67]。袁崇煥還上奏進言:明朝部隊不善於野戰,只能憑藉固守和大炮防禦的策略。並要求增加四萬部隊去修築松山城等防禦設施。後都得到明熹宗的批准[68]

後金和議

因為寧遠之戰後,明朝急於修建防禦工事;而後金則急需軍需補給,鞏固統治。天啟六年八月,後金首領努爾哈赤病逝,袁崇煥派遣使者去悼念,以窺視其虛實[69]。後金政權的繼任者皇太極派遣使者到袁崇煥處,雙方欲議和[70],皇太極甚至自降身份稱臣[71]。議和同時,後金部隊趁機進攻朝鮮。天啟七年一月,皇太極在遣使答覆的同時,渡過鴨綠江[72]。當時明朝朝廷議論議和之事,王之臣以宋朝金朝的議和歷史附議而彈劾袁崇煥。朝廷召還王之臣回京,並取消遼東經略職位不再設,而山海關內外部隊皆由袁崇煥調遣[73]。之後袁崇煥趁後金部隊主攻朝鮮時,派兵修建錦州中左大淩的防禦工事。皇太極因此抗議其缺乏和平誠意,並提議劃定疆界[74]。當時朝鮮受困、駐守朝鮮的毛文龍告急,於是明朝朝廷命令袁崇煥發兵救援,其用海軍援助毛文龍,又派遣左輔趙率教朱梅等九名將領率領精兵九千進攻三岔河,形成牽制局勢。不過當時朝鮮已經被後金部隊占領,於是諸將返回遼東[75]

袁崇煥議和之初,明朝朝廷並不所知。當時奏報時,明熹宗起初讚許其方,後改變看法認為並非良策,於是頻繁下旨禁止[76]。袁崇煥則因為要修築防禦工事而堅持己見。當時朝鮮與毛文龍部隊被後金進攻,朝廷中言官認為是因議和所招致的[77]。同年四月,袁崇煥上書道:「關外四城有四十里地,有屯兵六萬,商民數十萬,現在地少人多。必須修築錦州、中左、大淩三城,才能轉移商民、大量屯田。如果城牆在修築前敵兵入侵,屆時勢必撤退,那麼此前的努力都失敗了。現在趁後金進攻朝鮮,於是用緩兵計為上。當敵方得知消息後,城防已成,於是關外四百里地則可固若金湯了。」之後明熹宗得報後嘉獎[78]。雖然朝廷議論紛紛,不過袁崇煥的山海關-寧遠-錦州關寧錦防線)防線基本構建完成。

寧錦之戰

天啟七年(1627年)五月,朝廷命令尤世祿代替趙率教守衛錦州,尤世祿尚未抵達時,皇太極親率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鑲白旗精兵,進攻遼西,攻陷明朝大凌河、小凌河兩個要塞,隨即進攻寧遠的外圍要塞錦州。五月十一日,後金部隊抵達錦州,並四面圍城[79]趙率教率部環城而守,並以緩兵計派遣使者求和,使者三次返回並未成功,而皇太極攻城愈急[80]。袁崇煥於是派遣祖大壽和尤世祿帶了四千精兵,繞到清軍後路去包抄,又派水師去攻東路作為牽制,並請求關內部隊救援[81]。當時明朝朝廷命山海關的滿桂移師前屯,而駐守三屯的孫祖壽移師山海關,宣府黑雲龍移師一片石,薊遼總督閻鳴泰移師山海關;又派遣昌平、天津、保定兵馳援上關;並命山西河南山東的部隊進行備戰[82]

錦州城內,趙率教與前鋒總兵左輔、副總兵朱梅等率兵奮勇死戰,和後金部隊從五月十一打到二十八日,之後皇太極久攻不下,轉而去分兵攻寧遠[83]。當時袁崇煥與中官應坤、副使畢自肅督軍並在城上進行炮擊;而馳援的滿桂、尤世祿、祖大壽等在城外大戰,後雙方死傷慘重,滿桂身負數箭[84]。後金部隊見無法攻下寧遠,於是改為進攻錦州[85]。六月初四,皇太極增兵猛攻錦州,錦州城中使用大炮、火炮、火彈和矢石等武器,清兵受創極重。於是次日皇太極退兵,並拆毀大凌河、小凌河兩個要塞[86],史稱「寧錦之戰」,為明朝與後金交戰的第二次大勝,而滿桂、趙率教功勞最大[87]

慷慨同仇日,間關百戰時。
功高明主眷,心苦後人知。
麋鹿還山便,麒麟繪閣宜。
去留都莫訝,秋草正離離。

袁崇煥《南還別陳翼所總戎》

雖然袁崇煥帶兵遼東大戰後金,明朝內部閹黨魏忠賢則控制朝廷,朝廷內部阿諛奉承[88],當時各地巡撫官員紛紛為其修建生祠[89]。天啟七年四月,袁崇煥上奏摺,稱頌魏忠賢的功德,並要求在寧遠、前屯兩地為魏忠賢修建生祠[90][91][92][93]。儘管如此,寧錦之戰後,當時朝廷論功行賞,受賞者數百人,廷臣紛紛讚許此戰功勞為魏忠賢調度有方[94],其中魏忠賢的義子亦因此封侯,然而袁崇煥只升一級[95]。當時兵部尚書霍維華認為不公,上疏請求讓蔭,魏忠賢亦拒絕其請求[96][97][98]。相反,魏忠賢派使其黨羽以袁不救錦州為由,彈劾袁崇煥[99][100]。袁崇煥不得已請求辭職告老還鄉[101],同年七月獲准[102],而王之臣代為督師兼遼東巡撫[103],滿桂鎮守寧遠[104]

再次復出

熹宗去世,思宗即位,建立東林黨內閣,魏忠賢被誅,朝臣紛請召袁崇煥還朝。崇禎元年(1628年)任命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105]。七月,思宗召見袁崇煥。期間,袁崇煥慷慨陳詞,計劃以五年復遼,並疏陳方略。袁崇煥表示其在邊關立功,唯恐朝廷人士妒功中傷。思宗請袁無須疑慮,其自有主持[106]。大學士劉鴻訓上書請思宗收回王之臣、滿桂的尚方寶劍[107]。崇禎皇帝即賜崇煥尚方寶劍,在復遼前提下,可以方便行事[108][109]。此外,皇帝再加獎勉,賜他蟒袍、玉帶與銀幣。袁崇煥領了銀幣,但以未立功勳,不敢受蟒袍玉帶之賜,上疏辭謝[110]

袁崇煥還未到任,已發生寧遠兵變。起因是公家欠餉四月,四川湖廣軍人於是先行譁變。士兵把巡撫畢自肅、總兵官朱梅等縛在譙樓上。兵備副使郭廣於是把官衙庫房中所有的二萬兩銀錢拿出發餉,並向寧遠商民借五萬兩,譁變始解。畢自肅引罪自殺[111]。同年八月,袁崇煥到達遼東,逮捕張正朝張思順等十五人並斬首於集市,此外,斬殺中軍吳國琦、懲罰參將彭簪古,並罷免都司左良玉等四人,兵變始定[112][113]

譁變改變遼東部隊的駐守布局:祖大壽仍鎮守錦州;何可剛升任都督僉事,代替解任後的朱梅,寧遠、錦州合鎮;趙率教則轉移至山海關;而袁崇煥親自鎮守寧遠。因為畢自肅已死,袁崇煥上奏請撤消遼東巡撫職位,並罷免登萊巡撫孫國楨、取消該巡撫職位,崇禎皇帝均批准[114]。此外,袁崇煥又撫慰哈剌慎三十六家,穩定邊疆安定[115]。崇禎二年,明思宗加封其為太子太保[116],並賞賜蟒衣、銀幣[117]

誅殺毛文龍

崇禎二年(1629年)袁崇煥與內閣輔臣錢龍錫談到平遼事宜時,提及其欲誅殺毛文龍[118][119][120]。天啟四年至七年中,毛文龍多次襲擊清軍,都遭失敗,此後在皮島駐紮[121]。由於毛文龍部僅占用明朝少量兵餉,卻總是給與後金大量傷亡,反觀東林黨支持的關寧軍,一年花用20餘倍於東江鎮,不僅無法主動出擊,連後金攻擊所謂關寧錦防線中的任一城池時,其他城池只能閉門自守,完全失去作用。因此東林黨人工科給事中潘士聞、尚寶卿董茂忠上書彈劾請撤毛文龍。兵部商議時,袁崇煥提議派遣官員至皮島管理兵餉核查銀錢帳用,而遭到毛文龍抵制,因此招致袁崇煥不悅[122]

崇禎二年一月,袁崇煥要求東江鎮的糧食必須由他來發送,並斷絕東江鎮的補給,並禁止商船賣糧食給東江鎮,餓死東江鎮10餘萬人,並在同時賣糧食給投降後金的蒙古朵顏束不的部,讓後金得到大量糧食並進攻缺乏糧食的東江鎮。逼迫毛文龍與他談判。 同年六月初一,袁崇煥與毛文龍在旅順附近的島山會見,並商議軍事。經過連續三日的談判,毛文龍始終不接受袁崇煥主張的「皮島設文官監軍;糧餉由寧遠轉發;改編部隊」等建議,談判失敗。之後袁崇煥勸其歸鄉,而毛文龍則稱自己了解遼東局勢,並能解決滿洲、順勢攻占朝鮮[123]。此後,袁傳副將汪翥上船密議,通宵部署誅殺毛文龍。初五,袁崇煥邀毛文龍一起檢閱將士比賽射箭,但袁提出幾件事來責問毛文龍,毛文龍抗辯。袁崇煥命人除下其衣冠並捆綁,毛文龍仍稱自己無罪有功。袁於是宣布毛的「十二大罪狀」,祭出尚方寶劍、斬殺同樣有尚方寶劍的毛文龍[124]。毛文龍有部下為其求情,稱毛沒功勞也有苦勞,被袁崇煥斥退。

袁雖然誅殺了毛文龍,但慮其部屬有變,於是諭示只誅殺毛文龍一人,其餘免罪,並命原皮島副總兵陳繼盛繼任。此外,並增加兵餉至十八萬兩白銀。此後的奏摺中,袁崇煥上疏陳述毛文龍因拒絕設文官監軍、糧餉由寧遠轉發、瞞報兵力、殺良冒功等罪惡,而決議誅殺毛[125]。明思宗以兵減餉增而生疑,不過仍然接受袁崇煥的提議[126][127]。此後,袁崇煥整頓全部遼東及登萊、天津部隊,共有士兵十五萬三千餘人、馬匹八萬一千餘等[128]

己巳之變

崇禎二年(1629年),蒙古與女真發生嚴重饑荒[129],蒙古諸部請求袁崇煥開糶互市,後崇禎嚴令只准按口換糧[130][131]。同年六月,翰林院編修陳仁錫出使遼東,認為這是偷襲女真的最佳時機[132],同時,王懷達陳國威二人又預料到了指出了皇太極的軍事行動[133],但袁崇煥雖然沒能採取行動,仍上奏稱及後金會繞道蒙古進攻明朝[134][135][136][137]

同年十月二十七日,皇太極聯合喀喇沁,繞境蒙古朵顏部地盤破長城喜峰口而入。十月二十八日,袁崇煥在寧遠得警,馬上令山海關總兵入援遵化錦州總兵祖大壽入關後繼。十一月初四,趙率教戰死於三屯營[138],袁崇煥率兵至山海關。十一月初五,袁崇煥率軍進入薊鎮。十一月初六,袁崇煥到達永平,得報遵化已於十一月初三被攻陷,巡撫王元雅被殺。袁崇煥在榛子鎮接到崇禎聖旨,獲得調度指揮各鎮援兵之權[139]

十一月初九,袁崇煥到達順天府薊州。十一月初十,袁崇煥進入薊州,以關寧兵布防薊州西部各地,[140]。而當時孫承宗指出應該守薊州三河一線,否則皇太極越薊州三河則可直撲北京。十一月十四,袁崇煥獲報,後金軍已經薊州穿越而過,袁崇煥被動急追[141]。十一月十六夜,袁崇煥趕在後金部隊前到達北京左安門[142],在廣渠門外駐營[143]。明思宗迅速召見袁崇煥,並深加慰勞並談論戰事。袁以士兵疲勞為由請求入城休整,但未得到批准[144]。十一月二十日,袁崇煥、祖大壽領關寧兵九千人和莽古爾泰阿巴泰阿濟格多爾袞多鐸豪格帶領的後金左翼大軍、護軍及蒙古兵大戰於廣渠門[145][146],雙方互有死傷[147],後金軍傷亡數百後退去[148]

下獄磔殺與影響

當時後金所入隘口乃薊州太守劉策所轄,而袁崇煥一得到消息立刻千里赴救,自謂有功無罪。然而都人突然遭到兵災,謠言紛起,說崇煥縱敵擁兵。而大臣也因為從前和議的事情,稱其引敵脅和,將為城下之盟[149][150]。此外,清軍設反間計,傳聞袁崇煥與清軍定有密約,並縱放捉獲的宦官聽聞後遣返回明廷去。其宦官告訴明思宗,加重了明思宗的疑心[151]

同年十二月,明思宗召袁崇煥、滿桂、祖大壽入殿質證,崇煥不能對證,明思宗於是下詔逮捕袁崇煥入錦衣獄[152][153][154]。在一旁的祖大壽戰慄失措,出殿後即刻帶兵返回山海關[155][156],直到後來接到崇禎要求袁崇煥寫的信才返回[157][158]。之後,滿桂被拜為武經略,賜尚方劍,指揮來援各部。而當時已經退到良鄉的皇太極聽聞袁崇煥下獄事後,親帥大軍再次進逼京城。明思宗要求滿桂出兵對敵,滿桂則以「敵勁援寡,未可輕戰」為由,堅持防守。然而在多次催促下,同月十五日滿桂還是不得已,領黑雲龍麻登雲孫祖壽諸大將,移營永定門外二里,十六日被後金軍以精騎四面包圍,大敗,滿桂及孫祖壽戰死,黑雲龍、麻登雲被擒。這時距離袁崇煥下獄才半個月[159][160]

祖大壽被袁崇煥修書召回後,欲以戰功救袁崇煥,收復了永平、遵化一帶,皇太極退回遼東。然而,崇禎三年(1630年),經過半年多的審判,袁崇煥仍被以「通虜謀叛」、「擅主和議」、「專戮大帥」的罪名遭判凌遲,死於北京甘石橋,並流放其妻妾、子女及兄弟等人兩千里,其餘不予究問[161][162]

崇煥伏刑之慘情,令人毛骨悚然。當時北京百姓都認為袁通敵,恨之入骨,紛紛生吞其肉[164][165]。崇煥死後,佘氏義僕為其收斂骸骨,葬於北京廣渠門內廣東義園,並從此世代為袁守墓。

乾隆四十九年(1772年),清高宗下詔為袁崇煥平反[166]。不過,有不少學者認為所謂的真相大白仍有商榷之處[167]

評價與爭議

袁崇煥是一位極具爭議的歷史人物,關於其事跡、評論幾百年來一直爭論不休,正如孟森在《明本兵梁廷棟請斬袁崇煥原疏附跋》中提及,明末時期歷史記載十分混亂,即使是與其耳目相關的人,其恩怨糾葛也尤其複雜[168]。其中,主要爭議的集中點是袁崇煥殺死毛文龍、是否背叛明朝政府等。

袁崇煥在遼東時的同事王在晉在《三朝遼事實錄》中表示,袁崇煥雖然死於國法,但是其在寧遠之戰等戰績功勞不應埋沒[169]。作為敵對政權的清朝政府,也對袁崇煥讚賞有加。張廷玉等在官方史書《明史》中主張袁崇煥妄殺毛文龍,而崇禎帝誤殺袁崇煥。此指使自毀長城,加速了明朝的滅亡[170]。而乾隆皇帝亦表示,袁崇煥雖然與清朝為難,但是忠於職守,只是因為明朝皇帝昏庸,以至於被斬殺,值得憐憫[171]。則對於明末時期大將徐石麒則認為袁崇煥表面主戰而實際主和,並以殺毛文龍示信後金[172]

而在文人學術中,相關的爭議則更為突出。明末清初文人計六奇在《明季北略》主張袁崇煥以尚方寶劍誅殺毛文龍,如同宋朝時期秦檜用十二道金牌矯詔殺岳飛[173],但是認為崇禎皇帝殺死袁崇煥為冤[174]中華民國初年,國學大師梁啓超在《袁督師傳》則讚賞袁崇煥在歷史中的重要作用為「以一身之言動、進退、生死,關係國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175]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毛澤東也主張袁崇煥為「愛國領袖」,並要求北京政府保護其祠廟[176]

部分學者認為袁崇煥殺毛文龍為泄私憤[177]。也有說有證據毛文龍當時要降女真[178],袁崇煥殺毛文龍的事情「一無錯處」[179]。按袁崇煥上疏,毛文龍死前六個月早已無生(除非完全接受袁崇煥控制,而非名義服從),並不是因為毛文龍叛國。[180] 毛文龍被殺後有徐爾一[181] 等人上疏為其鳴冤。三個月後就發生了「己巳之變」,清軍兵臨北京城下,明廷大臣們多歸因於毛文龍死後女真無後顧之憂所致[182][183]

歷史評價

  • 努爾哈赤:「朕用兵以來,未有抗顏行者。袁崇煥何人,乃能爾耶!」(《清史稿·本紀一》)
  • 楊惟和:「十餘年奴氛孔熾,士卒畏敵,不畏將帥。袁崇煥一振起之,而將士始用其命,軍民始安其生,天下壯之,真今之方叔也 」(《玉鏡新譚卷之四》)
  • 余大成:「力捍危疆,而身死門滅,其得罪大略相似。但武穆有子霖、孫珂,能白其冤。而督師竟允絕,聖世誰復為《金陀粹編》者?可嘆也!」
  • 王在晉:「毛文龍徑襲遼陽,旋兵相應,寧錦之圍解,文龍與有力焉。此出於崇煥之自陳,劇稱其牽制之功,則文龍何可殺耶?文龍殺而虜直犯京城,明知而故悖之,崇煥之禍,其真自取耳!」
  • 唐甄:「當是之時,非無賢才也,袁崇煥以間誅,孫傳庭以迫敗,盧象升以嫉喪其功。此三人者,皆良將,國之寶也,不得盡其才而枉陷於死,使當日者有一張居正為之相,則間必不行,師出有時,嫉無所施,各盡其才,而明之天下猶可不至於亡。」(《潛書》)
  • 談遷:「初,虜勢張甚。人心惶駭欲遁。自崇煥堅拒,氣始振。」「藤縣(袁崇煥)之於東陲,亦勳勞多矣!初,經略高第議棄寧前錦右。果如其說,則遼西將非國之有也。賴藤縣力持,成寧遠之功,士氣少奮。」
  • 計六奇:「自遼事者,所用人鮮有勝任者。當時所望成功者,惟熊廷弼、袁崇煥、孫承宗。」
  • 朱舜水:「奴虜種類,原自不蕃。先年李寧遠以奴隸兒子畜之,玩之掌股,使其長養內地,知我虛實情形;又加以龍虎將軍名號,使得控崇別部,狡焉啟疆,失於防禦,遂滅北關、白羊骨諸種,益致彼猖。又賊臣楊鎬、袁崇煥前後賣國,繼喪遼陽、廣寧,滋蔓難圖;然猶二十年蹂躪,三韓、燕雲屹然無恙。即曾兩入朔易山東,未敢公然盤踞。祗因流寇攻陷京城,慘殺文武。吳三桂愚呆豎子,失於較計,欲報家仇,勾引入寇;逆虜遂令三桂為導,乘機掩襲北京。」(《陽九敘略》)
  • 夏允彝:「自有遼事,所用人,鮮能有勝任者。當時所望成功,惟熊廷弼、袁崇煥、孫承宗為庶幾;而武臣如劉綎、杜松、滿桂、祖大壽、吳三桂,其最着也。」(《倖存錄》)
  • 張廷玉:「崇煥智雖疏,差有膽略,莊烈帝又以讒間誅之。」(《明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 乾隆帝:「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汪榮寶:「明自用兵以來,督師者如熊廷弼、袁崇煥、孫承宗輩,皆以蓋世之才,能稱其職;而諸將委身許國,效死不屈者亦前後相望。」(《清史講義選錄》)
  • 韓文舉:「以叔季衰亡之國,攖犬羊暴起之眾,自有歷史以來,未有能取勝者,能取勝自督師始。且不徒取勝而已,實足制敵死命而無難,是中經營慘澹,殆非尋常英雄所能勝任。夫知敵所長而避之,偵敵所短而乘之,難矣;然猶非至難也。大敗之後,人無固志,胡塵乍起,望風而逃,於此而欲振作士氣,俾將卒去其畏敵之心,起其滅敵之望,寧非難中之至難者哉?以此而論督師,殆天人不可及歟!」(《清代通史》第一卷第一篇)
  • 康有為:「夫袁督師之雄才大略,忠烈武棱,古今寡比。其遺文雖寥落,而奮揚蹈厲,鶴立虹布,猶想見魯陽揮戈、崆峒倚劍之神采焉。」「若吾粵袁督師之喪於讒間也,天下震動,鬼神號泣,明社遂屋,余禍烈烈,波盪至今。嗚呼,天下才臣名將多矣,讒死亦至伙,而惻惻於人心,震惕於敵國,非止以一身之生死系一姓之存亡,實以一身之生命關中國之全局,則豈惟杜郵、鍾室、涼風、金牌之淒感也。……假若間不行而能盡其才,明或不亡。」(《袁督師遺集序》)
  • 梁啓超:「使督師以前而有督師其人者,則滿洲軍將不能越遼河一步,使督師以後而能有督師其人者,則滿洲軍猶不能越榆關一步,故袁督師一日不去,則滿洲萬不能得志於中國,後金軍之處心積慮,以謀督師宜也。而獨怪乎明之朝廷自壞長城,為敵復仇,以快群小一日之意見,而與之俱盡,古今冤獄雖多,語其關係之重大,殆未有袁督師若者也。」「若夫以一身之言動、進退、生死,關係國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於古未始有之。有之,則袁督師其人也。」[184]
  • 蕭一山:「熊廷弼、袁崇煥、孫承宗,皆以蓋世之才,治遼事而有餘,然或內毀於閹黨,外罹於反間,不終其位。」(《清代通史》第一卷第二篇 )
  • 李濟深:「論明清間事者,僉以為督師不死,滿清不能入主中原。」(《重修明督師袁崇煥詞墓碑》)
  • 孟森:「庶知三百年公論不定,一翻明末人當時之記載,愈墜雲霧中。論史者將謂今日之人不應妄斷古人之獄,惟有求之故紙,憑耳目所及者之言以為信。豈知明季之事,惟耳目相及之人,恩怨是非尤為糾葛。」(《明本兵梁廷棟請斬袁崇煥原疏附跋》)
  • 金庸:「袁崇煥真像是一個古希臘的悲劇英雄,他有巨大的勇氣,和敵人作戰的勇氣,道德上的勇氣。他沖天的幹勁,執拗的蠻勁,剛烈的狠勁,在當時猥瑣萎靡的明末朝廷中,加倍的顯得突出。」(《袁崇煥評傳》)
  • 遲浩田:「袁崇煥是我們中華民族的一個偉大英雄,我們岳飛、袁崇煥都是在中華民族歷史上有褒有貶,經歷坎坷,但是最終一條,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歷史是公正的。」(遲浩田高度評價袁崇煥愛國精神)

相關條目

注釋

  1. 1.0 1.1 明史》(卷259):「袁崇煥,字元素,東莞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授邵武知縣。為人慷慨負膽略,好談兵。遇老校退卒,輒與論塞上事,曉其厄塞情形,以邊才自許。」
  2. 袁崇煥籍貫主要有廣東東莞、廣西藤縣及廣西平南三說。《明史》和《東莞縣志》的記載是廣東東莞、《明季北略》的記載是廣西藤縣、《平南縣志》的記載是廣西平南。
  3. 袁崇煥《募修羅浮諸名勝疏》:「餘生平有山水之癖,即一丘一壑,俱低徊不忍去。故十四公車,強半在外,足跡幾遍宇內。」《下第》詩有云:「遇主人寧易,逢時我獨難。八千憐客路,三十尚儒冠。」
  4. 袁崇煥到浙江嵊縣遊覽時,與友秦六郎中宵長談,有《話別秦六郎》詩:「海鱷波鯨夜不啾,故人談劍剡溪頭。言深夜半猶疑晝,酒冷涼生始覺秋。水國芙蓉低睡月,江湄楊柳軟維舟。自憐作賦非王粲,戛玉鳴金有少游。」
  5.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十八):「甲子御史侯恂言:鎮武大營已潰,廣寧存亡已在呼吸。廣寧不守,則山海震撼;山海不固,則京師動搖。亟當趨救廣寧無孤忠義望援之心,而保山海以衛門戶。實京師以護,根本不可一刻緩者。兵部仍當懸示榜文明,諭軍民無得輕信訛言。紛紛驚竄風、鶴驚惶之日,正宜處以鎮定。輦轂之下多奸細叢雜,緝防之令倍宜申飭,而戡禍定亂必藉。謀臣猛將如錦衣衛都督張懋忠志在吞胡,宜授登壇之任。見在朝覲邵武縣知縣袁崇煥英風偉略,不妨破格留用。」
  6.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十九):「升杭州府知府孫昌裔為本省按察司副使,管屯田水利。邵武縣知縣袁崇煥為兵部職方司主事。」
  7. 明史》(卷259):「天啟二年正月,朝覲在都,御史侯恂請破格用之,遂擢兵部職方主事。」
  8. 明史》(卷259):「無何,廣甯師潰,廷議扼山海關,崇煥即單騎出閱關內外。部中失袁主事,訝之,家人亦莫知所往。已,還朝,具言關上形勢,曰:「予我軍馬錢谷,我一人足守此。」」
  9.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十九):「兵科都給事中蔡思充鋶言:山海一關止有殘兵五萬,皆敝衣垢面。一帶城垣仍低薄塌圯,羅城內器械填塞,莫為查驗。而潰兵逃民團聚如斗之城,互煽互驚,立見獸散之勢。樞臣張鶴鳴一手支撐,無可推諉;而道臣邢慎言張應吾韓初命,又不免有煩言訪。得原任遼東兵備閻鳴泰、新升兵部主事袁崇煥,皆饒有才略,宜敕令分任榆關;而總兵孫顯祖王國梁就殘兵中挑選孰為衝鋒,孰為守垛參游總哨從中推擇,日日訓練,庶可救萬分之一乎。上從其言,命閻鳴泰以原官起用,同袁崇煥等協力贊助。」
  10.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十九):「起升原任山東布政使司右參議閻鳴泰為山海監軍副使;升兵部主事袁崇煥為山東按察司僉事山海監軍。」
  11.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壬寅)命鑄遼東監軍分理關內關外各關防給監軍道閻鳴泰、袁崇煥。」
  12. 袁崇煥《天啟二年擢僉事監軍奏方略疏》:「他日戰之不力,即斬臣於行軍之前,以為輕事者戒。」「如聽臣之言,行臣之忠,臣必效力以舒人神之憤。不但鞏固山海,即已失之封疆,行將復之。謀定而戰,臣有微長也。」
  13.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命戶部發銀二千兩,著山海關監軍僉事袁崇煥募兵。」「發帑金二十萬兩付袁崇煥等調募。」
  14. 明史》(卷259):「廷臣益稱其才,遂超擢僉事,監關外軍,發帑金二十萬,俾招募。」
  15. 明史》(卷259):「時關外地悉為哈剌慎諸部所據,崇煥乃駐守關內。未幾,諸部受款,經略王在晉令崇煥移駐中前所,監參將周守廉、遊擊左輔軍,經理前屯衛事。尋令赴前屯安置遼人之失業者,崇煥即夜行荊棘虎豹中,以四鼓入城,將士莫不壯其膽。」
  16.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四):「遼東經略王在晉題補監軍道兵備副使袁崇煥。」
  17. 明史》(卷259):「在晉深倚重之,題為寧前兵備僉事,然崇煥薄在晉無遠略,不盡遵其令。及在晉議築重城八里鋪,崇煥以為非策,爭不得,奏記首輔葉向高。」
  18.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四):「承宗又奏請:安插遼民言自有遼事來,無一人一事不為遼人患苦,及流徙入關,希圖仰沾皇澤;而有司相待如敵,遠逐之為快,居人相視為怪,偶遭之如讎即。皇上先發帑十萬,遣官安插然田,非見在合下,即屯而人聚,求食急未能應。故紛然而南者,又紛然而北,而經略之三萬尚未見,作何處分金少人多終難措手。又有十三山之遼人,既與奴為讎,又懼西虜,分散其家口,以眾三萬奔山。當事者不獨苦無計,以迎且苦其歸,而無計以待有聽其自為生死耳。臣以為,宜急議安插,其在關外者嚴飭道,將明擇其人細簡,其膽勇盡用為兵,置之中前、前屯、寧遠,如袁崇煥議:簡萬人出駐,而擇其有家口者屯牧;其入關者,敕所在撫臣嚴行道府。據所聚遼人量州縣大小,分發安插;而生員即寄其學官,亦寄其衛軍,仍屬其衛官民,則寄之民冊,皆自為籍以提調於所附之州縣,而官俸生糧及科試皆不與本州縣相參,則朝廷有浩蕩之恩,可按籍而給有司為補助之惠可比類。」
  19. 明史》(卷259):「十三山難民十餘萬,久困不能出。大學士孫承宗行邊,崇煥請:「將五千人駐寧遠,以壯十三山勢,別遣驍將救之。寧遠去山二百里,便則進據錦州,否則退守寧遠,奈何委十萬人置度外?」承宗謀於總督王象乾。象乾以關上軍方喪氣,議發插部護關者三千人往,承宗以為然,告在晉。在晉竟不能救,眾遂沒,脫歸者僅六千人而已。」
  20. 明史》(卷259):「及承宗駁重城議,集將吏謀所守。閻鳴泰主覺華,崇煥主寧遠,在晉及張應吾、邢慎言持不可,承宗竟主崇煥議。」
  21. 明史》(卷259):「已,承宗鎮關門,益倚崇煥,崇煥內拊軍民,外飭邊備,勞績大著。」
  22. 明史》(卷259):「崇煥嘗核虛伍,立斬一校。承宗怒曰:「監軍可專殺耶?」崇煥頓首謝,其果於用法類此。」
  23. 明史》(卷259):「三年九月,承宗決守寧遠。僉事萬有孚、劉詔力阻,不聽,命滿桂偕崇煥往。初,承宗令祖大壽築寧遠城,大壽度中朝不能遠守,築僅十一,且疏薄不中程。崇煥乃定規制:高三丈二尺,雉高六尺,址廣三丈,上二丈四尺。大壽與參將高見、賀謙分督之,明年迄工,遂為關外重鎮。桂,良將,而崇煥勤職,誓與城存亡;又善撫,將士樂為盡力。由是商旅輻輳,流移駢集,遠近望為樂士。」
  24. 明史》(卷259):「遭父憂,奪情視事。」
  25.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四十七):「辛酉,諭督師大學士孫承宗留鎮關上可急還山海。兩朝從信錄大學士孫承宗上言:『臣於九月初八日遣鎮臣馬世龍、王世欽、道臣袁崇煥率水陸馬步兵丁一萬二千人,東巡至廣寧,抵北鎮祠歷十三山,抵石屯以陸營屯賊東二十里。遂入舟師,歷三岔河、二家溝。以都司楊朝文探:蓋州其鎮道泊高坆登桅遠望,約有賊騎三千據廟正縱舟欲前而去。』」
  26.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五):「丙子兵部尚書大學士孫承宗巡歷山海……袁崇煥英發有擔當,臣取其志,尚欲煉其氣。」
  27.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五):「升福建右布政魏時應,為光祿寺卿管少卿事。南戶部郎中汪先岸,為南京光祿寺少卿。山東僉事袁崇煥,為副使備兵永平。」
  28. 明史》(卷259):「四年九月,偕大將馬世龍、王世欽率水陸馬步軍萬二千,東巡廣寧,謁北鎮祠,曆十三山,抵右屯,遂由水道泛三岔河而還。尋以五防敘勞,進兵備副使,再進右參政。」
  29. 明史》(卷259):「崇煥之東巡也,請即複錦州、右屯諸城,承宗以為時未可,乃止。至五年夏,承宗與崇煥計,遣將分據錦州、松山、杏山、右屯及大、小淩河,繕城郭居之。自是寧遠且為內地,開疆複二百里。」
  30. 明史》(卷259):「魏忠賢大恨,誓速斬廷弼。及楊漣等下獄,誣以受廷弼賄,甚其罪。已,邏者獲市人蔣應暘,謂與廷弼子出入禁獄,陰謀叵測。忠賢愈欲速殺廷弼,其黨門克新、郭興治、石三畏、卓邁等遂希指趣之。會馮銓亦憾廷弼,與顧秉謙等侍講筵,出市刊《遼東傳》譖於帝曰:「此廷弼所作,希脫罪耳。」帝怒,遂以五年八月棄市,傳首九邊。」
  31. 據《三朝遼事實錄》記載,高第在其出鎮遼東後,因發現「錦右」一帶難以防守,要求在入冬前將「錦右」一帶的軍民和物資「歸併寧遠」。撤退命令不包括寧遠,而袁崇煥沒有遵行命令將物資搬入寧遠。見:《三朝遼事實錄》卷十六:經略高第奏:「……由此以東如錦州城大而朽壞,松山、杏山、右屯城小而低薄,皆前鋒遊哨之地。夏秋無事防護屯種,入冬遇大敵則歸併寧遠以便保守。」;《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五頁十一:寧前兵備袁崇煥揭:「……兵法有進無退,錦、右一帶既安設兵將、藏卸糧料、部署廳官,安有不守而撤之?萬萬無是理,脫一動移示敵以弱,非但東奴即西虜亦輕中國,前柳河之失,皆緣若輩貪功自為送死,乃因此而撤城堡動居民,錦、右動搖,寧前震驚,關門失障,非本道之所任者矣。必如閣部言之又讓,至於無可讓而止。」;《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五:寧前兵備袁崇煥揭:「據錦右糧屯通判金啟倧呈照,錦、右、大淩河三城皆前鋒要衝,倘收兵退守,既安之百姓,復罹播遷,已復之封疆反歸夷虜,榆關內外更堪幾次退守耶。呈詳到道,據此為照。」;《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袁崇煥題:「……傾巢入犯,視蕞爾之寧遠如杌上肉,至兵過錦右一帶。彼不知臣之先行撤入,而謂我先逃,故一往而無復顧忌,直抵寧遠城下。」
  32. 明史》(卷259):「十月,承宗罷,高第來代,謂關外必不可守,令盡撤錦、右諸城守具,移其將士於關內。督屯通判金啟倧上書崇煥曰:「錦、右、大淩三城皆前鋒要地。倘收兵退,既安之民庶複播遷,已得之封疆再淪沒,關內外堪幾次退守耶!」崇煥亦力爭不可,言:「兵法有進無退。三城已複,安可輕撤?錦、右動搖,則寧、前震驚,關門亦失保障。今但擇良將守之,必無他慮。」第意堅,且欲並撤寧、前二城。崇煥曰:「我寧前道也,官此當死此,我必不去。」」
  33. 明史》(卷259):「第無以難,乃撤錦州、右屯、大、小淩河及松山、杏山、塔山守具,盡驅屯兵入關,委棄米粟十餘萬,而死亡載途,哭聲震野,民怨而軍益不振。」
  34. 《清太祖實錄》:「大兵將至右屯衛,守城參將周守廉率軍民已遁。帝令八官領步兵四萬,將海岸糧俱運貯右屯衛……」
  35. 《明熹宗實錄》卷七十:薊遼總督王之臣奏:「……糧料八萬二千餘及營房民舍俱被焚……與河東堡、筆架山、龍宮寺、右屯之糧無不焚燬,其失非小。」
  36.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六十六):「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布政劉觀光,為山東左布政使。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寧前道袁崇煥,為本省按察使,仍管寧前道。」
  37. 明史》(卷259):「崇煥遂乞終制,不許。十二月進按察使,視事如故。」
  38. 明史》(卷259):「我大清知經略易與,六年正月舉大軍西渡遼河,二十三日抵寧遠。」
  39. 明季北略》(卷2):「袁崇煥號自如,廣西梧州府藤縣人,萬曆己未進士。天啟六年丙寅,巡撫遼東,守寧遠。正月初四日,忽報大兵入邊。初十外即至寧遠,以星夜倍道疾馳。士馬疲罷,恐袁兵出戰,皆坐馬佛寺。崇煥與總兵滿桂、趙率教、左輔等,俱閉城不出。」
  40. 明史》(卷259):「初,中朝聞警,兵部尚書王永光大集廷臣議戰守,無善策。經略第、總兵麒並擁兵關上,不救,中外謂寧遠必不守。」
  41. 明史》(卷259):「崇煥聞,即偕大將桂,副將左輔、硃梅,參將大壽,守備何可剛等集將士誓死守。崇煥更刺血為書,激以忠義,為之下拜,將士鹹請效死。」
  42. 明史》(卷259):「乃盡焚城外民居,攜守具入城,清野以待。令同知程維楧詰奸,通判啟倧具守卒食,辟道上行人。檄前屯守將趙率教、山海守將楊麒,將士逃至者悉斬,人心始定。」
  43. 明季北略》(卷2):「須臾圍城,騎可二萬,將鐵裹車撞城,聲轟然。久之,城為之撼且碎矣。又用狀如雲梯而高過於城者擊撞,上以板遮蔽,兵藏於下,掘城垣墉將墮,以長階沿石撞下,兵多死,及攻既久,城基俱成凹龕,兵匿深處,挖掘城上,以石擲之,又不能及,城將破,合城大懼。」
  44. 也就是所謂「城凍不墮」,這個情況在皇太極跟袁崇煥「議和」的往來書信中曾兩次提到:《滿文老檔》:「爾一面遣使議和,一面急修城垣。前寧遠城凍,掘之未墮,自以為得計,遂詐稱議和,乘機築城耳。不顧太平,而顧兵戈,乃不易也。縱能加固數城,而其所有城池及田禾,能盡堅固乎?」;《滿文老檔》:我父汗曰:「……然明乘修葺寧遠,不肯罷兵,遂往徵寧遠。時因城墻凍,掘之未墮,是以班師。」
  45. 明史》(卷259):「明日,大軍進攻,載楯穴城,矢石不能退。崇煥令閩卒羅立,發西洋巨砲,傷城外軍。明日,再攻,複被卻,圍遂解,而啟倧亦以然砲死。」
  46. 明史》(卷259):「我大清初解圍,分兵數萬略覺華島,殺參將金冠等及軍民數萬。」
  47. 清實錄·清太祖實錄》:「上自二十五歲走後以來,征討諸處,戰無不捷,攻無不克,惟寧遠一城不下,不懌而歸。」
  48. 明史》(卷259):「我大清舉兵,所向無不摧破,諸將罔敢議戰守。議戰守,自崇煥始。」
  49. 《明熹宗實錄》卷七十:尚書王永光議奏,恢邊勝筭以寧遠為第一功,而滅奴要會以敘寧遠為第一務,文武將吏從此立為腳,富貴功名從此發軔。皇上深嘉清野堅壁之偉伐酬報於前,而姑免失糧棄島之深求策勵於後。
  50.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六八):「乙亥兵部尚書王永光言:遼左發難,各城望風奔潰。八年來賊始一挫,乃知中國有人矣。蓋緣道臣袁崇煥平日之恩威,有以懾之維之也。不然,何寧遠獨無奪門之叛民,內應之奸細乎?本官智勇兼全,宜優其職級,一切關外事權,悉以為之。而該道員缺,則聽崇煥自擇以代。」
  51.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六十七):「諭:吏戶兵三部,朕覽塘報,賊攻寧遠甚急,當被城中道將諸臣協心,設法炮打火攻賊營少退,危而得安;且運焚寺中糧米,不為賊虜之資;遍鑿近岸堅冰,潛消過河之患。袁崇煥血書誓眾將士協心運籌,師中調度有法;滿桂等捍禦孤城,矢心奮勇。雖未盡殲逆虜,然已首挫凶鐸,似此忠勞朕心嘉悅。今特賜獎諭,仍著該部從優升敘,照舊供職戶兵二部發銀,十萬兩為犒賞之資用鼓戰氣。其經督鎮道諸臣,還要大家倍加細心料理,相機接應,以為寧遠聲援,以固山海保障務。在萬全期奏膚功,切不可以小勝自滿,仍銳意滅賊全復疆土庶仰雪。」
  52.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六八):「加寧前參政袁崇煥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專理軍務照舊,駐劄寧遠等處地方。」
  53. 明史》(卷259):「及崇煥以書聞,舉朝大喜,立擢崇煥右僉都御史,璽書獎勵,桂等進秩有差。」
  54. 明史》(卷259):「坐失援,第、麒並褫官去,而以王之臣代第,趙率教代麒。」
  55.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六十九):「命袁崇煥以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山海等處。」
  56. 袁崇煥《天啟六年六月初十日謝升蔭疏》:「且武人奔競,少豎立便欲厚遷,稍不合輒思激去,要挾朝廷,開釁同類,今邊疆始終不得一人之用,臣最疾之。臣今日不自處於恬,何以消諸將之競?況臣原無富貴之心,又皇上所鑒也。」朝廷批答:「奉聖旨:袁崇煥存城功高,加恩示酬,原不為過;乃三疏控辭,愈征克讓。還着遵旨祇承。該部知道。」
  57.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八十):「敕監臣紀用等移巡關外,與袁崇煥料理邊事,從崇煥之請也。」
  58. 明史》(卷259):「三月,複設遼東巡撫,以崇煥為之。魏忠賢遣其黨劉應坤、紀用等出鎮。崇煥抗疏諫,不納。」
  59. 明實錄·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七十):「袁崇煥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照舊巡撫。蔭一子,與做錦衣衛正千戶,世襲。賞銀四十兩,紵絲三表里,給與應得誥命。」
  60. 明史》(卷259):「敘功,加兵部右侍郎,賚銀幣,世廕錦衣千戶。」
  61. 明史》(卷259):「是役也,怒其不親救,相責望。帝聞之,下敕戒勉。而崇煥復與桂不和,言其意氣驕矜,謾罵僚屬,恐壞封疆大計,乞移之別鎮,以關外事權歸率教。舉朝皆知桂可用,慮同城或僨事,遂召還。」
  62. 明史》(卷259):「督師王之臣力言桂不可去,而召命已下。又請用之關門。崇煥皆不納。」
  63. 明史》(卷259):「崇煥既解圍,志漸驕,與桂不協,請移之他鎮,乃召桂還。崇煥以之臣奏留桂,又與不協。中朝慮僨事,命之臣專督關內,以關外屬崇煥畫關守。」
  64. 明史》(卷259):「(袁崇煥)自悔,請仍用之臣言,帝可之,命桂掛印移鎮關門,兼統關外四路及燕河、建昌諸軍,賜尚方劍以重事權。」
  65. 明史》(卷259):「崇煥虞廷臣忌己,上言:「陛下以關內外分責二臣,用遼人守遼土,且守且戰,且築且屯。屯種所入,可漸減海運。大要堅壁清野以為體,乘間擊瑕以為用;戰雖不足,守則有餘;守既有餘,戰無不足。顧勇猛圖敵,敵必仇;奮迅立功,眾必忌。任勞則必召怨,蒙罪始可有功;怨不深則勞不著,罪不大則功不成。謗書盈篋,毀言日至,從古已然,惟聖明與廷臣始終之。」帝優旨褒答。」
  66. 明史》(卷259):「其冬,崇煥偕應坤、用、率教巡曆錦州、大、小淩河,議大興屯田,漸複第所棄舊土。」
  67. 明史》(卷259):「忠賢與應坤等並因是廕錦衣,崇煥進所廕為指揮僉事。」
  68. 明史》(卷259):「崇煥遂言:「遼左之壞,雖人心不固,亦緣失有形之險,無以固人心。兵不利野戰,只有憑堅城、用大砲一策。今山海四城既新,當更修松山諸城,班軍四萬人,缺一不可。」帝報從之。」
  69. 明史》(卷259):「先是,八月中,我太祖高皇帝晏駕,崇煥遣使吊,且以覘虛實。」
  70. 明史》(卷259):「我太宗文皇帝遣使報之,崇煥欲議和,以書附使者還報。」
  71. 金庸袁崇煥評傳》:「皇太極來信的開頭是(根據原信):「汗致書袁老先生大人」。(後來乾隆時修訂《太宗實錄》覺得語氣太卑,才改為《皇帝致書袁巡撫》,但當時皇太極未稱帝,決不可能有「皇帝」的稱呼。)袁崇煥書信的開頭是:「遼東提督部院,致書於汗帳下:再辱書教,知汗漸欲恭順天朝,息兵戈以休養部落,即此一念好生,天自鑒之,將來所以佑汗而昌大之者,尚無量也。」」
  72. 明史》(卷259):「我大清兵將討朝鮮,欲因此阻其兵,得一意南下。七年正月,再遣使答之,遂大興兵渡鴨綠江南討。」
  73. 明史》(卷259):「朝議以崇煥、之臣不相能,召之臣還,罷經略不設,以關內外盡屬崇煥,與鎮守中官應坤、用並便宜從事。」
  74. 明史》(卷259):「崇煥銳意恢復,乃乘大軍之出,遣將繕錦州、中左、大淩三城,而再使使持書議和。」
  75. 明史》(卷259):「會朝鮮及毛文龍同告急,朝命崇煥發兵援,崇煥以水師援文龍,又遣左輔、趙率教、朱梅等九將將精卒九千先後逼三岔河,為牽制之勢,而朝鮮已為大清所服,諸將乃還。」
  76. 明史》(卷259):「崇煥初議和,中朝不知。及奏報,優旨許之,後以為非計,頻旨戒諭。」
  77. 明史》(卷259):「崇煥欲藉是修故疆,持愈力。而朝鮮及文龍被兵,言官因謂和議所致。」
  78. 明史》(卷259):「四月,崇煥上言:「關外四城雖延袤二百里,北負山,南阻海,廣四十里爾。今屯兵六萬,商民數十萬,地隘人稠,安所得食?錦州、中左、大淩三城,修築必不可已。業移商民,廣開屯種。倘城不完而敵至,勢必撤還,是棄垂成功也。故乘敵有事江東,姑以和之說緩之。敵知,則三城已完,戰守又在關門四百里外,金湯益固矣。」帝優旨報聞。」
  79. 明史》(卷259):「時率教駐錦州,護版築,朝命尤世祿來代,又以輔為前鋒總兵官,駐大淩河。世祿未至,輔未入大淩,五月十一日大清兵直抵錦州,四面合圍。」
  80. 明史》(卷259):「率教偕中官用嬰城守,而遣使議和,欲緩師以待救,使三返不決,圍益急。」
  81. 明史》(卷137):「崇煥以寧遠兵不可動,選精騎四千,令世祿、大壽將,繞出大軍後決戰;別遣水師東出,相牽制;且請發薊鎮、宣、大兵,東護關門。」
  82. 明史》(卷259):「朝廷已命山海滿桂移前屯,三屯孫祖壽移山海,宣府黑雲龍移一片石,薊遼總督閻鳴泰移關城;又發昌平、天津、保定兵馳赴上關;檄山西、河南、山東守臣整兵聽調。」
  83. 明史》(卷259):「世祿等將行,大清已於二十八日分兵趨寧遠。」
  84. 明史》(卷271):「桂與總兵尤世祿赴之,大戰相當。遂入寧遠城,與崇煥為守御計。俄大清兵進薄城下,桂率副將尤世威等出城迎,頗有殺傷,桂亦身被重創。」
  85. 明史》(卷259):「崇煥與中官應坤、副使畢自肅督將士登陴守,列營濠內,用砲距擊;而桂、世祿、大壽大戰城外,士多死,桂身被數矢,大軍亦旋引去,益兵攻錦州。」
  86. 明史》(卷259):「以溽暑不能克,士卒多損傷,六月五日亦引還,因毀大、小淩河二城。」
  87. 明史》(卷259):「時稱甯、錦大捷,桂、率教功為多。」
  88. 明·朱長祚玉鏡新譚》(卷六):「丁卯春三月,魏忠賢年六十,上賜彩段四表裏,宮花二枝,金玉、羊酒甚厚。各藩府遣幣差官致賀。天下督撫、總鎮競投密獻、異寶、諛詞。廷臣自三公、九卿、八座、蘭省、柏台、戚畹、勳衛稱觴者,衣紫拖金,填街塞戶。金卮玉斝,鐫姓雕名,錦屏繡障,稱功頌德。珍奇充棟,筐篚盈庭,懸帨於層門,五彩炫目以迷離;奏樂於高堂,八音振耳而喧闐。貂璫蟒玉百人,侍立座旁,緋袍文武千官,羅拜堂下。」
  89. 明·朱長祚玉鏡新譚》(卷七):「竊觀一刑餘之人,而天下貢諛獻媚、忍心昧理之徒,翕然附和而尊崇之,稱其功如周、召,頌其德如禹、湯,以至遍地立祠,設像而祝厘焉。嗚呼,當此歲祲民匱之日,一祠之費,奚啻數萬金哉!飛甍連雲,巍然獨峙於勝境;金碧耀日,儼如無上之王宮。各題其額,則曰:崇德茂勳,普惠報功;兩翼其坊,則曰:三朝捧日,一柱擎天。嗟嗟從事,何其謬歟?怙威脅眾,傷財勞民,竭人間之脂,起海內之怨,可勝道哉!若蒙麵屈膝者,競叨不次之擢;如強項掉臂者,即加不測之禍。是以人心惶惑,而希旨成風,清平世界,自此大壞,甚可危也。中立而不倚者,有幾人焉?矧夫逆璫之意,豈在祝厘?亦以闞海內人心之向背耳,且將以威劫之。又於祠側樹營房,置兵士,差中官出鎮監守,皆分置腹心於重地。」
  90. 明史》(卷259):「中外方爭頌忠賢,崇煥不得已,亦請建祠,終不為所喜。」
  91. 《明熹宗都察院實錄》(1553頁):「遼東巡撫袁崇煥疏為元勛功翼覆載事,奉聖旨:這本說廠臣心專籌虜,力援危疆,設險設備,屹立金湯,其懋功朕所鑒悉,合謀建祠,輿論允協,着如議行,其祠名曰元功,該部知道。」
  92. 《明熹宗實錄》4022頁:「薊遼提督閻鳴泰、巡撫袁崇煥疏頌魏忠賢功德,請於寧前建祠。」
  93. 金庸袁崇煥評傳》(卷十一):「各省督撫都為魏忠賢建生祠,袁崇煥如果不附和,立刻就會罷官,守御國土的大志無法得伸,因此當時也只得在薊遼為魏忠賢建生祠。」「天啟年間,魏忠賢權勢熏天,各省督撫都為魏忠賢建生祠、塑像而向他跪拜。當時袁崇煥在寧遠也建了魏忠賢的生祠。時勢所然,人人難免。」
  94. 明·朱長祚玉鏡新譚》(卷三):「甲子正月廿三日,大營韃子俱到寧遠,紮營一日。翌朝寅時,賊攻我西南城角,督撫袁崇煥用火炮打死無數。賊複攻南,推板車遮蓋,用斧鑿城數處,被崇煥捆柴澆油,並攙火藥,用鐵繩係下,燒過二更時候,方才打退。又選健丁五十名,從城上係下,用綿花、火藥等物,將韃賊戰車盡行燒毀,自相蹂躪,屍橫遍野。賊退五日,複提兵數萬來,蜂擁以戰。我兵用火炮埋於地中,又將火銃矢石相發,山搖地動,約打死奴賊數千,中傷數千。賊敗回營,大放悲號,隨於焚化酋長屍骸。天墮大星如鬥,其落地如天崩之狀。眾賊恐驚,拾其骨,裹束馬上,夜至五鼓,撤兵東行。其奴酋老罕,因敗衄身被重創,陳亡二子,兵士死傷無算,以致憂憤,背疽而死。虜中大亂,諸子以聽鬮立為主。遂刑牛馬祭天,諸子羅拜,李、佟兩駙馬協力讚襄,鬮得第四子,即立為酋長,以主國事。於是置金匣盛老罕遺骨,葬於沈陽城下,卷旗息鼓而去。自奴酋發難,我朝用兵十餘年,未有此大捷也,皆崇煥之力,而逆璫魏忠賢歸功於內,摭為己有,嗾言官擠之去,而盈廷頌其功焉。」
  95. 明史》(卷271):「及敘功,文武增秩賜廕者數百人,忠賢子亦封伯,而崇煥止增一秩。」
  96. 《明熹宗都察院實錄》(第1478頁):「俱應敘錄,以達忠勤。袁崇煥寧前鉅義,著有成勞,升蔭示酬,原系彝典,不准辭。」
  97. 明史》(卷271):「尚書霍維華不平,疏乞讓廕,忠賢亦不許。」
  98.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一):「袁崇煥不為魏忠賢所喜,邊功不敘恩蔭。維華請以己蔭讓之,上下旨切責。 」
  99. 明·朱長祚玉鏡新譚》(卷七):「河南道御史某題授將狡謀當懲事,奉聖旨:「覽奉。近日寧、錦危急,實賴廠臣調度有方,以致奇功。說得是。袁崇煥暮氣難鼓,物議滋重,準引疾求去。」」
  100. 《明熹宗都察院實錄》(第1478頁):「遼東巡撫袁崇煥疏稱:廠臣魏忠賢功在社稷,海內之共見共聞,無容職贅其身任遼事,誓恢復,梟滅逆虜,任用劉應干、陶文、紀用等,而關內外禦敵之伏甲軍器馬匹懸簾等項,俱以家資置辦,日逐解來,又助軍需。臣方一意巡緝,嚴警諸營將吏,不敢貪懦營私,不敢饋遺隱串,改虛為實,化賈為真,易怯為勇,以有今日。浞古內臣誰有出其右者!通之世賞宜也。鎮臣劉應坤等以第側貴臣而枕戈衽甲,士典素與同甘若耽備糧芻不煩近費,且犯露蒙霜,出入於賊巢虜穴,吞胡壯膽,指日誓天,真國家之干盾爪牙,蔭賞世及宜也。奉聖旨:據奏廠臣魏忠賢身任邊事,誓恢,捐資佐軍,以致諸營將吏廉勇自飭,允稔元功,鎮臣劉應坤等出入賊巢,為國干盾,亦朕所素鑒者。」
  101. 明史》(卷259):「忠賢因使其黨論崇煥不救錦州為暮氣,崇煥遂乞休。」
  102. 明·朱長祚玉鏡新譚》(卷三):「河南道御史某題授將狡謀當懲事,奉聖旨:「覽奉。近日寧、錦危急,實賴廠臣調度有方,以致奇功。說得是。袁崇煥暮氣難鼓,物議滋重,準引疾求去。」」
  103. 明史》(卷259):「七月,遂允其歸,而以王之臣代為督師兼遼東巡撫,駐甯遠。」
  104. 明史》(卷271):「及崇煥休去,之臣再督師,盛推桂才,請仍鎮寧遠。」
  105.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一):「罷薊遼督師王之臣。命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登萊、天津,移駐關門。」
  106.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一):「癸酉,召廷臣及督師尚書袁崇煥於平台。上慰勞甚,至問邊關何日可定?崇煥應曰:『臣期五年為陛下肅清邊陲』。慷慨請兵械轉餉。且曰:『邊臣效命,動憂掣肘;吏部用人,兵部指揮,戶部措餉,言路持論,皆與邊臣盡相呼,應始可成功』。上曰:『然』。」
  107. 明史》(卷259):「崇煥又言:「以臣之力,制全遼有餘,調眾口不足。一出國門,便成萬里,忌能妒功,夫豈無人。即不以權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見亂臣謀。」帝起立傾聽,諭之曰:「卿無疑慮,朕自有主持。」大學士劉鴻訓等請收還之臣、桂尚方劍,以賜崇煥,假之便宜。」
  108. 明季北略》(卷4):「崇煥應曰臣請五年為陛下肅清邊陲。上曰:五年滅敵,朕不吝封侯之賞。時四輔臣錢龍錫等侍立。俱奏曰:崇煥肝膽、意氣、識見、方略,種種可嘉,真奇男子也。上悅。賜茶果瓜餅而退,煥出,朝臣問五年之期,當有定算否?煥曰:上期望甚迫,故以五年慰聖心。識者曰:主上英明,後且按期責效,崇煥不旋踵矣。時期議憂毛文龍難馭,大學士錢龍錫,過崇煥語及之,遂定計出,癸未賜崇煥尚方劍。」
  109. 明史》(卷259):「帝悉從之,賜崇煥酒饌而出。崇煥以前此熊廷弼、孫承宗皆為人排構,不得竟其志,上言:『恢復之計,不外臣昔年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之說。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此臣與諸邊臣所能為。至用人之人,與為人用之人,皆至尊司其鑰。何以任而勿貳,信而勿疑?蓋馭邊臣與廷臣異,軍中可驚可疑者殊多,但當論成敗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為怨實多,諸有利於封疆者,皆不利於此身者也。況圖敵之急,敵亦從而間之,是以為邊臣甚難。陛下愛臣知臣,臣何必過疑懼,但中有所危,不敢不告』。」
  110. 明史》(卷259):「帝優詔答之,賜蟒玉、銀幣,疏辭蟒玉不受。」
  111. 明史》(卷259):「是月,川、湖兵戍寧遠者,以缺餉四月大噪,餘十三營起應之,縛系巡撫畢自肅、總兵官硃梅、通判張世榮、推官蘇涵淳於譙樓上。自肅傷重,兵備副使郭廣初至,躬翼自肅,括撫賞及朋椿二萬金以散,不厭,貸商民足五萬,乃解。自肅疏引罪,走中左所,自經死。」
  112. 明史》(卷259):「崇煥以八月初抵關,聞變馳與廣密謀,宥首惡張正朝、張思順,令捕十五人戮之市;斬知謀中軍吳國琦,責參將彭簪古,黜都司左良玉等四人。發正朝、思順前鋒立功,世榮、涵淳以貪虐致變,亦斥之。獨都司程大樂一營不從變,特為獎勵。一方乃靖。」
  113.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一):「自肅草奏引罪走中左所。八月丙申,自經。袁崇煥至宥首惡楊正朝、張思順,誘捕其黨斬十六人。治本帥罪有差。」
  114. 明史》(卷259):「關外大將四五人,事多掣肘。後定設二人,以梅鎮寧遠,大壽仍駐錦州。至是,梅將解任,崇煥請合寧、錦為一鎮,大壽仍駐錦州,加中軍副將何可剛都督僉事,代梅駐寧遠,而移薊鎮率教於關門,關內外止設二大將。因極稱三人之才,謂:「臣自期五年,專藉此三人,當與臣相終始。屆期不效,臣手戮三人,而身歸死於司敗。」帝可之,崇煥遂留鎮寧遠。自肅既死,崇煥請停巡撫,及登萊巡撫孫國楨免,崇煥又請罷不設。帝亦報可。」
  115. 明史》(卷259):「哈剌慎三十六家向受撫賞,後為插漢所迫,且歲饑,有叛志。崇煥召至於邊,親撫慰,皆聽命。」
  116.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二):「冬十月戊午,進袁崇煥太子太保」。
  117. 明史》(卷259):「二年閏四月,敘春秋兩防功,加太子太保,賜蟒衣、銀幣,廕錦衣千戶。」
  118.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一):「時朝儀憂毛文龍難馭。大學士錢龍錫遇崇煥,語及之。遂定計出。」
  119. 明史》(卷259):「崇煥始受事,即欲誅毛文龍。」「方崇煥在朝,嘗與大學士錢龍錫語,言及毛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去之不難。」
  120. 明史》(卷259):「文龍者,仁和人。以都司援朝鮮,逗留遼東,遼東失,自海道遁回,乘虛襲殺大清鎮江守將,報巡撫王化貞,而不及經略熊廷弼,兩人隙始開。用事者方主化貞,遂授文龍總兵,累加至左都督,掛將軍印,賜尚方劍,設軍鎮皮島如內地。皮島亦謂之東江,在登、萊大海中,綿亙八十里,不生草木,遠南岸,近北岸,北岸海面八十里即抵大清界,其東北海則朝鮮也。島上兵本河東民,自天啟元年河東失,民多逃島中。文龍籠絡其民為兵,分佈哨船,聯接登州,以為掎角計。中朝是之,島事由此起。」
  121. 明史》(卷259):「四年五月,文龍遣將沿鴨綠江越長白山,侵大清國東偏,為守將擊敗,眾盡殲。八月,遣兵從義州城西渡江,入島中屯田,大清守將覺,潛師襲擊,斬五百餘級,島中糧悉被焚。五年六月,遣兵襲耀州之官屯寨,敗歸。六年五月,遣兵襲鞍山驛,喪其卒千餘。越數日又遣兵襲撤爾河,攻城南,為大清守將所卻。七年正月,大清兵征朝鮮,並規剿文龍。三月,大清兵克義州,分兵夜搗文龍於鐵山。文龍敗,遁歸島中。時大清惡文龍躡後,故致討朝鮮,以其助文龍為兵端。」
  122. 明史》(卷259):「工科給事中潘士聞劾文龍糜餉殺降,尚寶卿董茂忠請撤文龍,治兵關、寧。兵部議不可,而崇煥心弗善也,嘗疏請遣部臣理餉。文龍惡文臣監製,抗疏駁之,崇煥不悅。及文龍來謁,接以賓禮,文龍又不讓,崇煥謀益決。」
  123. 明史》(卷259):「至是,遂以閱兵為名,泛海抵雙島,文龍來會。崇煥與相燕飲,每至夜分,文龍不覺也。崇煥議更營制,設監司,文龍怫然。崇煥以歸鄉動之,文龍曰:「向有此意,但惟我知東事,東事畢,朝鮮衰弱,可襲而有也。」崇煥益不悅。」
  124. 明史》(卷259):崇煥因詰文龍違令數事,文龍抗辯。崇煥厲色叱之,命去冠帶縶縛,文龍猶倔強。崇煥曰:「爾有十二斬罪,知之乎?祖制,大將在外,必命文臣監。爾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一當斬。人臣之罪莫大欺君,爾奏報盡欺罔,殺降人難民冒功,二當斬。人臣無將,將則必誅。爾奏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語,大逆不道,三當斬。每歲餉銀數十萬,不以給兵,月止散米三斗有半,侵盜軍糧,四當斬。擅開馬市於皮島,私通外番,五當斬。部將數千人悉冒己姓,副將以下濫給札付千,走卒、輿夫盡金緋,六當斬。自寧遠還,剽掠商船,自為盜賊,七當斬。強取民間子女,不知紀極,部下效尤,人不安室,八當斬。驅難民遠竊人參,不從則餓死,島上白骨如莽,九當斬。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塑冕旒像於島中,十當斬。鐵山之敗,喪軍無算,掩敗為功,十一當斬。開鎮八年,不能復寸土,觀望養敵,十二當斬。」
  125. ·張廷玉明史》(卷二五九):崇煥上言:「文龍一匹夫,不法至此,以海外易為亂也。其眾合老稚四萬七千,妄稱十萬,且民多,兵不能二萬,妄設將領千。今不宜更置帥,即以繼盛攝之,於計便。」
  126. 明史》(卷259):「崇煥雖誅文龍,慮其部下為變,增餉銀至十八萬。崇煥言:「東江一鎮,牽制所必資。今定兩協,馬軍十營,步軍五,歲餉銀四十二萬,米十三萬六千。」帝頗以兵減餉增為疑,以崇煥故,特如其請。」
  127. 崇禎長編》(附錄·四):「臣自到任,即收拾關寧兵馬,未暇及此,每章奏必及之,收其心翼其改也。至關寧之營制定而此事可為矣。於是乎設文臣以監之,其不以道臣而以餉臣者,令其將若兵有所利而無所疑也。又嚴海禁以窘之,文龍禁絕外人,以張繼善橫絕旅順不許一人入其軍。臣改貢道於寧遠者,欲藉此為間,皆所以圖文龍矣。賴皇上天縱神武,一一許臣,自去年十二月臣安排已定,文龍有死無生矣。為文龍者,束身歸命於朝廷,一聽臣之節制,其能為今是非,則有生無死。」
  128. 明史》(卷259):「崇煥在遼,與率教、大壽、可剛定兵制,漸及登萊、天津,及定東江兵制,合四鎮兵十五萬三千有奇,馬八萬一千有奇,歲費度支四百八十餘萬,減舊一百二十餘萬。帝嘉獎之。」
  129. 清史稿·太宗本紀》:「是歲,大飢,斗米值銀八兩,銀賤物貴,盜賊繁興。」
  130. 兵部行《督帥袁崇煥題》稿:「奉聖旨:西夷通虜,譏防緊要。奏內各夷市買於東,明是接應,何以制奴?着該督撫嚴行禁止!其招來屬夷,其有飢困,查明部落多少,計口量許換米,不得賣與布帛米糧及夾帶禁品。路將等官,倍加偵察,如有疏違,以通夷罪論處!」
  131. 談遷國榷》:「朵顏三衛及建虜大飢,三衛夷半入於建虜。束不的求督帥袁崇煥開糶於前屯之高台堡,互市貂參。邊臣俱不可,獨崇煥許之。蓋束不的為建虜窖米,謀犯薊西,雖有諜報,崇煥不為信。」
  132. 談遷國榷》(卷90):「至南台堡,聞朵顏束不的為賊漢賣婦女,為建州積穀。寧遠武進士王懷達、陳國威入謁仁錫,曰:『束不的居關外,陽仇賊漢,其實妮之,為滿州嫻也。部落不滿萬,駐寧遠關外者六七千,此地間市止二千人。卒不及備。可乘夜掩而殺之。』」
  133. 談遷國榷》(卷90):「翰林院編修陳仁錫使遼東,未出都,報建洲兵十五萬攻寧遠,及抵關不見一騎,問之,曰往朝鮮矣。抵南台堡,知朵顔束不的爲插漢買婦女,爲建州積穀。甯遠武進士王振遠陳國威入謁仁錫。曰:束不的居關外,陽仇插漢,其實昵之,又建州姻也。駐寧遠關外者六七千人,此地開市止二千人,卒不及備,乘夜掩而殺之,傅介子所以斬樓蘭也。建州哨在束不的部內計四百餘人,不將弓矢,插漢遠在漠外,馳援不及,斬頭寢內,敵氛可息。失此機會,四月間四汗先至,秋冬諸王子盡入,必舍遼而攻薊、宣矣。」
  134. 崇禎二年五月十六日到吏部事兵部呈於兵科抄出之《欽命出鎮行邊督師薊遼等處兵部尚書臣袁崇煥謹題為乞汰冗官以紓國用等事》、「惟薊門陵京肩背,而兵力不加。萬一夷為嚮導,通奴入犯,禍有不可知者。」
  135. 《崇禎實錄》卷二:「九月己丑,袁崇煥以清兵欲西,先請駐寧遠增戍關門,至是遣參將謝尚政等往備。順天巡撫都御史王元雅曰:此虗警耳。遣其眾歸,師果不出。」
  136. 石匱書後集》:崇煥隨奏:『臣守寧遠,寇被臣創,決不敢侵犯臣界。只有遵化一路守戍單弱,宜於彼處設一團練總兵』。遂以王威為請。兵部以王威新奉部劾,不肯即予,留難移時。」
  137. 《白冤疏》:蓋崇煥自任復遼,殫精拮据;甫及期年,錦寧一帶,壁壘改觀。正擬器械馬匹,稍有頭緒,決計渡河,惟慮薊門單弱,請宿重兵。已特疏言之,再疏催之。
  138.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二):「都督山海關總兵趙率教入援,清兵於遵化逆戰,率教敗沒。」
  139. 明史》(卷259):「文龍既死,甫逾三月,我大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崇煥聞,即督大壽、可剛等入衛。以十一月十日抵薊州,所曆撫甯、永平、遷安、豐潤、玉田諸城,皆留兵守。帝聞其至,甚喜,溫旨褒勉,發帑金犒將士,令盡統諸道援軍。俄聞率教戰歿,遵化、三屯營皆破,巡撫王元雅、總兵硃國彥自盡……」
  140.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二):「袁崇煥入薊州,以故總兵朱梅副總兵徐敷奏等守山海關,參將楊春守永平,游擊滿庫守遷安,都司劉振華守建昌,參將周宗武守豊潤,游擊蔡裕守玉田,昌平總兵尤世威仍還鎮,護諸陵宣府總兵侯世祿守三河,保定總兵曹鳴雷、遼東總兵祖大壽駐薊州,保定總督劉策兵亦至令還守密雲。」
  141. 明史》(卷259)「……大清兵越薊州而西。」
  142.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二):「丁酉,孫承宗入朝;袁崇煥抵左安門,時戒嚴報,不即入漏下,始馳奏簿城下。都人競謂崇煥召。」
  143.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二):「丙午,袁崇煥求外城屯兵,如滿桂例。並請輔臣出援。不許。」
  144. 明史》(卷259):「崇煥懼,急引兵入護京師,營廣渠門外。帝立召見,深加慰勞,咨以戰守策,賜禦饌及貂裘。崇煥以士馬疲敝,請入休城中,不許。」
  145. 崇禎實錄》(卷二):「袁崇煥令都司戴承恩擇地廣渠門,祖大壽陣於南、王承胤等陣西北、崇煥陣於西待戰。午刻,有騎兵突東南,力戰稍卻;承胤竟徙陣南避。游擊劉應國、羅景榮、千總竇浚等帥兵追虜於運河,虜酋精騎多冰陷,所傷千計;京兵亦傷失數百人,夜收兵。上賜酒食勞軍。」
  146. 清史稿》(卷217):「時袁崇煥、祖大壽以兵二萬屯廣渠門外,阿巴泰偕莽古爾泰等率師攻之。聞敵伏兵於右,諸貝勒相約入隘必趨右,若出中路,與避敵同。豪格趨右,敗伏兵,轉戰至城壕。阿巴泰出中路,亦破敵,與豪格師會。」
  147. 明史》(卷259):「出與大軍鏖戰,互有殺傷。」
  148.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二):「丁未,清兵攻南城。戊申,袁崇煥遣卿導任守忠以五百人,持攻潛攻清兵於南海子。清兵稍退。」
  149. 《明本兵梁廷棟請斬袁崇煥疏》:「則逆奴之謀既詘,遼人之心亦安。」
  150. 明史》(卷259):「時所入隘口乃薊遼總理劉策所轄,而崇煥甫聞變即千里赴救,自謂有功無罪。然都人驟遭兵,怨謗紛起,謂崇煥縱敵擁兵。朝士因前通和議,誣其引敵脅和,將為城下之盟。帝頗聞之,不能無惑。」
  151. 明史》(卷259):「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
  152.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二):「召袁崇煥、祖大壽、滿桂、黑雲龍於平台。崇煥方遣副總兵張洪謨等躡聞召議餉,乃八見。上問以殺毛文龍,今反逗留何也?不能對命,下錦衣獄。」
  153. ·談遷國榷》:「召袁崇煥、祖大壽、滿桂、黑雲龍於平台。崇煥方遣副總兵張弘謨等躡敵,聞召議餉,入見。上問以殺毛文龍今逗留何也,並不能對。命下錦衣獄。」
  154. 明·張岱石匱書後集》(卷11):「滿桂創重,伏馬上馳出陣;至城下,請入陛見,遂言崇煥於女直主殂,差喇嘛僧往彼議和,殺毛文龍以為信物,今勾引入犯,以城下之盟,了五年滅寇之局,上猶未信。有二內官被擄,囚營中逃歸,言親見崇煥差官往來,語言甚密者;又言城上瞭望,有見敵兵與我兵嬉笑偶語,往來遊戲者;又言滿桂戰不力差人往崇煥營,速其放砲,及放砲,皆無錢糧者。上大怒,即遣中使二人,召崇煥面議軍事。崇煥欲無往,而難於辭,乃以軍中見疑,請以二中使為質,上即以二中使留質軍中,崇煥陛見,滿桂見崇煥御前賜坐。拉之下跪。盡發其通敵奸狀。並言其接濟寇糧。鑿鑿有據。崇煥見滿桂。色變。遂不能辯。免冠請死。上命錦衣衛堂上官拿送鎮撫司。」
  155.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二):「遼東兵潰,遼兵素感崇煥恩。滿桂與祖大壽又互相疑貳。大壽輙率兵歸寧遠,遠近大駭。」
  156. 明史》(卷259):「十二月朔再召對,遂縛下詔獄。大壽在旁,戰慄失措,出即擁兵叛歸。」
  157.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二):「孫承宗上言:『遼東兵潰約萬五千人,自通州南趨張灣。臣聞之,急以手札慰諭祖大壽。並傳檄三軍,令游擊石柱國力諭諸將校、將校多垂淚』。曰:『主帥已戮城,上又以火炮殲我,故逃避至此。』臣思大壽危疑之,甚又以身貴不能受制。同列故乘吏卒驚疑,全軍盡潰陷。人以自護,非諸將盡叛,也急宜敕關內關外。兩道慰諭將領角。」
  158. 明史》(卷259):「大壽嘗有罪,孫承宗欲殺之,愛其才,密令崇煥救解。大壽以故德崇煥,懼並誅遂叛。帝取崇煥獄中手書,往召大壽,乃歸命。」
  159. 明史》(卷259):「崇煥既縛,大壽潰而去。武經略滿桂以趣戰急,與大清兵戰,竟死,去縛崇煥時甫半月。」
  160. 崇禎實錄》:丁卯,設文武經略,以梁廷棟、滿桂為之,各賜尚方劍,營西直、安定二門。桂始屯宣武門瓮城內,謂援寡未可戰;中使趣使亟戰,桂不得已,揮涕而出,以五千人同孫祖壽等戰安定門外,俱敗沒,麻登雲、黑雲龍被執。申甫以七千人戰柳林、大井、蘆溝橋,亦敗沒:都人大懼。
  161. 明實錄·崇禎實錄》(卷三):「癸亥,殺督師兵部尚書袁崇煥,處以殊死。上御暖閣,輔臣成基命等入對。久之,出御平台。文武諸臣俱入諭曰:『袁崇煥付訖不效,專事欺隱市粟、謀款不戰、散遣援兵、潛移喇嘛僧入城,卿等已知之,自當依律正法。今特流其妻子兄弟,余不問。輔臣頓首謝。」
  162. 崇禎長編》(卷37):「諭以袁崇煥付託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種種罪惡。命刑部會官磔示,依律家屬十六以上處斬,十五歲以下給功臣家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產兄弟於二千里外,余俱釋不問。」
  163. 該詩錄於鄭彥及:《存齋詩注·袁督師臨刑口占詩》
  164. 張岱《石匱書》:「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
  165. 明季北略》(卷5):「江陰中書夏復甦,嘗與予云:昔在都中,見磔崇煥時,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啖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
  166. 清實錄·高宗實錄》載:「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
  167. 《烈皇小識》、《明季北略》、《國榷》等明人史料皆無反間計之說;反間計之說見於《明史》、《明通鑒》、《東華錄》等。一般認為袁崇煥下獄在辛亥朔前,太監被執縱還在辛亥朔後(《東華錄》說十一月庚戍縱還此二太監,《崇禎長編》說十二月甲子還此二太監),時間點上有矛盾之處。金庸則在《袁崇煥評傳》中表示袁崇煥是被囚禁半年後才被處死的,不大可能是因一時激憤誤殺,而認為崇禎殺袁崇煥的根本原因不是中「反間計」,而是兩人之間個性的衝突。
  168. 孟森《明本兵梁廷棟請斬袁崇煥原疏附跋》:「庶知三百年公論不定,一翻明末人當時之記載,愈墜雲霧中。論史者將謂今日之人不應妄斷古人之獄,惟有求之故紙,憑耳目所及者之言以為信。豈知明季之事,惟耳目相及之人,恩怨是非尤為糾葛。」
  169.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五):「柳河敗績,士卒西奔。崇煥狂呼邀截,使各還守信地。關外城堡幸爾得存。至於寧遠解圍,誓眾效死。金啟倧一炮打壞虜營一角,虜乃旋退,危城得全。崇煥雖死於法,不可頓沒其功也。」
  170. ·張廷玉明史》(卷257):「崇煥既縛,大壽潰而去。武經略滿桂以趣戰急,與大清兵戰,竟死,去縛崇煥時甫半月。初,崇煥妄殺文龍,至是帝誤殺崇煥。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征決矣。」
  171. 清實錄·清高宗實錄》:「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
  172. 談遷《棗林雜俎》(徐石麒弘光年間反對與滿清議和奏疏):「其次則袁崇煥遣喇嘛僧吊老酋,因以款議未成,而崇煥去位。迨先帝初立,意在滅奴,召重煥授兵柄。崇煥陽主戰而陰實主款也,甚至殺東江毛文龍以示信。」
  173. 《明季北略》(卷五):「崇煥捏十二罪,矯制殺文龍,與秦檜以十二金牌矯詔殺武穆,古今一轍。聞余邑高忠憲當遣使閱島時,語之曰:若往須圖其山川以歸,使者至微行四境,盡得其險易而還。忠憲披圖嘆曰,是扶餘國也。使者故高公門下士,然則文龍功高不賞之疑,非獨錢龍錫輩而已。」
  174. 明季北略》(卷24):「自遼事者,所用人鮮有勝任者。當時所望成功者,惟熊廷弼、袁崇煥、孫承宗……而崇煥先置於極刑,妻子流數千里,刑浮於罪,冤哉!」
  175. 梁啓超:《袁崇煥傳》,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飲冰室合集》第6冊:「吾粵崎嶇嶺表,數千年來,與中原之關係甚淺薄。若夫以一身之言動、進退、生死,關係國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於古未始有之。有之,則袁督師其人也。」
  176. 《毛澤東書信選集》,毛澤東,1983年,人民出版社,第433-434頁,「近日又接先生(柳亞子)等四人來信,說明末愛國領袖人物袁崇煥先生祠廟事,已告彭真市長,如無大礙,應予保存。」
  177. 謝國楨《江浙訪書記》:「且崇煥之軌文龍,……純由私人挾嫌所致。」
  178. 東江斬帥:袁崇煥斬毛文龍公案辨析. 2008年12月 [2009年6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7月18日) (中文(簡體)‎). ,在《滿文老檔》中皇太極檔案第二函《太宗皇帝天聰二年正月至十二月》內,有兩冊檔案的名稱都是《天聰二年毛文龍等處來文六件》,裡面是毛文龍和在皮島的原後金鑲黃旗副將王子登二人給皇太極的信,同時檔案其它函、冊內亦散落有多處毛文龍與後金相關的事蹟記載。
  179. 閻崇年《論袁崇煥》及《袁崇煥「斬帥」辨》,均收於閻崇年《燕步集》,北京燕山出版社,1989年
  180. 《崇禎長編》1594~1598頁乙卯十二月初五:「崇煥之殺毛文龍也,龍錫密語手書,不一而足,即崇煥疏中亦有'輔臣龍錫低徊私商'之句見在可劵也。夫文龍當斬,事關軍機,崇煥入朝奏對,何不預請密旨;崇煥出海閱視,何不飛馳蠟封?而身處揆席,恭預密勿之龍錫又何止聞私寓之低徊,不聞文華之商確也?總之欲外示專制,內脅至尊,因以漸成款局。兩人陰謀詭計,目中安知有皇上乎!且臣又聞崇煥與罪樞王洽私書言屢欲求款,廟堂之上,主張已有其人,文龍倘能恊心一言,自當無嫌無猜。不知崇煥所欲文龍恊者何心?一者何意耶?崇煥劾提刀之力,龍錫發推辨之謀,應手而辦,莫逆於心,宜乎龍錫今日皺眉疾首而不得不作同舟之救也……淂旨:龍錫忠慎,豈有是事,高捷不淂過求。」
  181. 明史·熊廷弼傳》:「爾一蓋亦一偉丈夫也」。
  182. 樊樹志《崇禎傳》,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一版,第二章:「對袁崇煥而言,殺毛文龍可以說是一個大錯誤,對己對國都沒有好處。……毛文龍作為平遼將軍的 存在,毫無疑問對後金是一大威懾力量,有着不可忽視的牽制對方軍事力量的戰略意義,……所以後金將毛文龍視為眼中釘,每欲派兵征討,又試圖招降,都沒收到 什麼效果。皇太極無法做到的事,袁崇煥幫他做到了,這豈不令親者痛恨仇者快嗎?毛文龍被殺的直接後果,便是幾個月之後發生的「己巳之變」。這一事件從反面證明,毛文龍的牽製作用一旦解除,後金兵就便可肆無忌憚地長驅南下,騷擾京畿達數月之久,足以令人深省。」
  183. 明史》(卷259):「文龍既死,甫逾三月,我大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崇煥聞,即督大壽、可剛等入衛。以十一月十日抵薊州,所歷撫甯、永平、遷安、豐潤、玉田諸城,皆留兵守。帝聞其至,甚喜,溫旨褒勉,發帑金犒將士,令盡統諸道援軍。俄聞率教戰歿,遵化、三屯營皆破,巡撫王元雅、總兵朱國彥自盡,大請兵越薊州而西。崇煥懼,急引兵入護京師,營廣渠門外。帝立召見,深加慰勞,咨以戰守策,賜御饌及貂裘。崇煥以士馬疲敝,請入休城中,不許。出與大軍鏖戰,互有殺傷。」
  184. 《袁崇煥傳》,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飲冰室合集》第6冊:「吾粵崎嶇嶺表,數千年來,與中原之關係甚淺薄。若夫以一身之言動、進退、生死,關係國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於古未始有之。有之,則袁督師其人也。」

參考書籍

官修史書:
  • 明實錄》之《明熹宗實錄》、《崇禎實錄》、《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
  • 清實錄》之《清太祖實錄》、《清高宗實錄
  • 清·張廷玉明史
  • 議和史料:《太宗與袁崇煥書》、《袁崇煥復書》、《李喇嘛書》、《太宗答袁崇煥書》、《答李喇嘛書》、《太宗又致袁崇煥書》、《明使喇嘛弔喪》、《太宗致書袁崇煥議和》、《太宗致書明執政議和》、《袁崇煥複議和書》、《太宗答袁崇煥議和書》、《續致袁崇煥書一》、《袁崇煥書覆書二封》、《太宗再答袁崇煥書》、《袁崇煥再復書》
文人觀點: